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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貨款怎麼結算

發布時間: 2021-01-20 10:25:20

1、外貿付款方式有哪幾種?

對於一個即將成交的外貿訂單,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兩件事:首先是成交價格,成交價格基本決定了訂單能帶來多少利潤,另外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除了決定了訂單能否安全收匯外,還有另外一個作用是能否帶來預期的正現金流。

做過一段時間外貿的同學可能會發現一個現象,很多出口國外的產品,銷售價格比給國內市場的銷售價格要低很多,好像跟我們一貫概念裡面的老外的錢好賺相反。國家的退稅補貼當然是一方面的原因,事實上加上退稅之後,很多企業的出口價格比內銷價格還是低很多。這裡面最重要的原因是出口產品的付款方式比國內銷售的付款方式要好很多,並且絕大多數國外客戶都能做到准時付款,而國內產品銷售付款方式就差得很多。

所以對於很多外銷型企業的老闆來說,只要把握好了收款風險,可以做到快速周轉,低一些的利潤也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不同於國內銷售的是,出口產品涉及到復雜的出口流程以及漫長的海運過程。並且一旦貨款安全出了問題,貨物很難拉回來二次銷售。由於集裝箱在目的港只有幾天免堆期,滯港會產生高額的費用。如果遇到貨款問題,出口方往往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地步。那麼哪種外貿付款方式最安全呢?很多剛接觸外銷的企業要求員工只做T/T,甚至更極端一點的只做前T/T款,100%信用證也不做。除非你的產品有競爭對手無法替代的壓倒性優勢,否則使用這樣保守的付款方式,雖然保證了貨款的絕對安全,會流失掉很多優質客戶。一般而言, 對於正規的國外公司,30%T/T定金,70%尾款見提單復印件,是基本安全的可以接受的付款方式。

2、國際貿易的主要結算方式有哪些

一、國際貿易結算方式
在國際貿易結算領域,除了匯款、托收、信用證作為主要結算方式以外,國際保理和銀行保函也越來越多地運用到國際貿易和國際承包工程結算中,特別是銀行保函以其信用程度高,國際貿易變通的D、PSIGHT付款方式外貿付款方式,外貿結算方式,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混合使用範例是指在產品投產前、賣方提供出口許可證影印本和銀行保函的情況下,買方用匯付方式先向賣方交付部分貨款或訂金;其餘貨款可按生產,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混合使用範例,凡依本信用證條款開具並提示匯票,本銀行保證對其出。
二、結算方式有哪些結算方式各有和特點
國際貿易經常發生貨款結算,以結清買賣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這種結算稱為國際貿易結算。國際貿易結算是以物品交易、貨錢兩清為基礎的有形貿易結算。結算方式:信用證結算方式、匯付和托收結算方式、銀行保證函、各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A、信用證結算方式信用證(letterofcredit)簡稱L/C)方式是銀行信用介入國際貨物買賣價款結算的產物。它的出現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買賣雙方之間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還能使雙方在使用信用證結算貨款的過程中獲得銀行資金融通的便利,從而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因此,被廣泛應用於國際貿易之中,以致成為。
三、在國際貿易中常用那種結算方式
支票結算方式匯付,托收以及信用證付款特點和適用情況分別為匯付風險大,資金負擔不平衡,手續簡便,費用少.在進口商榮譽可靠或與出口方有特殊密切關系的條件下,匯付概念指付款人通過銀行向收款人匯寄款項。種類電匯T、T為主托匯款、托收、信用證、銀行保函是目前國際貿易結算中最常見的四種方式。其中現行,另外如果金額較小,就要考慮花費問題,信用證結算的銀行收費肯定高一些,單據要求也細致,常有扣款等比較麻煩,不過這都是小數了,回款安全是最重要的。

3、外貿收款通道是如何結算的呢?

?

4、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哪些方式?

目前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匯付、信用證和托收。

1.匯付 匯付即匯款,是貿易雙方支付貨款的一種最簡單的方式,進口商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將貨款通過銀行匯給出口商。國際貿易中匯付還用於傭金、雜費、保證金及預付款等的支付。匯付的特點是:風險大,貨到付款取決於對方的信用;另外出口商資金負擔較重,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進口商)、收款人(出口商)、匯出行和匯入行。匯入行是受匯出行委託支付匯款的銀行,如果雙方還未建立直接聯系,還得通過第三者銀行為代理行參與。匯付的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和票匯(D/D)三種。

