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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術語專利權

發布時間: 2022-11-27 15:44:50

1、連環貿易注意事項

注意保證貨物不要受到損壞。連環貿易是一個國際貿易術語,指貨物在運輸期間被多次買賣。

1、有形貿易(Visible Trade):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例如,機器、設備、傢具等都是有實物形態的商品,這些商品的進出口稱為有形貿易。

2、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專利使用權的轉讓、旅遊、金融保險企業跨國提供服務等都是沒有實物形態的商品,其進出口稱為無形貿易。

國際貿易地理方向亦稱「國際貿易地區分布」(International Trade by Region),用以表明世界各洲、各國或各個區域集團在國際貿易中所佔的地位。

計算各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比重,既可以計算各國的進、出口額在世界進、出口總額中的比重,也可以計算各國的進出口總量在國際貿易總量(世界進出口總額)中的比重。

由於對外貿易是一國與別國之間發生的商品交換,因此,把對外貿易按商品分類和按國家分類結合起來分析研究,即把商品結構和地理方向的研究結合起來,可以查明一國出口中不同類別商品的去向和進口中不同類別商品的來源,具有重要意義。

2、國際貿易的分類

1、按商品流向分

出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出到國外市場銷售。

進口貿易是指將本國的商品或服務輸入到本國市場銷售。

過境貿易是指甲國的商品經過丙國境內運至乙國市場銷售,對丙國而言就是過境貿易。

2、按商品形態分

有形貿易:有形貿易是指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

無形貿易:無形貿易是指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

按是否有第三者參與分:

直接貿易 直接貿易是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不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的商品行為。

間接貿易 間接貿易是商品生產國與商品消費國通過第三國進行買賣的商品行為。

轉口貿易 間接貿易中的第三國就是轉口貿易國,第三國所從事的就是轉口貿易。

3、按貨物出入國境或者關境分

總貿易 總進口額加總出口額就是一國的總貿易額。過境貿易列入總貿易。

專門貿易 專門進口加專門出口即為專門貿易。專門進口額加專門出口額即為專門貿易額,過境貿易不列入專門貿易。目前採用這種劃分辦法的主要有法國、德國、義大利及瑞士等。

4、按貨物運輸方式分

陸運貿易 是指陸路相連的國家之間的貿易。通常採用陸路運輸方式,主要運載工具有火車,汽車等。

海運貿易 海運貿易是指通過海上運輸的貿易。船舶是主要運輸工具。國際貿易中,絕大部分貨物是靠海上運輸完成交付的。

空運貿易 空運貿易是指採用航空運輸方式進行的貿易。一般用於貴重或數量較少,且無法經受長時間運輸的商品。

郵購貿易 郵購貿易是指採用郵政包裹方式寄送貨物的貿易。數量不多的貨物如樣品等,通常採用這種方式,其主要優點是服務周到、方便客戶。

拓展資料:

1、國際貿易術語

國際貿易術語又稱價格術語。國際貿易中,買賣雙方所承擔的義務,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逐漸形成了把某些和價格密切相關的貿易條件與價格直接聯系在一起,形成了若干種報價的模式。每一模式都規定了買賣雙方在某些貿易條件中所承擔的義務。用來明確這種義務的術語,稱之為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所表示的貿易條件,主要分兩個方面:

其一,說明商品的價格構成,是否包括成本以外的主要從屬費用,即運費和保險;

其二,確定交貨條件,即說明買賣雙方在交接貨物方面彼此所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的劃分。

貿易術語是國際貿易中表示價格的必不可少的內容。開報價中使用貿易術語,明確了雙方在貨物交接方面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費用和風險,說明了商品的價格構成。從而簡化了交易磋商的手續,縮短了成交時間。由於規定貿易術語的國際慣例對買賣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作了完整而確切的解釋,因而避免了由於對合同條款的理解不一致,在履約中可能產生的某些爭議。

