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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中dp貨款支付

發布時間: 2022-10-01 01:27:13

1、國際貿易中dp是什麼意思(貿易術語DP)

1.付款交單,D/P(documentsagainstpayment):經濟貿易交易中付款方式的一種。

2.是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人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給銀行托收時,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時,才能交出貨運單據,按支付時間的不同,付款交單又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P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aftersight)。

2、付款方式中,「DP/DA」指什麼?

D/P和D/A同是托收,跟單托收有兩種交單方式:付款交單D/P和承兌交單D/A 。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付款交單) 的縮寫。一般是出貨後將提單等單據送銀行,進口商付了貨款後銀行將提單等單據交進口商清關提貨.因為提單是有價單據,通俗地說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出口方在委託銀行收款時,指示銀行只有在付款人(進口方)付清貨款時,才能向其交出貨運單據,即交單以付款為條件,故稱為付款交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出口方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連同貨運單據委託銀行辦理托收,並明確指示銀行,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後即可領取全套貨運單據待匯票到期日再付清貨款。 

承兌交單和上面提及的「付款交單,憑信託收據借單」一樣,都是在買方未付款之前,即可取得貨運單據,憑以提取貨物。一旦買方到期不付款,出口方便可能銀貨兩空。因而,出口商對採用此種方式持嚴格控制的態度。  

(2)國際貿易中dp貨款支付擴展資料

風險:

付款交單,通過銀行,銀行收到貨款然後將單據交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如果貨到後進口商不要了,他可以不到銀行贖單,銀行沒有責任.將單據退回,出口方的貨物另行處理,損失會很大.。

風險較大:單據送銀行,銀行讓進口商簽字承諾到期付款,然後銀行將單據給進口商,銀行收取手續費.到時候進口商不來付款,銀行沒有責任.出口方承擔貨款、貨物兩空的後果。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署,批註「承兌」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3、DA、DP、OA在貿易中各是什麼意思

1、DP:付款交單,是代收行必須在進口商付清貨款後,才可將商業(貨運) 單據交給進口方的一種結算方式。按付款時間的不同,又可分為即期付款交單和遠期付款交單。

2、DA:承兌交單,是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匯票上承兌為條件。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署,批註承兌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3、OA:賒銷,產生於古代,是商品流通發展的產物。

(3)國際貿易中dp貨款支付擴展資料:

承兌交單具體的操作流程:

1、確認銷售合約及交易條款(特別是付款方式)。

2、出口商將貨品運給進口商。

3、出口商向托收銀行提交所需文件,包括匯票及運輸單據,要求承兌及付款。

4、托收銀行將文件送交進口商所在國家的代收銀行。

5、代收銀行向進口商提出示文件,要求承兌匯票。

6、進口商承兌匯票,以取得提貨文件。

7、代收銀行保留匯票至到期日買方付款為止,然後將款項送交託收銀行。

8、托收銀行付款給出口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付款交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承兌交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賒銷

4、外貿付款方式中DP和 CAD的 區別是什麼

1、付款方式不同:DP是即問款交單。CAD即交單付現。

2、前提條件不同:CAD以買方付款是賣方交單的前提條件。在賣方對買方資信不了解的情況下採用此種支付方式,對賣方具有保護作用。 DP是通過指定銀行獲取單據,賣方交單以買方付款為條件。

3、預付款不同:在D/P付款條件下,要爭取30%左右的電匯(T/T)預付款。CAD沒有預付款。

(4)國際貿易中dp貨款支付擴展資料:

CAD的出口操作建議:

1、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險,不失為安全措施之一。但保險公司對進口商的資信調查比較嚴格,對一個進口商的批准限額很有限,如採用遠期CAD方式,則不可能做大規模。 

2、用保理業務方式,確保收匯安全。涉及四方當事人的保理業務機制有兩種:用保理機制和雙保理機制。隨著信用證在國際貿易交付方式中比重的下降,保理業務機制將在我國出口貿易實務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3、綜合運用出口信用險、保理機制、進口商資信、擴大出口規模,實現規模效益。 

4、通過銀行交單時,應指示委託行在給代收行面函(COVER)中註明進口商付款後變單,並申明受URC522約束,實際上將CAD轉化為D/P托收業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CAD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DP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國際貿易支付方式

