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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國際貿易法省任務四

發布時間: 2022-09-30 21:55:50

1、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主要研究什麼內容?

國際貿易理論與政策,主要研究內容:自由貿易理論與保護貿易理論比較研究,關稅政策與進出口政策研究,地方外貿政策研究。

.國際服務貿易,主要研究內容:國際服務貿易的理論與現狀,國際服務貿易的法規與制度,各國服務貿易的政策與措施,中國服務貿易的發展。

國際貿易實務,主要研究內容:跟單信用證研究,外貿合同及外貿法律的研究,各國貿易慣例及相關規則的研究,包括海運規則、商檢規則、原產地規則、仲裁規則等的研究。

2、四川省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對外勞務合作的管理,規范工作程序,保障和促進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健康、有序地發展,根據國務院《辦理外派勞務人員出國手續的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對外勞務合作,是指具有對外勞務合作經營權的企業(以下簡稱外經企業),按照與國(境)外有關政府機構、團體、企業、私人僱主所簽定的合同,向國(境)外派出從事經濟、科技、社會服務等活動的各類勞務人員(含勞務性質的研修生,下同),並依法取得報酬的經濟活動。第三條 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政管理部門統一歸口管理全省對外勞務合作工作;制定全省對外勞務合作的中長期計劃及指導性年度計劃,指導、監督和檢查全省外派勞務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村、城鎮勞動力外派工作。第四條 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省對外勞務合作業務的統計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批境外(未建交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地區除外)勞務合作項目,審核對外勞務合作合同;負責辦理在未建交國家(地區)、敏感地區以及國家規定的特殊地區開展勞務合作業務的初審和轉報工作。
其他部門不得辦理外派勞務人員的出國(境)任務審批手續。第五條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照各自的職責,對外經企業對外簽約、廣告宣傳、招聘勞務人員等方面管理。第六條 外經企業開展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必須持有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頒發的《國外工程承包、勞務合作經營許可證》,按照國務院關於辦理外派勞務出國手續的有關規定,憑對外簽定的合同及有關材料向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外派勞務出國任務批件》,持該批件及相關手續到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辦理勞務人員的出國(境)手續。
省外的外經企業外派我省勞務人員出國(境)的,應持有效出國任務通知書(出國任務批件)等有關材料,經我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後,向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申請辦理《四川省人民政府出國、赴港澳任務確認件》等勞務人員出國(境)手續。第七條 外派勞務人員因工作需要申請護照延期的,外經企業應向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政管理部門提供有關材料,經核准獲得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延期執行合同的任務批件後,向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或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護照延期手續。第八條 外經企業與外派勞務人員必須簽定合同,明確在外從事勞務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外經企業應履行對外派勞務人員的監督管理職責,並負有依據合同和當地法律保障和維護外派勞務人員合法權益的義務。
外派勞務人員應遵守所在地法律,自覺履行合同,維護我國國際聲譽。第九條 外經企業收取服務費應嚴格按照國家財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外派人員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禁止超標准收費。第十條 外派勞務人員的個人收入,外經企業除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扣除服務費外,其餘的應發給勞務人員本人。第十一條 外經企業不得以不正當手續或非法手段進行競爭。第十二條 凡我省外派勞務人員,應在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批準的外派勞務培訓中心接受出國培訓、考核。外派勞務人員培訓中心必須按規定對外派勞務人員進行政治、技術、外語等方面培訓。未經培訓或者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派出。第十三條 有關外派勞務人員的單位,應認真做好外派勞務人員的選審工作,對外派勞務人員的政治、業務、身體條件進行審查。第十四條 公民個人因私境外就業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十五條 成都市對外勞務合作由成都市人民政府對外貿易經濟合作行政管理部門歸口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3、全國哪個政法學校比較好?

沈陽市政法學校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是2003年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法律職業學院,隸屬於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由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與北京市第三人民警察學校共同組建。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堅持「立足北京,服務政法,面向社會,為首都法制建設提供人才和智力服務」的辦學宗旨,經過20年的發展,已形成了相當規模的教育資源,承擔著為首都司法、執法各部門及社會培養合格的應用型、技能型、復合型法律人才的任務。為社會各界培養各種層次的法律人才1.5萬余名。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作為具有政法特色的教育培訓基地,已初步形成以北京政法職業學院、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黨校、北京市法律中高層次緊缺人才培訓中心和首都司法幹警教育培訓基地的「四位一體」的多類型、多層次、多形式、多功能、規范化的綜合性辦學實體模式。現設有法律、司法文秘、律師事務、行政執法、社區管理、罪犯矯治、金融法律實務、房地產法律服務、國際商務法律、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路技術、計算機網路安全、商務英語、國際貿易法律、涉外秘書電腦藝術設計及辦公自動化等21個專業。其中,司法文秘為市級特色專業,同時與美國大西洋凱波社區學院聯合開設了培養准學士學位班。學院現有各類在校生5000餘人,教職工380餘人。圖書館藏書近20餘萬冊(含電子版圖書)。
學院建有相對穩定的實習實訓基地及廣泛的就業渠道,為法院、檢察院等單位定向培養書記員。開展了多種類型的崗位及資格證書培訓,進行資格證書進課堂試點工作。到目前為止,已為法院、檢察院培養了數百名書記員。
學院擁有高學歷、高素質、結構合理、規模適度的專兼職教師隊伍,現有專任教師近200人,擁有博士、碩士學位者佔39%,具有高級職稱者佔24%以上。同時,學院還聘請國內外著名教授、專家、學者80餘名擔任兼職教授、特聘研究員。
面向社會的「首都政法網」設在北京政法職業學院。設定了司法公開、法學研究、法律服務和裁判文書等版塊,向社會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和法學研究等多種服務。同時,建立了校園網,實現了辦公、教學管理現代化、網路化。
1997年北京市委政法委黨校掛牌於學院。創建了首都政法系統人才培訓體系,探索了幹部培訓與幹部使用有機結合的新路子,黨校已被市委組織部列為此項工作的試點單位。黨校成立以來,為政法系統培養領導幹部和業務骨幹3000餘人。
1999年經北京市教育委員會批准,北京市法律中高層次緊缺人才培訓中心設立在學院。進一步推進和加強北京市法律中高層次緊缺人才培訓工作,2001年,中心被評為市教委優秀培訓項目。2000年4月,中心成立了應用法學研究所。2002年4月成立了WTO法律實務研究所。
學院積極開辟辦學新渠道,與國外大學探索聯合辦學方式,建立境外培訓基地,承擔首都政法系統開展法律專門人才培訓。注重為政法系統培養專家型、復合型人才,現已開通澳大利亞、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培訓渠道,每年組織10餘個政法系統培訓團赴境外學習;同時邀請、聘任國外專家來院授課、講座,並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承擔著首都司法幹警的教育培訓工作,20年來為首都監獄、勞教及政法部門培養了3000多名專業人才。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有較強的科研實力。近年來,獲省部級課題有五項,取得各類科研成果700多項,獲得國家省市的各級學會和部門獎勵的優秀成果共有30項;學院的學報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並被評為2001年度市屬社科期刊一級刊物。
學院建立各種崗位及資格證書培訓、技術等級考試、考點,目前經市教育委員會批准,已設立「全國計算機等級」、「全國公共英語等級」等考試、考點,開拓了多種培訓渠道。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屬於專科層次普通高等學校,主要開展高等職業教育,同時具有成人高等學歷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及職業培訓的職能。學院佔地面積近600畝,建築面積10餘萬平方米,擁有先進的辦公樓、教學樓、模擬法庭、計算機及語音教室、多媒體教室、電子閱覽室等教學設施。近5000多平方米的體能訓練中心正在建設中;近20萬平方米的教學基地建設正在規劃之中。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是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法學教育培訓基地。

