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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實務04任務

發布時間: 2021-12-05 19:27:53

1、國際貿易實務專業畢業的專科生可以做哪些工作?

作為行內5年的一位奮斗青年 個人建議如下:
正所謂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從古至今找到合適工作是一直困擾大家的一個問題,那麼根據自身實際條件我們到底適合做什麼工作?以後的發展又能為我帶來什麼?下面咱們就簡單探討。

首先根據你的自身實際情況,國際貿易實務專業學科分為幾大內容,國際貿易、金融、談判、商法、營銷及實際操作,根據你的學科內容相近更得心應手的情況,首先應該參考的是國際貿易、物流方面的工作,因為更適合你專業,上手更快。
下面分兩大類簡單介紹下:
國際貿易簡而言之指和國外客人做買賣。形成商務談判、進出口買賣購銷關系、簽訂銷售合同、成交業務、等幾大主要流程。對於任職人員要求:1.英語一定是要過硬如果有相關英語證明文件更好(CET 、TOEIC等),平時多看看英語文章比如經濟學人、今日新聞國際頻道、來增加自己的英文知識。多和國外郵件電話溝通增加自己的談判經驗。2.具有開發客戶的能力:簡述是你要夠專研,不斷練習國外做自身產品推廣。3.具有一定的客戶談判能力,通過自己的語言能力和公司的支持達成成交。4.協調工廠、檢品或其他相關部門按時、保質完成訂單任務。5. 有的公司還可能會要求你有追貨款款職責。可以參考的實例工作有:國際貿易銷售、貿易跟單、有關進出口貿易的相關工作。
國際物流顧名思義指貿易成交後服務國內外客戶運輸進出口貨物。一般屬於貿易下游業務,貿易公司於國外達成成交協議後,由船公司或者航空公司貨運代理安排訂艙、報關、拖車、運輸等業務,此時需要國際貨運代理幫服務。任職要求:1.由於也是和國內外客戶打交道英語要求要好一些,但是相對外貿可以稍弱一些。2.開發客戶的能力。通過拜訪、電話與客戶溝通達成運輸意向最終安排運輸。3. 根據客戶的實際貨物情況指定相應的個人訂制化運輸方案。4.貨代的核心職責個人認為是協調。 協調工廠 報關行 貿易公司 車隊監管一系列整體方案順利實施。5.和貿易公司一樣也需要負責運輸款的跟蹤。可以參考的實例工作有:國際貨運代理、國際物流操作、跟單、報關員、等有關進出口物流的相關工作。
可能會有疑問為什麼這個工作專科生是可以的?首先,你的專業是國際貿易實務,術業有專攻,近水樓台找相應專業的工作更加得心應手。其次,在國際貿易物流應試中,一般本科生所學的側重理論,專科生所學側重實務、而專科生一般對公司來說在職成本低於本科生(前期),真正的以利潤為導向的企業會選擇成本低、實務上手快的人才、而這是往往本科生所不及。公司更注重的是個人能力!最後,現在大部分企業都逐步了解,現在國家隊本科擴招,除了真正的清華北大211、985等一本類院校,其餘本科類院校正在趨於普通化有些學生甚至還不如專科(我們招聘的時候有遇到)。本科往往對薪資要求高、實力和薪資不成正本。往往專科生務實放低姿態更得企業青睞。面試應聘的時候不妨說說自己的實際工作經驗和英語水平。不以學歷論高下,但以實力論英雄。無論是專科生還是本科生,成績和學歷只是咱們職業生涯中的敲門磚,馬雲還是杭州師范專科畢業了, 相信你自己,開始的時候放低姿態,厚積薄發!
以上方面的工作如果可以,建議選擇沿海地區,靠近海港交通便捷、節省成本、更便於實地考察,許多貿易物流公司所在,工作就業機會也就比較多,開發客戶也方便。我只是簡單舉例了以上兩種最能對口專業的工作行業及你需要的准備工作,無論哪行哪業,現在市場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機會相對是平等的,機會難得但是看你是否真能夠抓住機遇努力付出,只要有一顆熱愛貿易這行業並持有為此努力奮斗向上的心,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2、國際貿易實務名詞解釋