參考鏈接:國際貿易(商品和勞務的國際交換活動)_網路  

3、國家常用貿易術語有哪些?其中的權利義務是如何規定的

國際貿易術語及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國際商會(ICC)為了規范國際貿易,制定發布了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International Rules For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詳細規范在各種貿易條件下,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從而促使國際間的交易可以順利進行,將糾紛和問題減到最少程度,以下是常涉及到的國際貿易術語。 1、 EXM—EX Works 工廠交貨價

賣方將包裝完畢的貨物放置於廠內,由買方負責提取並運送回去,所有的費用及風險均由買方負責,包含出口地清關。2、 FOB—Free On Board 啟運港船上交貨價

賣方負責將貨物送上裝運港的船上,裝船之前的所有費用及風險由賣方承擔。如報關費用、拖車費用、碼頭費等,貨物在啟運港裝船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3、 C&F—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運費交貨價

賣方的報價包含了貨物本身的成本和運費,所以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目的港的船邊,並支付運費。4、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險、運費交貨價

賣方的報價包含了貨物本身的成本,保險費及運費,所以賣方負責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目的港的船邊,並按規定辦理支付保險費用運費。5、 DDU—Delivered Duty Unpaid 未完稅交付價

賣方負責將貨物送至買方規定的進口國的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之下,但不負擔進口關稅,即完成交貨。買方自行負責進口手續及相關費用。6、 DDP—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稅後交貨價

賣方負責將貨物送至買方規定的進口國的指定地點,並辦理進口地進口手續,交納相關費用,然後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之下,即完成交貨。7、 CPT—Carriage Paid To 運費付至某地交貨價

賣方負責交付運費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並承擔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接管時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8、CIP—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 運費,保險付至某地交貨價

賣方負責交付運費並購買保險後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並承擔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接管時為止的一切費用和風險。9、 AF—Delivered At Frontier 邊境交貨價

賣方負責貨物出口國的出口清關後,將貨物交給買賣雙方約定的邊境指定地點交由買方處置之下即完成交貨。10、 AS—Free Alongside Ship 船邊交貨價

賣方負責在啟運港將已完成出口清關手續的貨物交到買方指定船隻的船邊即完成交貨義務。11、 DES—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貨價

賣方負責將貨物送至目的港,在船上將貨物交由買方實際處置之下,即完成交貨。12、 DEQ—Delivered EX Quay 目的港碼頭交貨價

賣方負責將貨物送至目的港的碼頭,辦理完進口清關等手續,支付所有稅款及相關費用後,然後將貨物交由買方處置之下,即完成交貨。

4、國際貿易術語(常用的)

常用的主要是FOB,C&F,CIF
,其餘的幾乎沒太用得上。主要是對於這3種產生比較早的術語,對於風險,義務,以及費用的劃分已經根深蒂固,談起來比較容易,明了,雙方都了解各自的義務。一筆貿易的成交,一般對雙方都產生了盈利,而且一般是在FOB
,CFR或者CIF上談成的,因為我們幾乎對這3個最基本的了如指掌了,國外的客人也是這樣,沒有誰願意去翻書,弄個不常用,費用劃分復雜的術語出來使用,還得跟爭論,談個半天。

5、國際貿易術語的法律規定

《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共列出十三種貿易術語,其要點如下:

(一)工廠交貨( EXW)

本術語英文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負有在其所在地即車間、工廠、倉庫等把備妥的貨物交付給買方的責任,但通常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准備的車輛上或辦理貨物結關。買方承擔自賣方的所在地將貨物運至預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二)貨交承運人(FCA)

本術語英文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即「貨物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應負責將其移交的貨物,辦理出關後,在指定的地點交付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照管。根據商業慣例,當賣方被要求與承運人通過簽訂合同進行協作時,在買方承擔風險和費用的情況下,賣方可以照此辦理。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三)船邊交貨(FAS)

本術語英文為「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四)船上交貨(FOB)