(1)信匯 由進口商將貨款交給當地銀行,銀行則開具匯款委託書,然後以信函郵寄至出口商所在地與其有業務關系的銀行,委託其將款交給出口商。匯款委託書有正副兩張,分兩次付郵,以防止郵遞中遺失。信匯優點是價廉,但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電匯 進口商委託匯出銀行以電報、電傳或SWIFT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入行)將貸款付給出口商。這種付款方式比信匯快,但進口方要負擔其較高費用。

(3)票匯 進口商在當地銀行購買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然後郵寄給出口商,由出口商向當地銀行收取貨款。

2.信用證 信用證即銀行信用證,是開證銀行依進口商(即開證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即受益人)開出的在一定金額和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憑證。根據是否跟隨單據,信用證分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兩類,目前國際貿易中多使用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最早是國際商會於1930年擬訂,經過6次修訂於1994年1月1日完成(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並生效。現行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含6個部分(55條),即總則和定義、信用證的形式和通知、義務和責任、單據、其他規定和轉讓等。跟單信用證是指付款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的信用證。其貨款結算的一般過程是:貿易雙方簽定供貨合同,進口商(信用證申請人)將用於付款的信用證由當地銀行(開證行)發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出口商依雙方供貨合同發貨並將發貨單據(如海運提單、鐵路或航空運單)寄給進口商,進口商在接到發貨單據及貨物後,經檢驗無異議即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也稱通知銀行(通常是開證銀行的聯行或代理行),通知銀行再按信用證條款要求付款銀行向出口商付款。

信用證業務所實行的結算方式是由雙方有聯系的銀行代為辦理的。進口商先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申請,並要求開證行按其申請書內容向出口商開具出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進口商需按信用證金額的一定比率交付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並交納開證費用。開證行通過其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將信用證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則馬上發運貨物,在取得貨運單據和信用證要求的其他單據後,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向指定銀行(通知行或其他銀行)議付貨款。議付行議付後即在信用證背面批註議付金額,並將單據寄至開證行索償,開證行審查單據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如符合即償還議付行付出的款項,同時通知進口商付款贖單,然後進口商向開證行付款贖單,並憑單到海關提貨。

3.托收 托收是債權人(一般指出口商)開立債權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委託當地銀行向債務人(一般指進口商)收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規則先後有國際商會1967年公布的(商業跟單托收統一規則)、1978年經修訂改名的(托收統一規則)和1995年公布的新的(托收統一規則)(簡稱<URC522)。

托收分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目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通常採用跟單托收。

跟單托收又分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如是付款交單,則出口商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商在委託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收款時,指示當地銀行有在進口商付清貨款時才能向進口商交出貨運單據;承兌交單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在匯票上所作出的承兌為條件,即出口商在按照買賣合同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並連同貨物單據通過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提示,進口商經審核無誤後,應即刻在匯票上承兌,進口商承兌匯票後即可向銀行領取貨運單據,在匯票到期日再進行付款。

5、簡答題 國際貿易中主要使用的貨款結算方式有哪些?它們有什麼不同點?