1、貿易術語

在長期的國際貿易實踐中產生的、用來表明商品的價格構成,說明貨物交接過程中有關的風險、責任、費用劃分問題的專門術語。

2、良好平均品質

一定時期內某地出口貨物的平均品質水平,一般指中等貨而言。(指農產品的每個生產年度的中等貨、指某一季度或者某一裝船月份在裝運地發運的同一種商品的「平均品質」)。

3、 象徵性交貨

賣方只要按期在約定的地點完成裝運,並向買方提交合同規定的、包括貨物權憑證在內的有關單證,就算完成了交過義務,而無須保證到貨。賣方憑單交貨、買方憑單付款。

4、中性包裝

即不標明生產國別、地名、廠商名稱,也不標明商標或者品牌的包裝。(無牌中性包裝、定牌中性包裝)。

5、OCP條款

陸上運輸通常可到達的地點。OCP地區是以落基山脈為界,其以東地區均定為內陸地區范圍。從遠東地區向美國OCP地區出口貨物,如按OCP條款達成交易,出口上可以享受較低的OCP海運優惠費率,進口商在內陸運輸中也可以享受OCP優惠費率。

3、國際貿易實務關稅問題?

1、 實盤可否撤回?為什麼?

可撤回。發盤人必須要以更快的通信方式使撤回的通知趕在發盤到達受盤人之前到達收盤人,或者與發盤同時到達,否則不能撤回

2、 什麼是「逾期接受」,其法律效力如何?

在國際貿易中,由於各種原因,導致受盤人的接受通知有時晚於發盤人規定的有效期送達發盤人,這在法律上成為「遲到的接受」,又稱逾期接受。

對於逾期接受,發盤人不受其約束,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在下面兩種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

1) 如果發盤人毫不遲延地用口頭或書面形式將表示同意的意思通知受盤人。

2) 如果在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書面文件表明,在傳遞正常的情況下是能夠及時送達發盤人的,那麼這項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發盤人毫不延遲地用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受盤人,其發盤已經失效。

3、 簡述FOB術語與CIF術語的區別。

1) 價格構成不同:FOB只包含成本;CIF包括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

2) FOB中由買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CIF中由賣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FOB由買方負責裝船訂艙,支付運費。CIF由賣方負責裝船訂艙,支付運費。

3) FOB指定裝運港;CIF指定目的港。

4、 簡述FOB術語與FAS術語的區別。

1) 交貨地點不同。FOB是裝運港船上交貨;FAS是裝運港船邊交貨。

2) 風險轉移不同。FOB以船舷為界,貨物在裝上船之前的風險都由賣方承擔;FAS風險以船邊為界,賣方在船邊完成交貨義務。

5、 分析FOB術語、CFR術語和CIF術語的異同點。

FOB是裝運港船上交貨;CFR是成本加運費;CIF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1) 相同點:

1 三者都適合水上運輸方式。

2 風險轉移相同,以裝運港的船舷為界。

3 都由賣方負責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支付關稅和費用。

4 都由買方在目的港辦理收獲和進口手續。

5 都在裝運港交貨,。

6 都是象徵性交貨。

2) 不同點:

1 價格構成不同。FOB只包含成本,CFR包含成本和運費,CIF包含成本、保險費和運費。

2 FOB由買方負責裝船訂艙支付運費; CIF、CFR由賣方負責租船訂艙支付運費。

3 FOB、CFR由買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CIF由賣方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6、 CIF條件下,買方付款前得知貨物已滅失,可否拒絕支付貨款?為什麼?

不可以。

CIF從交貨方式來看,屬象徵性交貨,即賣方只要按合同規定交貨,並向買方提交合格的單據,就可以收取貨款。只要賣方提交的單據是符合要求的,無論貨物在途中是否遭到損失,買方都必須支付貨款。

7、 按CFR術語成交賣方應特別注意哪些問題?為什麼?

賣方在貨物裝船之後必須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以便辦理保險手續。因為如果 賣方未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使買方未能及時投保,貨物在海運途中的風險由賣方負擔。

8、班輪運輸的特點有哪些?