4、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推進和保障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成都天府新區片區、成都青白江鐵路港片區、川南臨港片區以及報經國務院批準的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第三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經驗,立足內陸、承東啟西,服務全國、面向世界,建設成為西部門戶城市開發開放引領區、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先導區、國際開放通道樞紐區、內陸開放型經濟新高地、內陸與沿海沿邊沿江協同開放示範區。
自貿試驗區應當積極探索建設符合內陸開放發展定位的自由貿易港。第四條 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應當根據國家規定的功能定位和目標發展優勢產業,實現優勢互補、錯位發展、相互借鑒、合作聯動、協同開放。第五條 鼓勵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推動全面創新,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未禁止或者限制的事項,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自貿試驗區開展創新活動。第六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建立以創新為導向的考核評價機制。在自貿試驗區進行的改革創新未能實現預期目標,但是符合改革方向,決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政策規定,沒有失職瀆職,未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未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對有關單位和個人不作負面評價。第二章 管理體制第七條 自貿試驗區應當建立事權劃分科學、管理高效統一、運行公開透明的行政管理體制。第八條 省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領導自貿試驗區建設和管理工作。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研究自貿試驗區發展規劃,制定自貿試驗區投資、貿易、金融、人才、綜合改革等政策措施並推動實施。
中國(四川)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四川自貿辦」)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第九條 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推進改革試點具體工作,決定本片區與自貿試驗區改革相關的重大問題;制定與自貿試驗區改革相關的重大措施和方案,並報四川自貿辦備案。
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設置的工作機構,負責落實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任務,管理和協調自貿試驗區有關行政事務。第十條 省人民政府、自貿試驗區片區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發展需要,依照國家規定向自貿試驗區下放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
自貿試驗區片區管理機構、工作機構依據授權或者委託,行使自貿試驗區改革發展需要的其他許可權。第十一條 自貿試驗區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支持自貿試驗區的各項工作,按照各自職責承擔相關行政事務。
海關、海事、邊檢、金融、稅務等駐自貿試驗區工作機構,依法履行相關工作職責,支持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工作。第三章 政務服務第十二條 自貿試驗區各片區應當建立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制度和綜合審批服務體系,依法公布並動態調整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運行流程。第十三條 自貿試驗區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建立便捷的稅務服務體系,推進生產型企業出口退稅服務前置等新模式,落實境外所得稅扣減、啟運港退稅制度。第十四條 自貿試驗區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優化創新創業制度環境,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一)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平台,加強在高端技術、重點技術領域的聯合研究和技術引進;
(二)建立科技企業信用評價體系和標准,拓寬創新創業項目境外融資渠道,引導境內外資本為創新創業項目提供融資支持;
(三)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創新監管模式,為企業進口研發設備、材料提供便利,降低企業的研發成本;
(四)以自貿試驗區為平台,鼓勵在川高校與境內外高校、科研機構開展交流合作;
(五)完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扶持機制,鼓勵在自貿試驗區建立國際化創新創業孵化平台,開展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試點;
(六)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軍民融合等方面探索試驗。第十五條 四川自貿辦應當對自貿試驗區試點政策執行情況以及創新機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總結和推廣改革創新經驗和成果。
四川自貿辦可以組織市場主體、專業機構對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自貿試驗區片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支持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工作進行評估。

5、最簡便的國際貿易操作方法是什麼?