國際貿易的幾種結算方式:
匯付風險 (1)匯付定義:remittance,又稱匯款,是最簡單的國際貿易貨款結算方式。採用匯付方式結算貨款時,買方將貨物發運給對方後,有關貨運單據由賣方自行寄送買方,而買方則徑自通過銀行將貨款交給賣方。 (2)匯付風險表現形式: ①賒銷(O/AOpenAccount):是出口商將貨物發送給進口商,在沒有得到付款或付款承諾的情況下,就將貨物運輸單據交給進口商,讓進口商提取貨物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先貨後款的方式是一種給了進口商較大信用、較長融資時間的結算方式。在這種情況下,出口商能否得到貨款,完全依賴於進口商的信譽,一旦進口商違約,就會出現錢貨兩空的局面。而進口商則在沒有支付任何貨款的情況下得到了貨物,並且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處理貨物。 ②貨到付款:出口商先行將貨物出運,在進口商收到貨物後再將貨款匯付給出口商。貨到付款具體又可以分為寄售和售定兩種,在付款時間點上兩者有細微的差別,但是都是出口商向進口商提供的單方融資渠道,並且出口商還要承擔進口商拒付的風險。在國際貿易實務中,多用售定方式,即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在進口商收到貨物後立即將全部貨款以電匯的形式付給出口商。 ③預付貨款:進口商先將貨款匯交出口商,出口商在收到貨款後再發貨給進口商的方式,多見方式為預付定金。 (3)匯付風險的防範: ①對客戶進行有效的資信調查,弄清對方的資信情況,僅和那些資信可靠、經營作風正派的貿易商採用匯付結算方式。 ②在預付貨款的交易中,進口人為了減少預付風險,採用憑單付匯的做法。進口人將貨款匯付給匯入行,並指示匯入行憑出口人提供的某些指定的單據和裝運單據付款給出口人。因此對進口人來說,比一般的匯付方式多了一層保障,對出口人來說,只要按時交貨交單就可以拿到全部貨款。 對於預付定金,一般為合同總值的25-30%,或者以起運地到目的港所需運輸費用的兩倍或者略高一點。這樣做,首先預付金並不算多,如果是有一定信用的進口商,這種方式並不會觸及其根本利益,從而體諒出口商的苦衷而給予配合;其次,進口商預付了貨款,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牽制,即使日後想毀約,也會考慮其預付金而勉強履約。退一步而言,就算進口商到時真的不提貨、不付款,出口商還可以降價銷售或用其他辦法處理,其損失的部分可用進口商的預付金來補償,最壞結果也可以將貨物全部運回。 2 托收 (1)托收定義:collection,根據《托收統一規則》,托收定義如下:托收是指由接到委託指示的銀行處理金融單據和/或商業單據以便取得承兌或者付款,或者憑承兌或者付款交出商業單據,或憑其他條件交出單據。 (2)托收風險的表現形式: ①進口商的信用風險和代收行銀行風險。在市場行情不好的情況下,進口商會找借口拒收貨物拒付貨款;還有可能與代收行串通,或者偽造代收行騙取提貨單據。 ②進口國的政治風險。進口商可能會因為進口國的戰爭騷亂、罷工、未能取得出口許可證、進口國的外匯管理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時付款。這些都屬於出口商需要考慮的進口商所處國家的政治風險。 ③財務風險。一旦進口商拒絕付款收匯失敗,出口商即使在掌握物權的情況下,也不得不獨自承擔相關的財務損失。如:貨物轉售的價格損失;目的港的倉儲、提取和保險費等,貨物存儲時間過長還可能腐敗變質;實在不能轉售,還不得不承擔往返的運費等等。 (3)托收風險的防範: ①加強對進口商和進口商銀行的信用審查。詳細調查客戶的信用狀況及代收行銀行的可靠程度。 ②投保出口信用險以轉嫁出口收匯風險。出口信用保險是一國政府為鼓勵和擴大出口而以財政資金做後盾,由專門保險機構向出口商提供的保證其收匯安全的一種政策性風險保障制度,是一種政策性保險業務,它所保障的風險是一般商業保險公司不願或不能承保的境外商業信用風險或政治風險等。 ③多種結算方式結合,預收部分貨款以降低收匯風險。根據委託代理理論的觀點,為使代理人有足夠的激勵去自動選擇有利於委託人的行動,就必須在合同的設計中讓代理人也承擔一部分不確定的風險,並從這種風險承擔中獲得相應的補償。所以,為了確保托收方式下的收匯安全,出口商可以預收一定的預付金,余額用D/P即期的方式收匯。預付金的比例和匯付一樣,一般為合同總值的25-30%為宜。 3 信用證 (1)信用證的定義:letter of credit,即由一家銀行依照客戶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義,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憑規定單據,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兌並付受益人出具的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進行該項付款、或承兌並支付該匯票;或授權另一家銀行議付。? (2)信用證風險的表現: ①開證行信用風險。信用證雖然是銀行信用,但是也不是絕對安全的。在一些國家銀行的成立不像中國這樣嚴格,並且需要有注冊資本的限制,國外銀行的所有權也大多是私有性質的,在這種情況下,銀行的資信非常重要。進口商會同一小銀行或者根本不存在的銀行聯合進行詐騙是完全可能的。 ②信用證硬條款風險。在信用證的規定格式中,有許多的硬性條款,這些構成信用證的基本要素,如受益人、有效期、裝運期、交單期、議付行等,任何一個條款的細微變化都可能給出口商帶來麻煩。 ③信用證軟條款風險。在信用證業務中,進口商或開證行有可能利用信用證只關注單據這一特點設置「陷阱條款」,或稱為信用證軟條款。 ④單據風險。信用證是一種單據買賣,實行的是憑單付款的原則。首先,銀行審單只要「單單一致,單證一致」就會把貨款付給出口方而不管實際貨物是否符合進口方的要求。其次,如果單證可能完全做到一致,就會出現單據不符。對於單據不符包括兩種情況,UCP500也有明確的規定:一是無關緊要的不符;二是名符其實的不符。無關緊要的不符是指雖然單據表面與信用證不符,卻可以視為相符的不符點,這種不符點單據仍可為銀行所接受。名符其實的不符,即構成可以拒收拒付的單證不符。包括單據不符合信用證條款的規定;單據不符合 UCP500 的規定;單據之間相互矛盾三種情況。該類型不符點單據的後果是開證行解除了單證相符條件下的付款責任,將銀行信用證轉為商業信用證,也就給進口商提供了拒付的理由。

6、你好,做外貿怎麼收款呢,

一般T/T,預付30%,客戶見提單復印件後付剩下的70%,然後把BL提單原本發過去就好了!