5、外貿付款方式中DP和CAD的區別是什麼

你好我愛十妞LN,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
分為即期交單(D/P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開具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後,於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CAD = Cash against documents,通常情況下,發貨人將單據寄給收貨人,收貨人收到單據後付款.
CAD是CASH AGAINST DOCUMENTS的縮寫,這是近年來才逐漸出現的一種做法,是出口商發貨後將單據交予進口商後進口商付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是否是T/T付款的另一種說法不是很清楚,從其操作流程看有些相似,只是出口商常常將單據交予銀行由銀行通過其中介行轉進口商,許多銀行也接受。使用這種結算方式風險較大,首先是進口商收單後方付款,是否履約付款取決於進口商的信譽;其次,雖然銀行有時接受(建議銀行不要接受)這種方式,但做法不盡相同,有的銀行以D/P方式處理單據,有的直接以CAD方式辦理,究其實這種結算方式畢竟不是托收,如何處理CAD業務,目前尚無國際慣例可資依循,一旦出現糾紛、訴諸法庭,對各方都有不可測的風險,所以在實際業務中應盡量避免採取這種方式,銀行在辦理此類業務時亦應謹慎。

6、國際貿易的付款方式有幾種?具體是怎樣的?

國際貿易中的支付方式:
(1)匯付(remittance);(2)托收(collection);(3)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即l/c).匯付和托收屬於商業信用,而信用證支付則屬於銀行信用,其中信用證支付在國際貿易中被普遍採用.
1)匯付是買方通過銀行,將貨款交給賣方的一種結算方式.匯付一般有三種: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簡寫為t/t;信匯(mail
transfer),簡寫為m/t;票匯(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或draft),簡寫為d/d.
2)托收是由賣方根據發票金額而開立匯票,從而委託銀行向買方收取貨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分為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和跟單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但在大多數情況下,人們採用跟單托收作為付款方式。跟單托收又可以分為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d/p)和寸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d/a)。付款交單是指進口商在付了貨款後才會得到貨運單據。它又可以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after
sight,d/p
after
sight)。寸兌交單是指進口賞承兌匯票後,托受銀行才會給他們貨運單據。進口商在匯票到期後要兌付匯票。
3)信用證是銀行應買方的要求來給賣方在一定的條件下承擔支付貨款的書面憑證.
國際貿易中的付款方式,除了上面所介紹的幾種外,依據付款時間,又可以分為預付(payment
in
advance),交貨付款(cash
on
delivery),後付(on
credit)及分期付款(installment)等.但這些並不是當前國際貿易間的款項支付的主流.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現在還出現了電子商務(e-commerce),電子貨幣(electronic
currency)等新型的貿易支付形式.由於這些付款形式本身還不十分完善,因此還不是當今國際貿易款項支付的主要方式,它還需要一段自我完善的過程.

7、外貿DP、DA付款方式的區別有哪些?

D/P 付款交單(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是跟單托收方式下的一種交付單據的辦法,指出口方的交單是以進口方的付款為條件,即進口方付款後才能向代收銀行領取單據。

分為即期交單(D/P Sight)指出口方開具即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進口方見票後即須付款,貨款付清時,進口方取得貨運單據。

遠期交單(D/P after sight or after date),指出口方開具遠期匯票,由代收行向進口方提示,經進口方承兌後,於匯票到期日或匯票到期日以前,進口方付款贖單。

D/A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是在跟單托收方式下,出口方(或代收銀行)向進口方以承兌為條件交付單據的一種辦法。

所謂「承兌」就是匯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匯票時,對匯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匯票上簽署,批註「承兌」字樣及日期,並將匯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匯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於匯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D/A的風險比D/P的大,另外,D/P,D/A都是商業信用,就是說客戶在收到托收行通知以後,可以不去贖單,就是不去付錢,這也是一個潛在的風險,這個風險,也是由出口商承擔的

以上除即期交單(D/P Sight)還可以做,其他的都風險較大(相對L/C 而言),但也存在客戶因市場價格等問題而不付款贖單,如果要做,只能做信譽較好、長期交往的老客戶。

8、貿易方式DP是什麼意思?

付款交單,D/P (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經濟貿易交易中付款方式的一種。
是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人將匯票連同貨運單據交給銀行托收時,指示銀行只有在進口人付清貨款時,才能交出貨運單據。按支付時間的不同,付款交單又分為即期付款交單(D/P sight)和遠期付款交單(D/P after sight).

9、外貿裡面的TT, LC、 DP、 DA,都是什麼意思?

都是些付款方式,tt
是電匯,就是客人決定要貨了先給你們打訂金,你們再生產,貨好後,憑提單副本或其他跟客人要剩下的餘款,這個分前tt和後tt
l/c是信用證呀,就是你們跟客人的付款是根據銀行來操作的,這個你最好去百度一下,比較專業
d/p
是付款交單,也是通過銀行來操作,要客人付貨款,銀行才會把收貨的一些單據給客人,分遠期和既期
d/a是承兌交單,這個是很沒有保障的,就是客人作個保證,表示他會付款,然後銀行就把單據交給客人,
我的回答都是一些大概的

10、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哪些方式?