對外詢價—確認產品、價格、交貨期、付款條件—簽訂合同—賣方發貨

根據不同付款方式,決定是付款時間。
如果信用證(L/C),在合同簽訂後開給賣方。
如果電匯(T/T),可以商討是發貨前付款,還是發貨後付款。
還有D/P等付款方式可以選擇。
一、外貿第一步:外貿經營權----四招開啟外貿之門

國家規定,只有具備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才能直接經營進出口業務。沒有進出口權的企業則可以採用委託外貿公司代理出口等方式進行。

取得外貿通行證的第一招:企業可以向所在地的外經貿委申請進出口權。自己擁有進出口權當然很好,全套業務都可以自己進行,對外的合同等票據都以自己的名義出具,對企業形象和樹立品牌很有好處。自中國加入WTO以後,國家鼓勵企業申報進出口經營權,申辦的手續日益簡單開放。但對企業的規模、生產能力、人員配備等仍有相當的要求。取得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通常也需要接受相對嚴格的政府職能機構行政管理。

暫時達不到申請進出口條件要求,或因地區和行業的限制不便申辦的企業,還有第二招:代理出口。對眾多的民營小企業而言,通過外貿公司代理出口更為簡便可行。所謂代理出口,就是找一家外貿公司或有進出口權的公司合作。與外商的生意你自己去洽談,談定後,以外貿公司的名義與之簽訂合同。根據合同備貨妥當後,由外貿公司代理進行出口事宜,比如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海關申報、外匯收支等。外商把美金貨款支付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再按照約定的比例摺合成人民幣,扣除相應費用後支付給你。這樣一來,雖然實質上仍是你做外貿,但操作形式上就變成:你以普通內貿的方式把貨物賒銷給外貿公司,外貿公司自行出口後支付貨款。

代理出口的缺點是顯而易見的。首先是除了同樣的成本與費用外,還不得不承擔額外的出口代理費----這個費用常常會占總交易金額的1%---2%。其次你不得不把外商資料、交易價格等商業秘密提供給外貿公司。外商貨款直接支付給外貿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風險----雖然外貿公司受國家嚴格管理,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賴帳私吞的可能性很小,但佔用資金遲遲不轉帳給你的情形卻屢見不鮮,因為在外貿操作中根據資金轉帳的渠道和各個經辦銀行程序的不同,國外支付的款項抵達國內帳戶所需時間差別有時長達一個月,也不容易查詢進展,這就給不良的出口代理商佔用資金提供了借口與便利。畢竟代理出口的外貿公司良莠不齊,既有本分經營拿了代理費認真替你做事情的,也有千方百計挖牆腳、剋扣挪占貨款的。再者,通過代理出口,所有票據寫著別人的商號名字,對自己在國際市場上的品牌拓展多少有些局限與影響。

但不管怎麼說,代理出口的方式避開了出口許可權制,任何工廠都可以做外貿了。而且,只要慎重篩選出口代理,並且自己深入了解外貿操作流程,就能把風險降到最低。事實上,在目前的外貿行業中,工廠與外貿公司順利合作出口的情形尚屬多數。

同樣地,除了工廠以外,普通外貿公司甚至個人都可以通過代理出口的方式從事外貿。實務操作上與工廠無異,只多了一個普通國內進貨的環節以解決貨源而已。
對於個人做外貿還有第三招:掛靠。所謂「掛靠」就是與某個外貿公司達成協議,成為此外貿公司名義上的業務員或兼職的業務員。業務自己做,以外貿公司的名義對外簽合同、交貨、結算貨款,自己則按照約定的比例計提利潤。掛靠的方式多見於有一定的外貿經驗,有自己的進貨和銷售渠道的人。這所以選擇掛靠而不是自己去開公司,主要是藉助大型外貿公司的知名度和商業信用,以期在購銷過程中得到優惠便利,並節省辦公費用。在這種情況下,掛靠者甚至不需要到公司上班,在自己家中用一台電腦即可完成外貿交易----有時甚至是大宗交易。這種自由的SOHO(small-home office)方式頗受有經驗的外貿人的歡迎。不過,做外貿SOHO需要比較深厚的外貿知識技巧,有對進銷兩方面渠道較強的把控能力,因此並不推薦外貿新手去做。

如果交易金額不大,但又不能像網上小店那樣可以用「國際快遞+網上支付」方式簡易操作外貿的,還可以選擇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自2004年新版《對外貿易法》出台以後,放開了對個體工商戶進行出口業務的限制,理論上個人也可以申請外貿經營權了。申請上也沒有資金限制,具體步驟是:

1.在工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
2.到外經貿委作個人外貿經營權登記。
3.到海關辦理「中國電子口岸」入網手續。
4.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對外付匯進出口單位名錄」或者出口收匯核銷備案登記手續。
5.在銀行開立個人對外貿易結算帳戶,辦理外匯收付。

個人申請外貿權雖然並不困難,但因為是個體工商戶身份,在經營中承擔無限責任,風險較大。加上個人的商業信用畢竟有限,即便取得了外貿權,實際操作中也很難運用各種基於商業信用和銀行信用的結算工具等,因此目前而言還只適合特定產品或小額交易。

有了自營進出口權、代理出口、掛靠、個體工商戶外貿備案四招,
外貿之門為虎添翼此敞開。

接下來的問題是,面對無限廣闊的全球市場,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去闖天下呢?國際買家喜歡什麼樣的產品呢?
二、外貿第二步:選擇受歡迎的經銷產品

在經銷產品的選擇上, 我們首先要避免常見的三個誤區:

1.品質越高越好

絕對不是。記住你的買家也是商人,並不是最終消費者。商人關心的永遠是利潤。假如一個低品質的產品比它同類的高品質產品利潤空間大的話,國際批發商會更樂意選擇前者並努力去推銷它。畢竟質優價高是基本常例,高品質產品,利潤高、資金佔用量大,可市場相對較窄、訂量小。大部分的國際商人會根據他當地市場的接收程度在品質和價格間尋求短暫的平衡點。市場的構成則通常是金字塔成橄欖形的,在實際的外貿中,中等或中下等品質反倒是主流。對初入行者來說,資金不多,行情不熟,中間及大路貨反倒是比較易於上手的選擇。等發展到站穩根基尋求突破的階段,從競爭與搶占市場的角度再考慮高端產品不遲。

