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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企業免

發布時間: 2020-12-01 06:20:53

1、外貿企業直接購進國家規定的免稅貨物(包括免稅農產品)出口的,免增值稅但不予退稅

我國出口實行免抵退政策。出口環節免稅,購進環節增值稅抵退。如果是免稅貨物(包括免稅農產品),因為沒有包含增值稅,說白了就是前面的環節沒人給稅務局繳納稅款,所以稅務機關不會給你退稅。總不能自己拿錢出來退給你吧,人家可是收錢的部門哦!

2、外貿企業辦理出口貨物免退稅申報的程序和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定:「五、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免退稅的申報
(一)申報程序和期限
......將適用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銷售額填報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免稅貨物銷售額』欄。
企業應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收齊有關憑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出口貨物增值稅、消費稅免退稅申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企業在增值稅納稅申報期以外的其他時間也可辦理免退稅申報。逾期的,企業不得申報免退稅。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規定:「二、出口退(免)稅申報
......
(七)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出口並按會計規定做銷售的貨物,須在做銷售的次月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和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中的『逾期』是指超過次年4月30日前最後一個增值稅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

3、外貿企業什麼情況下可申請出口免稅不退稅

1、從企業角度進行規定
(1)屬於生產企業的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出口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內出口的自產貨物容
(2)外貿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並持普通發票的貨物出口,免稅但不予退稅
(3)外貿企業直接購進國家規定的免稅貨物出口的,免稅但不予退稅
2、從貨物角度進行規定
(1)來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即原材料進口免稅,加工自製的貨物出口不退稅
(2)避孕葯品和用具、古舊圖書,內銷免稅,出口也免稅
(3)出口卷煙:有出口卷煙權的企業出口國家出口卷煙計劃內的卷煙,在生產環節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出口環節不辦理退稅。其他非計劃內出口的卷煙照章徵收增值稅和消費稅,出口一律不退稅
(4)軍品以及軍隊系統企業出口軍需工廠生產或軍需部門調撥的貨物免稅
(5)國家規定的其他免稅貨物,如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飼料、農膜等。
註:出口享受免徵增值稅的貨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進項稅額,包括准予抵扣的運輸費用所含的進項稅額,不能從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中抵扣,應計入產品成本處理。

4、外貿企業出口消費品為什麼可以免稅和退稅?免是免哪個環節的?退是退哪個環節的?

對外貿企業退免稅是鼓勵出口貨物公平競爭的一種手段,目的是讓商品以不含稅價進入國際市場。免是指免出口環節增值稅,退是指按購進金額計算退還的稅款。

5、外貿企業是不是不用交增值稅

不是的
外貿公司所需要涉及交納的稅金有增值稅、關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印花稅、房產稅等。
若是全出口業務的話基本上不交增值稅,出口產品會按退稅率退給增值稅。若某票出口發生異常情況是不能正常退稅的,有可能會按照規定計提銷項稅或補稅,對應發生城建稅教育費則附加。每月按銷售收入繳納水利建設基金和印花稅,即購銷合同,每月代扣個稅,每季預繳企業所得稅,如果有自有房產,則涉及到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
對於有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收購後直接出口或者委託其他外貿代理出口的貨物免稅並退稅,但也是先征後退。要先交了稅,等出口手續辦理完成了以後,再攜帶出口退稅的相關單證,如實填寫申報表,再向稅務機關辦理相關退稅手續,逾期則不予受理。
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要注意申報程序,尤其是注意時間觀念,以免造成損失。出口企業在辦理出口退稅時,需要注意四個時限規定:
一是「30天」。外貿企業購進出口貨物後,應及時向供貨企業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屬於防偽稅稅控增值稅發票,必須在開票之日起30天內辦理認證手續。
二是「90天」。外貿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90天內辦理出口退稅申報手續,生產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三個月後免抵退稅申報期內辦理免抵稅申報手續。
三是「180天」。出口企業必須在貨物報關出口之日起180天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部門提供出口收匯核銷單。
四是「3個月」。出口企業出口貨物紙質退稅憑證丟失或內容填寫有誤,按有關規定可以補辦或更改的,出口企業可在申報期限內向退稅部門提出延期辦理出口貨物退稅申報的申請,經批准後,可延期3個月申報。

6、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及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區別

生產企業是先「免」後「抵」,出口時不需要先交稅,拿退稅額去抵消應交稅額。

外貿企業是先「交」後「退」,支付貨款給工廠時其實支付部分包含了增值稅, 國家按退稅率和發票面額把退稅退還到外貿企業。

(6)外貿企業免擴展資料:

外貿企業出口退稅

1、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增值稅稅額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1)對出口貨物單獨設立庫存帳和銷售帳記載的,應依據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對庫存和銷售均採用加權平均價核算的,可按適用不同退稅率的貨物分別確定:退稅依據=出口貨物數量*加權平均進價。

應退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退稅率或徵收率(從一般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退稅率,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出口貨物為徵收率)

(2)對出口企業委託生產企業加工收回後報關出口的,退稅依據為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貨物的工繳費等專用發票所列明的進項金額。

原輔材料應退稅額=購進原輔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所列進項金額×原輔材料的退稅率

加工費應退稅額=加工費發票所列金額×出口貨物的退稅率

合計應退稅額=原輔材料應退稅額+加工費應退稅額

2、外貿企業出口貨物應退消費稅的依據及計算方法。

凡屬於從價定率計征的貨物應依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時徵收消費稅的價格為依據;凡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貨物應依據購進和報關出口的數量為依據。

應退消費稅稅款=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出口數量)×稅率(單位稅額)