7、外貿收款,怎麼收的?

外貿收款就是將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網關接到你網站上就行了 做正品可以用PP 如果是仿牌的肯定不行 在這里我給你推薦yourspay外貿收款 他們公司是深圳市政府重點扶持企業。支持VISA、Master、moneybookes、AE、JCB卡種,多幣種結算、支持個人和企業商戶、Master卡收款依舊堅挺、多語種頁面支付,多幣種自動切換,VIP通道成功率90%以上,不設任何品牌限制

8、外貿過程中付款是怎樣完成的 ?

一般就下列方式: 匯付,托收,信用證
以下知識或許對你有幫助,

多種結算方式的結合使用

在國際貿易業務中,一筆交易的貨款結算,可以只使用一種結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據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對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將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結算方式結合使用,或有利於促成交易,或有利於安全及時收匯,或有利於妥善處理付匯。常見的不同結算方式結合使用的形式有:
(一)信用證與匯付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匯付方式結算。這種結算方式的結合形式常用於允許其交貨數量有一定機動幅度的某些初級產品的交易。對此,經雙方同意,信用證規定憑裝運單據先付發票金額或在貨物發運前預付金額若干成,余額待貨到目的地(港)後或經再檢驗的實際數量用匯付方式支付。使用這種結合形式,必須首先訂明採用的是何種信用證和何種匯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證支付金額的比例。
(二)信用證與托收結合
這是指一筆交易的貨款,部分用信用證方式支付,余額用托收方式結算。這種結合形式的具體做法通常是:信用證規定受益人(出口人)開立兩張匯票,屬於信用證項下的部分貨款憑光票支付,而其餘額則將貨運單據附在托收的匯票項下,按即期或遠期付款交單方式托收。這種做法,對出口人收匯較為安全,對進口人可減少墊金,易為雙方接受。但信用證必須訂明信用證的種類和支付金額以及托收方式的種類,也必須訂明「在全部付清發票金額後方可交單」的條款。
在合同中,對於信用證與托收結合方式的條款通常可作如下規定:「買方通過賣方可接受的銀行於裝運月份前××天開立並送達賣方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規定發票金額的××%憑即期光票支付,下余××%用托收方式即期付款交單。發票金額100%的全套貨 運單據隨附托收項下,於買方付清發票全部金額後支出。如買方未付清全部發票金額,則貨運單據須由開證行掌握憑賣方指示處理。」(The Buyers shall open through a bank acceptable to the Sellers an Irrevocable sight Letter of Credit to reach the Sellers ××days before the month of shipment, stipulating that ××%of invoice value available against clean draft at sight, while the remaining ××% on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 on collection basis。The full set of the shipping documents of 100% invoice value
shall accompany the collection draft and shall only be released after full payment of
the invoice value. If the Buyers fail to pay the full invoice value, the shipping
documents shall be held by issuing bank at the seller's disposal.)
(三)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
匯付與銀行保函或信用證結合使用的形式常用於成套設備、大型機械和大型交通運輸工具(飛機、船舶等)等貨款的結算。這類產品,交易金額大,生產周期大,往往要求買方以匯付方式預付部分貨款或定金,其餘大部分貨款則由買方按信用證規定或開加保函分期付款或遲期付款。
1.分期識
yment by Instalmentw.ogressi
yment) 是指在產品投產前、賣方提供出口許可證影印本和銀行保函的情況下,買方用匯付方式先向賣方交付部分貨款或訂金;其餘貨款可按生產(或工程)進度和交貨進度分期償付,買方開立不可撤銷信用證,即期付款。在分期付款條件下,最後一筆貨款,一般在賣方完成全部交貨責任或承擔質量保證期滿,經檢驗合格後再予付清。
2.遲期付款

9、對外貿易一般採用什麼結算方式,每筆貨款的結算時間

行內6年回復僅供參考

對外貿易一般採用 TT LC  DP 這三種結算方式

通俗點 每筆貨款的結算時間除了LC 在證上有要求之外其他的 TT都可以合同規定結算時間和結算的 預付款。

DP 一般是付款交單  委託銀行給收貨人單據 收貨人付款的話類似於信用證但是沒有信用證那麼嚴格。結算時間也看合同怎麼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