2.價格越低越有競爭力

同樣不是。一分價錢一分貨是商界永恆的真理,有經驗的國際買家不會忘記這一點。在與外國人談生意的時候,常常會聽到這樣的討價還價:「某某工廠的價格比你的低許多」----對這樣的表述不要太當真,更不要因此亂了陣腳而放血賤賣你的產品。假如價格越低就越有競爭力的話,客戶這時就該扭頭就走去與低價者簽約才是。除去技術革新的因素,同一時期同一產品的生產成本相差不會太大,不顧一切去壓縮成本的話,最容易的辦法就是偷工減料了。作為國際買家,很難知道生產商的成本底線,為防範風險,最常見的就是「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外於中間價位的競爭者往往更受買家重視。

3.關心產品是否屬於朝陽產業

很多新入行的外貿業務員會關心國家大事這個問題。而實際上,對新手而言,這個問題沒有多少意義。首先,隨著科技的進步,產業間的相互整合與轉化更為頻繁易行,一個傳統的產品,可能因為結構功效上的某些改進而脫胎換骨;一個新的產品, 也會迅速為後來者取代。市場與消費口味永遠在變化之中,朝陽還是沒落只在一線間,界限越來越模糊。此外,不管哪種產業,能叱吒風雲的永遠是少數行業大腕。即便是朝陽產業,因為前景好利潤高,競爭尤為激烈,外人難以插手分羹,更多是陪人玩游戲而已。而一些所謂的傳統產業,因為技術成熟,市場平穩,又需要革新進取,反倒比較易於吸納生力軍。新人入行,相對也有更多的機會去磨礪學習。

排除對高品質、超低價、新潮朝陽產業等的迷信,心態就平和了,對產品的選擇面也可以更廣了。那麼,如何選擇產品呢?

本身就是生產廠家的,自己已有的行業產品當然是首選。因為你了解工藝生產,有條件自己去調整產品控製成本,這是一個很大的競爭優勢。不過,把現有的產品直接出口多半不行,因為內銷和出口在品質、外觀、功用等方面常常會有差異,國內暢銷的商品,不一定符合國外消費者的習慣與喜好。因此,剛開始的時候不妨模仿。向同行業中有出口業務的工廠學習,刺探軍情,分析他們的產品,以了解其中差異。特別留意那些出口量大,客戶多次訂購的產品。一旦有機會,甚至不妨爭取與同行工廠合作,不掙錢也替他們分包一些生產任務,以求實際操作經驗。跟在別人後面模仿,通常不會有什麼利潤,但卻是穩妥的第一步。

如果你是受雇於一家外貿公司的新手業務員,那麼一般是受命推銷本公司的產品。這些產品要麼是公司下屬或兄弟工廠生產,要麼是公司穩定的合作廠家生產。這種情況下就沒什麼選擇餘地了,初始階段也沒有特意去改變的必要,因為公司既然有成熟的業務,就說明產品有市場,努力學習產品知識,積極推銷就是。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普通的貿易公司希望發展國外市場。這類情況比較復雜,有些已經有比較看好的產品和供應廠家,有些則完全是一張白紙:無產品、無客戶、無穩定供應商。這種情況下,就要認真考慮,尋找自身優勢,比如行業知識,所在地區的特產或優勢產品,人際關系等。一般的原則上是以貨源為考慮重心----畢竟你的角色是賣方。

有一種特例,就是個人從事外貿的。常見的情況,一是有比較可靠的貨源關系而希望做出口,這一類自然不存在產品選擇的問題;二是有海外關系或聯繫上的優勢的,如移民、留學生等。這一類人的特點是既不了解產品,也不了解外貿,更無現成的供貨方、客戶關系。那麼選擇面就很廣了,情況更加復雜。考慮到個人做生意的特點和局限,一般的選擇原則是傾向於日常消費品,體積小,耐儲藏,價格彈性大,品質標准比較模糊,不涉及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的商品,比如工藝品、以年輕消費者為目標的流行飾品、時裝箱包等,避免食品、農副產品、大宗紡織品、電器這類較專業,各國限制較多的類別。
經驗漫談

外貿產品的品質不是一成不變的。即使同一類產品,銷往不同國家,品質大不相同。外貿業務員要學會通過調整品質來調整成本,適應不同國家市場,從而取得價格上的競爭優勢。

不同的市場,對同類產品有各自的偏好。外貿業務員選擇經銷產品的時候應有的放矢。因此,了解一點世界地理知識、風俗習慣和歷史沿革,就能投其所好,少走彎路。

從消費習慣來看,可大致分為美加(美國和加拿大)市場、歐洲市場、日韓市場、東歐市場、中東市場、非洲市場這幾類。具體到每個客戶固然各有所好、風格不同,但一般說來日韓市場特別是日本市場,偏愛精緻優質的產品,高、精、尖、小巧美觀,喜好中國傳統文化,一些具有民族特色的產品常能得到理解與歡迎,也能接受高價格,但數量不會太大;美加與西、北、南歐等英語國家市場一般對品質要求適中,喜歡簡潔流暢,新奇多變的產品風格,價格適中,量比較大,是中國出口商喜愛的客戶。中東市場對品質要求不高,對產品的審美方面較為朴實甚至俗氣,價格也低,數量也比較大;非洲市場彈性最大,本土文化與前英語殖民地文化、前法語殖民地文化交織,口味復雜,奢侈品和品質極差的產品都能接受。

正因為外貿產品在品質、功效和外觀上的多變性,因此,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更多的考慮應從業務員對產品變化去做調整,能夠有效控製成本的產品。本身是工廠最好,否則至少也要有若干工廠願意配合。單純被動地去推銷現成產品是很難有發展前景的,不斷求變才是成功外貿的關鍵。從這個需求出發,找一家好的配合工廠,比選擇一個產品要重要得多。

目前很多民營中小型工廠都希望自己做外貿,因此無論條件成熟與否都紛紛招聘了新人來開辟國外市場。相對來說,工廠的生活條件和工作條件比不上大城市裡的外貿公司,但是對新人而言,實在是個好的學習機會。在工廠的時候學習掌握具體的生產工藝和成本核算,就能為獨立做外貿打下扎實的基礎。有沒有下過車間生產線,對於產品品質與價格的掌控能力是完全不同的,這一點在激烈的外貿競爭談判中常常凸現出來。