本術語英文為「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把貨物送過船舷後交付,貨過船舷後買方須承擔貨物的全部費用、風險、滅失或損壞,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五)成本加運費(CFR或c&F)

本術語英文為「 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板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六)成本、保險費加運費(CIF)

本術語英文為「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成本加運費」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七)運費付至(CPT)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Paid to):t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本術語系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關於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貨物交至承運人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自貨物已交付給承運人照管之時起,從賣方轉由買方承擔。另外,賣方須辦理貨物出口的結關手續。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八)運費及保險費付至(CIP)

本術語英文為「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運費及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除負有與「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術語相同的義務外,賣方還須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並支付保險費。本術語適用於任何運輸方式。

(九)邊境交貨(DAF)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即「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它指賣方承擔如下義務,將備妥的貨物運至邊境上的指定地點,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在毗鄰國家海關關境前交貨,本術語主要適用於通過鐵路或公路運輸的貨物,也可用於其他運輸方式。

(十)目的港船上交貨(DES)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即「目的港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

它系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把備妥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船甲板上不辦理貨物進口結關手續的情況下,交給買方,故賣方須承擔包括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的所有費用與風險。本術語只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一)目的港碼頭交貨(DEQ)

本術語的英文為 :「Delivered Ex Quay (Duty Paid)(...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即「目的港碼頭交貨(關稅已付)(......指定目的港)」。

本術語指賣方履行如下義務,將其備好的貨物,在指定目的港的碼頭,辦理進口結關後,交付給買方,而且賣方須承擔所有風險和費用,包括關銳、捐稅和其他交貨中出現的費用。本術語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十二)未完稅交貨(DDU)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即「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它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

買方須承擔因未能及時辦理貨物進口結關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和風險。本術語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十三)完稅後交貨(DDP)

本術語的英文為「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即「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

它是指賣方將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地點交付,而且承擔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並辦理進口結關。本術語可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

6、國際貿易術語FOB,CFR,CIF,FCA,CPT,CIP各個的涵義是什麼?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貨交承運人(指定裝運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 保險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FR: 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運費
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運費付至 (指定目的港)
CIP:CARRIAGE,INSURANCE PAID TO 運保費付至

一、適用的運輸方式不同。FOB、CFR、CIF三種貿易術語僅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其承運人是船公司;而FCA、CPT、CIP適用於各種運輸方式,包括海洋、內河、鐵路、公路、航空運輸等,也適用多式聯運,其承運人是船公司、鐵路和公路部門和航空公司或海運船公司及多式聯運經營人。

二、貨物運輸區間不同。FOB、CFR、CIF等貿易術語只適用海運和內河運輸,所以貨物運輸區間是從裝運港至目的港,屬於「港口交貨」。而FCA、CPT、CIP貿易術語適用各種運輸方式和多式聯運,貨物運輸區間是賣方內陸任何地點至買方內陸任何地點,擴大了運輸區間,可以實行「門到門交貨」。

三、交貨地點和風險轉移地點不同。FOB、CFR、CIF交貨地點是裝運港,將貨物裝到指定的船上。風險劃分均以裝運港船舷為界。而FCA、CPT、CIP的交貨地點,需視不同運輸方式和不同的約定而定,它可以在賣方所在地點,也可以鐵路、公路、航空、內河、海洋運輸承運人或多式聯運經營人的運輸或其他收貨地點。風險劃分是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或其他人接管時,即風險自賣方轉移至買方。

四、運輸單據不同。在FOB、CFR、CIF貿易術語條件下,賣方一般應向買方提交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它是物權憑證,可以質押和背書轉讓。而在FCA、CPT、CIP條件下,賣方提交的運輸單據則視運輸方式而定。除使用海運外,其他運輸方式,如鐵路運單、公路運單、航空運單或多式聯運單據等都不是物權憑證,不能背書轉讓和用以提貨。