班輪運輸具有航線固定、航期固定、港口固定和費率相對固定的4個基本特點。此外,班輪承運人負責配載裝卸,班輪運價已包括裝卸費。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及豁免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班輪運輸承運貨物的品種、數量比較靈活,貨運質量較有保證,一般在碼頭倉庫即可交接貨物。

9、按「件」為單位成交能否利用增減5%的慣例?為什麼?

不可以。根據UCP600規定,對合同未規定數量機動幅度的散裝貨,除非信用證規定貨物的指定數量不得有增減,在所支付款項不超過信用證規定金額的條件下貨物數量准許有5%的增減幅度。當信用證規定數量以包裝單位或個數計數時,溢短裝條款則不適用。所以當以「件」為單位時不能用溢短裝,即不能用此慣例。

10、什麼是分批裝運和轉船?

分批裝運是指一個合同項下的貨物可分若干不同的航次、車次、班次裝運。

轉船是指貨物在裝運後允許在中途轉裝其他船舶均達目的港。

11、出口時可否接受「選擇港」,為什麼?

可以接受。但通常有以下幾個要求:

1)規定選擇港的數目一般不超過3個,各個選擇港必須在同一航線上,而且是一般班輪公司的船都能夠停靠的基本港口;

2)應該在合同內規定由於選擇卸貨港所增加的運費、附加費應由買方負擔;

3)在核定價格和計算運費時,應按選擇港總最高的費率和附加費計算。

因此,只要滿足以上三個要求便可以接受「選擇港」。

12、試述海運提單的性質。(論述)

1)貨物收據。提單是承運人或代理人出具給托運人的貨物收據,證明承運人已按提單所列內容收到貨物。

2)物權憑證。提單是貨物所有權的憑證,提單的合法持有者有權支配該貨物。提單可以通過背書的形式轉讓貨物所有權。

3)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是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訂立的運輸契約的證明。提單條款將承運人與托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豁免都列明在內,一旦雙方發生爭議應以此條款作為解決問題的主要依據。

13、同一艘船、同一航次多次裝載是否作分批裝運論?為什麼?

不作為分批裝運。因為分批裝運是指一個合同項下的貨物可以分若干不同的航次、車次、班次裝運。只要運輸單據表面上註明是使用同一運輸工具裝運並經同一線路運輸,即使運輸單據上註明的裝運日期及裝運港不同,只要運輸單據註明是同一目的地,將不視為分批裝運。

14、構成共同海損的基本條件有哪些?

1)危險必須是確實存在或不可避免的,不是主觀臆斷的。

2)危險必須是危及到船舶、貨物的共同安全。

3)挽救措施必須是合理的、有意採取的。

4)損失和費用必須是特殊性質的或額外的。

5)犧牲或費用的支出必須是共同海損行為造成的直接損失。

6)犧牲或費用的支出必須是有效果的。

15、超過簽發日期21天的提單銀行可否拒絕付款?為什麼?

可以拒絕付款。根據《跟單信用證統一管理》規定,向銀行交單議付日超過提單簽發日21天的提單為過期提單,銀行不在其信用證項下予以議付。

16、除外責任及其范圍。

除外責任是指保險人對於某些原因所引起的貨物損失不負責賠償責任。

保險人在基本險中的除外責任有以下幾個方面: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於發貨人責任所引起的損失。

3)被保險貨物的保險責任開始之前就已存在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

4)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品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場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屬於戰爭險等特殊附加險條款所規定的責任范圍和除外責任。

17、托收的含義和特點是什麼?(論述)

含義:是指接到托收指示的銀行根據所受到的指示處理金融單據和(或)商業單據以便取得付款/承諾,或者憑付款/承諾交出商業單據,或者憑其他條款或條件交出單據。

特點:

1)對出口商來講,付款交單的方式比承兌方式更為有利。在付款交單方式下,進口商在未付清貨款代收行不能將有關的商業單據交付進口商,因此進口商不可能在未付清貨款的情況下提走貨物,貨物的所有權與控制權、處置權仍屬於出口商。而在承兌交單方式下,進口商只要在遠期匯票上履行承兌手續,即可以從代收行處取走商業單據,提取貨物。如果進口商提貨後,匯票到期卻拒不付款,或者進口商破產倒閉無力償付,出口商會因此遭受損失。

2)對進口商來說,托收方式方便有利。因此在托收方式下,出口商發貨在先,進口商付款在後,等於出口商為進口商提供了資金融通,進口商不需要預墊資金,或者僅需要墊付較短時間的資金。

18、戰爭險與基本險的責任起訖有什麼區別?