外行要學習做外貿,並不難,畢竟外貿也就是做生意,只不過多了一些手續罷了,關於外貿的教材也很多,本書就是一例,耐心看看,幾天工夫就能大致上手操作。而要了解一種產品,則是冰凍三尺非一日寒了,很多專業知識和技能,非深入一線生產不可得知。

所以說,選擇工廠比選擇產品更重要的多,也是外貿的成功關鍵之一,選擇什麼樣的經銷產品,應以工廠配合程度而定。

解決了出口許可權,選定了經銷產品,接下來就是銷售渠道的問題了。那麼,外貿是如何做的呢?與普通的國內貿易相比,到底有什麼不同?

三、外貿第三步:破解外貿的三個關鍵秘密

與普通的國內貿易相比,外貿的確是個截然不同的行業,繁雜的手續和各類專業術語令人望而生畏。然而只要我們從外貿三個最關鍵的特點入手,即可破解外貿的全部秘密。

設想一下真正的外貿操作中,一個寧波工廠的外貿銷售員王先生,與一個英國倫敦商人約翰遜做生意的情形。我們不難想像會遇見的難題:

1. 通常買賣雙方互不見面

通過電話、傳真、郵件等形式商定交易。幸好,電腦與互聯網的發達使這一過程變得越來越簡單易行。通過網站、電子郵件、QQ或MSN即時聊天軟體、數碼照片、攝像頭等途徑,我們可以輕易地交流,展示產品,討價還價,就像大家坐在會議桌旁一樣。

2. 交易周期很長

一批貨物從寧波運到倫敦,通常採用最合算的方式,即裝在集裝箱里由遠洋貨輪從寧波港口運到倫敦港口(假如某一方不是海港的話,還得加上部分鐵路或公路運程)。這一過程目前單是海路就需要25天左右,加上備貨、卸貨和內陸運輸的時間,往往在一個月以上。因此,現在磋商的往往是一個月甚至更長時間以後買家才能收到的貨物。相應的,賣方收回貨款的時間也需要大致時間。事實上,對於一些季節性強的家產品或針對性強的節日消費類產品通常會提前幾個月甚至一年的時間磋商,訂立長期的合同。

3. 交易成本高

即便是海運,費用依然很高。一個集裝箱貨物(大約30個立方米或20噸)的海運費,從寧波到倫敦大約需要1萬元人民幣以上。遙遠、偏僻或港口規模較小的地區價格更高。此外,尚需一些用於辦理進出口手續的費用,用於結算貨款的銀行費用,而這些費用常常是固定的,與交易量沒有太大關系。這樣的方式,對於小額的交易顯然是不合算的。為均攤費用,交易量大顯然比較合算。這也是國際貿易的一個特點----量大。國際貿易貨物多為大宗批發,常常以「集裝箱」為交易量單位。

4. 中間環節多

貨物從寧波直到倫敦,中間會經過多個環節。比如很多商品出口前必須強制檢驗,由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操作;要向管理進出口的買賣雙方海關申報;要通過遠洋海運公司運輸;要通過銀行收取貨款;要向稅務機關納稅;同樣我們國家還特別對外匯進行管制,歸屬國家外匯管理局通過外匯收支申報的方式統一管理。
外貿既然有雙方不見面,交貨和收錢的周期長,路途遙遠,量大金額高、中間環節多等特點,自然風險也會比較大,一旦出問題損失也大。為此,幾百年來國際貿易行業也相應地制定了貿易慣例與協定,包括貨物的國際通行質量標准,價格計算,買賣雙方責任與權力等,以期最大程度地保障貿易秩序。同時,銀行業、國際貨運業、保險業等也有非常成熟完善的協同操作。

但是,還存在一個重要的問題----大批量貨物的運輸和倉儲費用不菲。從工廠出運到客戶收貨,中間牽涉的環節很多,貨主不可能從頭到尾監督保管。特別是國際貿易中多為層層轉手,批次倒賣,如果都是實物交接,不但大大增加了運輸和倉庫的費用,更加大了貨物在裝卸途中的損耗。最好辦法,就是簡化實物轉運的過程,讓貨物只經過工廠----裝貨碼頭倉庫----卸貨碼頭倉庫----客戶這四道環節。於是,演化出了最優化、最高效,同時也是外貿最大的關鍵點:單證交易。

外貿關鍵秘密之一:單證交易

所謂單證交易,就是用一套單證文件來代表貨物。交易以這套單證為對象,誰拿到了這套單證,誰就是貨物的主人。這樣一來,貨物盡量不動,單證則任意買賣轉手,由單證的持有者決定何時以及如何最終處理貨物。這套單證,通常包括幾個核心文件:

1. 提單(即提貨單Bill of loading,縮寫為B/L)
2. 發票(Invoice)
與普通發票的概念不同,外貿中的「發票」指的是自己製作的列明該貨物名稱、數量
和價格的一份署名文件。
3. 裝箱單(Packing List)
自己製作的列明該批貨物體積重量及包裝情況的一份署名文件。
4. 其他說明貨物情況的文件,如證明貨物品質的檢驗證書,證明產地的產地證書等。

全套單證中,以提單最為重要,因為它是貨物的所有權證明----是具備國際公認的法律效力的物權證明。發票和裝箱單可以自己繕制。其他檢驗證書、產地證書等等則根據貨物的特性和買家的要求,由相應的國家機構如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局等,或雙方認可的組織機構如民間檢驗公司,貨運公司等出具。

6、國際貿易法主要內容是什麼

修訂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限公約的議定書

歐洲共同體關於合同債務的法律適用公約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適用法律公約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