五、裝卸費用負擔不同。FOB、CFR和CIF貿易術語,賣方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為止的一切費用。但由於貨物裝船是一個連續作業,各港口的習慣做法又不盡相同,所以在使用程租船運輸的FOB合同中,應明確裝船費由何方負擔。而在FCA、CPT和CIP的條件下,如涉及海洋運輸,並使用程租船時,賣方將貨物交給承運人時對所支付的運費,或FCA術語由買方支付的運費,已包含了承運人接管貨物後在裝運港的裝船費和在目的港的卸貨費。這樣,在FCA合同中的裝船費的負擔和在CPT、CIP合同中的卸貨費的負擔問題就不存在了。

7、解釋國際貿易名詞

1、有形貿易(Visible Trade):有實物形態的商品的進出口。 例如,機器、設備、傢具等都是有實物形態的商品,這些商品的進出口稱為有形貿易。
2、無形貿易(Invisible Trade):沒有實物形態的技術和服務的進出口。專利使用權的轉讓、旅遊、金融保險企業跨國提供服務等都是沒有實物形態的商品,其進出口稱為無形貿易。4、經常項目收支。這是國際收支中最重要的項目,是本國與外國之間經常發生的國際收支項目。如果經常項目差額有盈餘,那就意味著這個國家的國外財富凈增加。表示一國對外有凈投資,包括商品和勞務。經常項目赤字表示當事國進口更多的商品、勞務,成為國際債務者,意味著外國對本國有凈投資。經常項目的差額又等於一國國民凈產值與國內總開支之差。若國民凈產值大於國內總開支,超過部分即相當於各種形式的對外投資部分,包括國際儲備資產的積累。若總開支大於國民凈產值,超過部分即相當於各種商品勞務或資本形式的外國資本輸入。經常項目又分為貿易收支、勞務收支和轉移等三項。
5、《200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規定的全部貿易術語的分類。

第一組:E組(賣方在其所在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
Ex Works (named place) 工廠交貨(指定地點)

第二組:F組(賣方須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承運人)
FCA: 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
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

第三組:C組(賣方必須簽定運輸合同,但對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裝船和啟運後發生事件所產生的額外費用不承擔責任)
CFR: Cost &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保險加運費(指定目的港)
CPT: 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estination)
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地)

第四組:D組(賣方必須承擔把貨物交至目的地國家所需的全部費用和風險)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 (named place) 邊境交貨(指定地點)
DES: Delivered ex Ship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船上交貨(指定目的港)
DEQ: Delivered ex Quay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碼頭交貨(指定目的地)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未完稅交貨(指定目的地)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完稅後交貨(指定目的地)

8、試簡述《201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FOB和CIF術語下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哪幾項?

C件IF條下買賣雙方的基本義務:

賣方:

1、安排運輸和保險,支付運費及保險費;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裝上船前的風險;

3、辦理出口手續;提供完整的運輸單據。

買方:

1、做好接貨的准備;

2、承擔貨物在裝運港裝上船後的風險;

3、辦理進口手續;支付貨款,收取貨物。

(8)國際貿易術語專利權擴展資料:

歷次修訂適應形勢變化:

《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自1936年首次制定後被廣泛應用於國際貿易中,為適應不斷變化的貿易形勢,先後歷經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多次重大修改和修訂。

20世紀50年代末期,針對西歐與東歐國家和前蘇聯以及東歐國家與前蘇聯之間盛行邊境交貨及進口國目的地交貨的貿易實務,國際商會於1967年補充了邊境交貨( DAF )和完稅後交貨( DDP )兩種貿易術語。

又鑒於航空運輸貨物的情況日益普遍,於1976年增訂了機場交貨( FOB AirPort)術語,適用范圍再次擴大。

隨著集裝箱運輸方式的發展,多式聯運應運而生,門至門的交貨方式已逐漸被世界各地廣泛採用。為配合此種國際貿易的需要,國際商會於198O年增訂了貨交承運人( FCA )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