生產企業出口退稅

1、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額的計稅依據及計算方法

根據國稅發[2002]11號規定,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額」應根據出口貨物離岸價、出口貨物退稅率計算。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上的離岸價為准(委託代理出口的,出口發票可以是委託方開具的或受託方開具的),若以其他價格條件成交的,應扣除按會計制度規定允許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運費、保險費、傭金等。若申報數與實際支付數有差額的,在下次申報退稅時調整(或年終清算時一並調整)。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離岸價,企業應按實際離岸價申報「免、抵、退」稅,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海關實征消費稅

當期應退稅額和當期免抵稅額的計算

1、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2、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時,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

當期免抵稅額=0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的計算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徵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新發生出口業務的生產企業自發生首筆出口業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稅額等於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頂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稅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

3、消費稅的計稅依據

生產企業自營或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消費稅的應稅貨物,屬從價定率計征的按增值稅的計稅價格為依據;屬於從量定額計征的按出口數量為依據,予以免徵消費稅。

另外,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的外銷收入屬於免稅收入,不計算退稅額。

參考資料:出口退稅_百科

7、外貿企業申報出口貨物增值稅退(免)稅需要哪些資料?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申報資料
1.《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匯總申報表》(見附件15);
2.《外貿企業出口退稅進貨明細申報表》(見附件16);
3.《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出口明細申報表》(見附件17);
4.出口貨物退(免)稅正式申報電子數據;
5.下列原始憑證
(1)出口貨物報關單;
(2)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
(4)委託出口的貨物,還應提供受託方主管稅務機關簽發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以及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5)屬應稅消費品的,還應提供消費稅專用繳款書或分割單、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12號)第二條第六項規定:「受託方將代理多家企業出口的貨物集中一筆報關出口的,委託方可提供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復印件申報出口退(免)稅。」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規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業,在申報退(免)稅時,對已收匯的出口貨物,應填報《出口貨物收匯申報表》(附件1),並提供該貨物銀行結匯水單等出口收匯憑證(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為收取人民幣的收款憑證,原件和蓋有企業公章的復印件,下同);對暫未收匯的出口貨物,生產企業應在《生產企業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申報明細表》的『單證不齊標志』欄(第20欄)中填寫『W』,暫不參與免抵退稅計算,待收匯並填報《出口貨物收匯申報表》後,方可參與免抵退稅計算;對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屬於本公告第五條所列的出口貨物,按本公告第五條的規定辦理:
(一)被外匯管理部門列為B、C類企業的;
(二)被外匯管理部門列為重點監測企業的;
(三)被人民銀行列為跨境貿易人民幣重點監管企業的;
(四)被海關列為C、D類企業的;
(五)被稅務機關評定為D級納稅信用等級的;
(六)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增值稅扣稅憑證、增值稅偷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等原因,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
(七)因違反進、出口管理,收、付匯管理等方面的規定,被海關、外匯管理、人民銀行、商務等部門給予行政處罰的;
(八)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的不能收匯的原因為虛假的;
(九)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供的出口貨物收匯憑證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項情形的執行時間(以申報退(免)稅時間為准,本款下同)為主管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續期結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項情形的執行時間為主管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24個月內;出口企業並存上述若干情形的,執行時間的截止時間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時間。
......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執行。」
四、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退(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16號)規定:「五、外貿企業購進貨物需分批申報退(免)稅的以及生產企業購進非自產應稅消費品需分批申報消費稅退稅的,出口企業不再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出口退稅進貨分批申報單》,由主管稅務機關通過出口稅收管理系統對進貨憑證進行核對。
......
八、出口企業申報退(免)稅的出口貨物,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3 年第 30 號,以下稱「30號公告」)的規定在出口退(免)稅申報截止之日前收匯,未按規定收匯的出口貨物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業,在申報出口退(免)稅時,須按照30號公告的規定提供收匯資料:
(一)出口退(免)稅企業分類管理類別為四類的;
(二)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出口企業申報的不能收匯原因是虛假的;
(三)主管稅務機關發現出口企業提供的出口貨物收匯憑證是冒用的。
上述第(一)種情形自出口企業被主管稅務機關評定為四類企業的次月起執行;第(二)種至第(三)種情形自主管稅務機關通知出口企業之日起 24 個月內執行。上述情形的執行時間以申報退(免)稅時間為准。
出口企業同時存在上述兩種以上情形的,執行時間的截止時間為幾種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時間。
......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26號)中:「一、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關出口報關單電子信息註明的出口日期為准)以後出口的貨物,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免)稅及相關業務時,免予提供紙質報關單。但申報適用啟運港退稅政策的貨物除外。」

8、為什麼一般商貿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一律不予退(免)稅?

一般商貿企業委託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一律不予退(免)稅的原因:因為消費稅是企業銷售、移送、進口環節繳納的,商貿企業沒有繳納消費稅,當然出口應稅消費品一律不予退(免)稅。

應稅消費品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在生產銷售、移送、進口時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主要包括以下五種類型的產品:一些過度消費會對人類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費品,如煙、酒及酒精、鞭炮、焰火、木製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檔手錶、化妝品、高爾夫球及球具等。高能耗及高檔消費品,如遊艇、小汽車、摩托車等。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類消費品,如成品油等。具有一定財政意義的產品,如汽車輪胎等。

9、外貿企業增值稅退(免)稅計稅依據指的是什麼

1、外貿企業出口貨物(委託加工修理修配貨物除外)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購進出口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金額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註明的完稅價格。
2、外貿企業出口委託加工修理修配貨物增值稅退(免)稅的計稅依據,為加工修理修配費用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的金額。外貿企業應將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進料加工海關保稅進口料件除外)作價銷售給受託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受託加工修理修配的生產企業應將原材料成本並入加工修理修配費用開具發票。進料加工仍採用委託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