海關商品估價公約

國際有體動產買賣所有權轉移法律適用的公約

國際有體動產買賣法律適用公約

國際貨物銷售時效期間公約

國際貨物銷售代理公約草案

國際貨物買賣統一法公約

國際貨物買賣時效期限公約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統一法公約

國際紡織品貿易協議的延長議定書①

國際紡織品貿易協議

關於簡化和協調海關業務制度的國際公約的評注

關於簡化和協調海關業務制度的國際公約(之一)

7、四川省商務廳的機構沿革

西南軍政委員會西南貿易部 1950.6-1953.3
成立:1950年6月,西南軍政委員會成立西南貿易部。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西南軍政委員會西南貿易部負責統一領導西南的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工作。西南軍政委員會西南貿易部下設業務處對外貿易科(1950年7月改設對外貿易處),主管西南對外貿易。主任:陳紹富撤稍:1952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撤銷西南區,川東、川南、川西、川北四個人民行政公署合並,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1952年1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省辦(52)字第0074號命令宣布,原四個人民行政公署商業廳合並為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1953年3月,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內設對外貿易辦公室。
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對外貿易辦公室1953.3-1954.9
成立:1952年1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省辦(52)字第0074號命令宣布,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1953年3月,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內設對外貿易辦公室。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負責統一領導全省的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工作。內設機構10個科室:秘書室、人事科、保衛科、監察科、業務科、計劃科、物價科、商政科、財務科、總務科。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對外貿易辦公室主管全省對外貿易工作,下設4個組:計劃組、財務組、業務組、倉儲運輸組。廳長:王廷弼對外貿易辦公室主任:陳紹富(兼) 撤稍:1954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府辦字(54)字第0459號文件通知,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對外貿易辦公室的基礎上,於1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1954.10-1955.6
成立:1954年9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府辦(54)字第0459號文件通知,決定於1954年10月1日正式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主管全省各國營對外貿易企業單位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商業廳將外貿業務和省礦產、畜產兩公司移交給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內設機構7個科室:局長辦公室、商品組織科、計劃統計科、商情物價科、財務科、人事科、秘書科。局長:王健行撤銷:1955年6月,四川省人民委員會省辦密(55)字第0168號文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更名為「四川省對外貿易局」。
四川省對外貿易局1955.6-1956.1
 成立:1955年6月,四川省人民委員會省辦密(55)字第0168號文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更名為「四川省對外貿易局」。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行使原四川省人民政府對外貿易局的職權。1955年9月,西康省撤銷,原西康省對外貿易局及所屬單位於同年10月劃歸四川省對外貿易局領導。內設機構7個科室:局長辦公室、商品組織科、計劃統計科、商情物價科、財務科、人事科、秘書科。局長:王健行撤稍:1956年1月,根據國務院(55)國發亥字第39號文批示:內地外貿局一律撤銷,成立特派員辦事處。四川省人民委員會(56)省五辦字第0026號文決定,四川省對外貿易局予以撤銷,同時成立對外貿易部駐四川省特派員辦事處。
對外貿易部駐四川省特派員辦事處1956.1-1957.5
 成立:1956年1月,四川省人民委員會(56)省五辦字第0026號文決定,成立對外貿易部駐四川省特派員辦事處。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對外貿易部駐四川省特派員辦事處主管四川省外貿業務。原四川省對外貿易局主管的畜產、茶葉機構移交四川省農產品采購廳管理。內設機構3個科室:業務科、人事科、秘書科。特派員:王健行撤銷:1957年4月,經國務院批准,各內地省、自治區撤銷對外貿易部特派員辦事處,改為對外貿易局。1957年5月,四),!省人民政府(57)川辦字第220號文件批准,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同時撤銷「對外貿易部駐四川省特派員辦事處」。
四川省對外貿易局1957.5-1958.5
 成立:1957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57)川辦字第220號文件批准,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主管全省對外貿易工作,與省級各外貿公司(辦事處)合並,實行政企合一制。內設機構8個處(科)室:辦公室、土產業務處、礦產業務處、食品業務處、綜合業務處、計劃統計科、財務計劃科、人事科。局長:蔡新德(1958.2-1958.4)撤銷:1958年5月,遵照國務院《關於改進商業管理體制的規定》,四川省人民委員會第102次行政會議通過,將省商業廳、服務廳、對外貿易局、供銷合作社合並成為一個商業廳。省商業廳下設對外貿易局。
四川省對外貿易局1958.5-1961.5
 成立:1958年5月,四川省人民委員會第102次行政會議通過,將省商業廳、服務廳、對外貿易局、供銷合作社合並為一個商業廳.四川省對外貿易局變為省商業廳的廳屬局,對外仍保留名義。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的主要任務是:在省商業廳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中央既定的各項對外貿易方針政策,綜合平衡全省對外貿易計劃,督促檢查外貿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出口貨源的組織工作,綜合辦理所屬采購轉運站的獨立核算業務,並直接與部里財會局或部里指定的專業總公司發生財務往來。內設機構4個科室:局長辦公室、綜合業務科、計劃財會科、進出口科。1958年7月,內設機構6個科室:局長辦公室、計劃財會科、礦產業務科、土產業務科、食品業務科、化工業務科。各業務科對內為職能科,對外發生業務關系時仍保留省級外貿公司(或辦事處)的名義。局長:肖賢□(金心,音「新」)撤銷:1961年5月,四川省人民委員會(61)川辦字第0139號文件通知,決定將對外貿易局從省商業廳劃出來,設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
四川省對外貿易局1961.5-1966.5
 成立:1961年5月,四川省人民委員會(61)川辦字第0139號文件通知,決定將對外貿易局從省商業廳劃出來,設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四川省對外貿易局由廳屬局變為直屬局。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負責主管全省對外貿易工作。1961年5月,機構屬行政與企業合一性質時,內設機構8個處室:辦公室、計劃處、儲運處、五金礦產處、輕工紡織處、糧油食品處、茶葉土產處、畜產處。1962年8月,經省人民委員會批准,行政與企業分設,局內設機構4個處室:辦公室(下設業務科、人事保衛科、行政秘書科)、計劃處、財會處、儲運處。1964年,調整為6個處室:業務處、計劃處、財會處、行政處、辦公室、政治辦公室。1965年9月,四川省對外貿易局成立政治部。局長:池清波(1961.7-1966.2)王健(1966.2-1966.5)撤銷:1966年5月,為了使商業工作適應國民經濟新的躍進形勢,逐步實現機關工作革命化,中共四川省委決定將省商業廳、省供銷合作社、省對外貿易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合並為四川省商業廳。合並後內設「四川省對外貿易進出口公司」
四川省對外貿易進出口公司1966.6-1968.10
 成立:1966年6月,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進出口公司」,對外仍保留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名義。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由於「文化大革命」開始,全省商業機構的調整即行停止。合並後的省商業廳領導成員未任命,仍為原四個單位的領導成員共同領導,分工負責。四川省對外貿易進出口公司負責全省外貿業務工作,原四個省級外貿專業公司撤銷。撤銷:1968年10月,經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了「四川省對外貿易局鬥批改組和業務組」。
四川省對外貿易局鬥批改組和業務組1968.10-1970.8
成立:1968年10月,經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了「四川省對外貿易局鬥批改組和業務組」。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業務組負責全省對外貿易的具體業務工作。業務組負責人:王景文撤銷:四川省革命委員會川革發(70)103號文通知,四川省商業局於1970年9月1日成立,承擔原四個單位(省商業廳、省供銷合作社、省對外貿易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四川省商業廳下設外貿組。
四川省商業局外貿組1970.9-1970.12
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員會川革發(70)103號文通知,四川省商業局於1970年9月1日成立。四川省商業局下設外貿組。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商業局承擔文化大革命前省商業廳、省供銷合作社、省對外貿易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個部門的全部業務。四川省商業局外貿組負責原省對外貿易局的具體工作。撤銷:1970年12月,「四川省對外貿易公司革命領導小組」成立。
四川省對外貿易公司革命領導小組1970.12-1973.5
成立:1970年12月,四川省革命委員會生產建設辦公室川建(71)10號文批准,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公司革命領導小組。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公司革命領導小組負責原省對外貿易局的具體工作。領導小組下設5個組站:政工組、辦事組、生產業務組、綜合業務組、外貿轉運站。組長:楊富友撤銷:1973年5月,為了加強四川省對外貿易工作的領導,中共四川省委川委函(73)26號文通知,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同時撤銷了四川省對外貿易公司革命領導小組。
四川省對外貿易局1973.6-1983.1
成立:1973年5月,中共四川省委川委函(73)26號文通知,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從1973年6月1日啟用新印章。1980年11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80)228號批准,成立四少1l省對外貿易總公司,與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合署辦公。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負責經營全省外貿業務。內設機構8個處(科)室:辦公室、政治處、計劃處、業務處、財務會計處、行政科、秘書科、進口科。1978年9月,成立四川省對外貿易局政治部,政治部下設辦公室、組織處、宣傳處。四川省對外貿易總公司負責統一經營、管理全省對外貿易業務。公司屬於企業性質,財務上繳省對外貿易局,與省對外貿易局合署辦公。公司內設機構8個處室:人事處(機關黨委辦公室)、辦公室、行政處、商情物價處、計劃處、出口業務處、貨源業務處、財會處。局長:高風(1973.6-1978.4)池清波(1980.3-1983.1)撤銷:1983年1月,中共四川省委川委干發(1983)15號通知決定,四川省進出口管理委員會、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四川省對外經濟聯絡辦公室合並,成立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供稿:研究所劉學]
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1983.1-1988.5
成立:1983年1月,中共四川省委川委干發(1983)15號通知決定,四川省進出口管理委員會、四川省對外貿易局、四川省對外經濟聯絡辦公室合並,成立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是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全省對外經濟貿易的綜合部門,承辦原三個單位的全部業務。內設機構12個處室:政治處、貨源處(後改為基地貨源處)、進出口處、外資處、國際經濟合作處、財務基建處、辦公室(下設秘書科、外事科、行政科)、中共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紀律檢查組、一宣傳教育處、勞動工資處、審計處、企業管理辦公室。廳長:葉雲(1983.1-1984.7)金洪生(1984.7-1988.5)撤銷:1988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88)192號文通知,將「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更名為「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