目前國際貿易中貨款支付結算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匯付、信用證和托收。

1.匯付 匯付即匯款,是貿易雙方支付貨款的一種最簡單的方式,進口商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將貨款通過銀行匯給出口商。國際貿易中匯付還用於傭金、雜費、保證金及預付款等的支付。匯付的特點是:風險大,貨到付款取決於對方的信用;另外出口商資金負擔較重,手續簡便費用少。

匯付的當事人有:匯款人(進口商)、收款人(出口商)、匯出行和匯入行。匯入行是受匯出行委託支付匯款的銀行,如果雙方還未建立直接聯系,還得通過第三者銀行為代理行參與。匯付的方式有信匯(M/T)、電匯(T/T)和票匯(D/D)三種。

(1)信匯 由進口商將貨款交給當地銀行,銀行則開具匯款委託書,然後以信函郵寄至出口商所在地與其有業務關系的銀行,委託其將款交給出口商。匯款委託書有正副兩張,分兩次付郵,以防止郵遞中遺失。信匯優點是價廉,但收到匯款的時間較遲。

(2)電匯 進口商委託匯出銀行以電報、電傳或SWIFT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匯入行)將貸款付給出口商。這種付款方式比信匯快,但進口方要負擔其較高費用。

(3)票匯 進口商在當地銀行購買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為付款人的匯票,然後郵寄給出口商,由出口商向當地銀行收取貨款。

2.信用證 信用證即銀行信用證,是開證銀行依進口商(即開證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即受益人)開出的在一定金額和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承諾付款的憑證。根據是否跟隨單據,信用證分跟單信用證和光票信用證兩類,目前國際貿易中多使用跟單信用證。

跟單信用證最早是國際商會於1930年擬訂,經過6次修訂於1994年1月1日完成(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並生效。現行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含6個部分(55條),即總則和定義、信用證的形式和通知、義務和責任、單據、其他規定和轉讓等。跟單信用證是指付款憑跟單匯票,或僅憑單據的信用證。其貨款結算的一般過程是:貿易雙方簽定供貨合同,進口商(信用證申請人)將用於付款的信用證由當地銀行(開證行)發至出口商所在地銀行,出口商依雙方供貨合同發貨並將發貨單據(如海運提單、鐵路或航空運單)寄給進口商,進口商在接到發貨單據及貨物後,經檢驗無異議即通知出口商所在地銀行,也稱通知銀行(通常是開證銀行的聯行或代理行),通知銀行再按信用證條款要求付款銀行向出口商付款。

信用證業務所實行的結算方式是由雙方有聯系的銀行代為辦理的。進口商先向其所在地銀行提出申請,並要求開證行按其申請書內容向出口商開具出以出口商為受益人的信用證。進口商需按信用證金額的一定比率交付押金,或提供其他保證,並交納開證費用。開證行通過其在出口商所在地的代理行,將信用證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則馬上發運貨物,在取得貨運單據和信用證要求的其他單據後,在信用證有效期內向指定銀行(通知行或其他銀行)議付貨款。議付行議付後即在信用證背面批註議付金額,並將單據寄至開證行索償,開證行審查單據是否符合信用證條款,如符合即償還議付行付出的款項,同時通知進口商付款贖單,然後進口商向開證行付款贖單,並憑單到海關提貨。

3.托收 托收是債權人(一般指出口商)開立債權憑證如匯票、本票、支票等,委託當地銀行向債務人(一般指進口商)收款的一種結算方式。托收規則先後有國際商會1967年公布的(商業跟單托收統一規則)、1978年經修訂改名的(托收統一規則)和1995年公布的新的(托收統一規則)(簡稱<URC522)。

托收分光票托收和跟單托收兩種,目前國際貿易貨款結算通常採用跟單托收。

跟單托收又分付款交單和承兌交單兩種。如是付款交單,則出口商的交單是以進口人的付款為條件,即出口商在委託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收款時,指示當地銀行有在進口商付清貨款時才能向進口商交出貨運單據;承兌交單是指出口商的交單以進口商在匯票上所作出的承兌為條件,即出口商在按照買賣合同發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匯票,並連同貨物單據通過當地銀行向進口商提示,進口商經審核無誤後,應即刻在匯票上承兌,進口商承兌匯票後即可向銀行領取貨運單據,在匯票到期日再進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