四川省進出口管理委員會1979.11-1983.1
成立:1979年11月,四川省進出口管理委員會成立。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進出口管理委員會負責歸口管理、協調全省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貿易工作。內設機構4個處室:辦公室、業務一處(出口)、業務二處(技術、設備引進、補償貿易)、業務三處(外經條約、法令、引進外資。
四川省對外經濟聯絡辦公室1973.10-1983.1
成立:1971年8月,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四川省援建索馬里公路工程籌備領導小組。1973年10月,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決定將四川省援建索馬里公路工程籌備領導小組辦公室與生產指揮部外事組所屬的援外組合並,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員會援外辦公室。1978年4月,改為四川省革命委員會對外經濟聯絡辦公室。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革命委員會對外經濟聯絡辦公室負責歸口管理全省對外援助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內設機構6個處室:秘書處、政治處、運輸處、合作處、物資處、財會處。
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1988.5-1995.12
成立:1988年5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1988)192號文通知,將「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更名為「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仍然行使原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廳的職權。內設機構15個處室:辦公室、人事處、教育培訓處、計劃處、財務基建處、外資處、外經處、外貿處、基地貨源處、審計處(監察室)、外商投資企業管理處、海外企業管理處、外事處、包裝儲運處、行政處。主任:張應文(1988.12-1995.12)撤稍:1995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川辦發(1995)167號文批准,將「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更名為「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
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1995.12-2000.4
成立:1995年一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川辦發(1995)167號文批准,將「四川省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更名為「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的職能有所轉變,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全省對外經貿的發展戰略,編報規劃,為省政府制定政策提建議,對全省對外經貿工作實施宏觀調控、行業管理、協調服務和監督檢查。內設機構15處室:辦公室、人事教育勞動處、企業指導處、財務處、計劃貨源處、對外貿易管理處、外國投資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處、國外經濟合作處、外貿倉儲運輸處、外事處、離退休人員工作處、行政處、審計處、直屬機關黨委。主任:張應文(1995.12-2000.4)撤梢:2000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川委發[2000]1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川辦發[2000]92號文批准,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更名為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
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2000.4-2004.1
成立:2000年4月,中共四川省委川委發[2000]19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川辦發[2000192號文批准,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委員會更名為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主要職能及內設機構: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是主管全省對外貿易與經濟合作工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機構職能進一步調整。內設機構15個處室:辦公室、人事教育勞動處、政策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外經貿發展處、對外貿易管理處、機電產品進出口處、國外經濟合作處、外國投資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處、科技發展和技術進出口處、對外聯絡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世貿處。廳長:劉運生(2000.5-2003.5)謝開華(2003.5-2004.1)撤銷:2004年1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發[2004]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川辦函[2004]143號文批准,撤銷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組建成立四川省商務廳.
四川省商務廳2004.1-2010.7.16
成立:2004年1月,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委發[2004]4號、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川辦函[2004]143號文批准,撤消四川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四川省經濟貿易委員會、四川流通行業管理辦公室,組建成立四川省商務廳。四川省商務廳是主管全省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省政府組成部門。職責調整:(一)劃入的職責。1.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的職責。2.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國內貿易管理(包括培育和完善流通市場體系,流通體制改革的指導,報廢汽車更新、再生資源回收,租賃、拍賣、典當、舊貨流通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繭絲綢協調、對外經濟協調(包括組織產業損害調查)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的職責。3.原流通行業管理辦公室(省酒類專賣局)除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經營的監督管理以外的職責。4.原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承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職責。5.增加會展和各類交易會規劃和監督管理職責.(二)轉變的職能。1.將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進出口經營資格核准職責由核准制改為登記制。2.將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的職責調整為審核或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增資減資、轉股、合並).3.將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對外貿易、外商投資促進及援外等政府項目招標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委託有關事業單位承擔。4.取消原省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廳出口商品商標注冊登記後的有關事務管理職責以及指導出口廣告宣傳的職責。5.加強內貿工作和內外貿的綜合協調,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促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主要職責:(一)貫徹國家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我省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相關政策、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擬訂全省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二)貫徹落實國家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三)貫徹落實國家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的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四)研究起草全省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繭絲綢協調和酒類、拍賣、典當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生豬屠宰管理的相關工作。(五)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全省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制和下達並組織實施。(六)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的申報管理工作。(七)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八)貫徹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導全省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省政府報告有關動態和建議,擬訂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規章,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核准全省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省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指導並協調省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和出口加工區的有關工作;負責全省外商投資和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統計。(九)負責全省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我省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核准省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聯系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駐我省商務代表機構;執行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省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無償援助及贈款工作。(十)貫徹執行對港、澳、台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及管理規章;指導全省的經貿機構與港澳台地區有關經貿機構開展經貿合作。(十一)擬訂赴境外舉辦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的管理辦法並實施監督;指導管理監督以四川省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十二)負責全省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新聞發布、宣傳工作並提供信息咨詢服務;指導全省商務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十三)負責全省駐境外商務機構建設和人員的選派、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十四)承辦省政府交辦的事項。內設機構:內設20個處室:辦公室、人事教育勞動處、綜合處、法規處、規劃財務處、對外聯絡處(台港澳處)、進出口公平貿易處、對外貿易處、機電產品進出口處(四川省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科技發展和技術貿易處、市場體系建設處、商業改革發展處、市場運行調節處(四川省繭絲綢協調辦公室)、外國投資管理處、外國投資促進處、對外經濟合作處、酒類監督管理處、信息化處、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辦公室。廳長:謝開華(2004.2-)
四川省商務廳2010.7.16—目前
廳長:謝開華(2004.2—2016.03),劉欣(2016.03至今)

8、西北政法大學是211 985嗎

西北政法大學不是211、985。

西北政法大學是一本大學。

西北政法大學源於中國共產黨1937年創辦的陝北公學和1941年的延安大學,歷經西北人民革命大學、西北政法幹部學校、中央政法幹部學校西北分校等時期;1958年,西北大學法律系並入中央政法幹部學校西北分校,成立西安政法學院;1963年,更名為西北政法學院;2000年劃轉陝西省;2006年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

(8)四川國際貿易法省任務四擴展資料

西北政法學院的校徽是1991年設計並開始使用的。當時校徽圖案徵集中收到校內外師生來稿42份,最終經院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採用西安美術學院工藝系設計的圖案,即使用的校徽基本圖案。校徽採用圓形圖案,既象徵著學校如旭日初升,前途無限光明,又表現了豐富多彩的校園生活。

圖案上部由天平、寶劍構成,象徵著至高無上、公平、正義的法律;寶劍又是山峰和筆尖的變形,蘊含著「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的深刻哲理。

圖案中部由「政法」二字的第一個拼音字母構成,組合為一個富有動感的中文「飛」字,既有對政法學子「天高任鳥飛」的勉勵之意,又表達了學校各項事業騰飛的美好願望。

同時這兩個字母又構成了英文U(「大學」的第一個字母),展望了西北政法學院更名為大學的發展前景。「F」的第二橫是西安古城牆圖形,表明了學校所處的地理位置和文化氛圍;圖案下部是學校中英文校名,中文校名是我國著名書法家舒同先生手書。

學校更名為西北政法大學後,校徽仍採用原來的基本圖案,同時對圖案中的中英文校名作了相應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