基本險的責任起訖期限通常採用國際保險業慣用的「倉至倉」條款。是指保險人的承保責任自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地發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中的海上、陸上、內河和駁運在內,直至該貨物被運抵保險單所載明的收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

戰爭險的責任起訖是以「水上危險」為限,是指保險人的承保責任自貨物裝上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港的開始,到卸離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的海輪或駁船為止。

19、出口時採用托收方式應注意哪些問題?

1)認真考察進口商的資信情況和經營作風,並根據進口商的具體情況控製成交金額,不宜超過其信用額度。

2)制單環節要謹慎。托收項下銀行只檢查單據,並不審核單據。進口商為了降低自身的風險,要仔細審核單據,以保證出口的貨物與合同要求相符合,防止由於制單的錯誤導致 進口商拒付貨款。

3)要特別注意遠期付款交單,增加了出口商的風險。

4)從保險方面控制風險。出口合同應爭取以CIP或CIF術語成交,由出口商辦理貨運保險,或者投保出口信用風險。

20、以托收方式進口,向銀行付款取得單據,事後發現單據是假的,銀行是否有責任,為什麼?

銀行無責任。因為托收的性質為商業信用,銀行在辦理托收業務時,只提供服務,不提供信用。銀行僅以委託人的代理人身份行使,既無保證付款人必然對付款的責任,也無檢查審核商業單據是否真實有效,能否代表合同規定的義務。

21、說明信用證的含義和特點。(論述)

信用證是指一項不可撤銷的安排,無論其名稱或描述如何,該項安排構成開證行對相符交單予以承付的確定承諾。信用證是一種銀行開立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

特點:1)開證行負有第一性付款責任。在信用證付款條件下,開證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付款的保證,因此銀行也就代替了開證申請人而處於第一付款人的位置。

2)信用證是獨立合同之外的一種自足的文件。信用證的開立是以買賣合同為依據的。但是信用證一經開出,就成了與買賣合同相分離的另一種契約,不再受到原來買賣合同的約束。

3)信用證處理的是單據業務。在信用證方式下,實行的是憑單付款的原則,即信用證業務項下的各方,所處理的都是單據,與貨物無關。

22、什麼是對開信用證?它所適用的貿易方式有哪些?

對開信用證是指兩張信用證的開證申請人互以對方為受益人而開立的信用證。一般用於易貨貿易、來料加工或補償貿易的結算。

23、跟單信用證和備用信用證的區別有哪些?

1)在備用信用證下,受益人只有在開證申請人未履行業務時,才能行使信用證規定的權利。如果開證申請人履行了約定的義務,備用信用證就成為備而不用的文件。在跟單信用證項下,受益人只有履行了信用證所規定的條件,才能向開證行要求付款。

2)備用信用證的使用范圍更加廣泛,其用途與銀行保函幾乎相同;而跟單信用證一般只適用於貨物貿易結算。

4、國際貿易實務 任務三 裝運條款的擬定 15道選擇題

1、B  2、A  3、B  4、A  5、C  6、A  7、D  8、B  9、D

10、D  11、D  12、A  13、A  14、C  15、B

希望採納

5、國際貿易實務要考哪些證書

報關員證書(當然 前提是你想從事報關工作 因為如果你考了證2年內不從事報關工作的話 是要取消證書的)

報檢員證書 相對來說 比報關員容易

單證員證書 就是現在一般的海運公司都會有專門的單證員 來處理空海運中的一些票據

國家貿易業務員證書 相對來說 能更系統的了解國際貿易進程

報關,報檢,單證,這幾個證相對好一點 其實沒有什麼國際貿易業務員證。惟獨一個外貿業務員證,不過國家是不承認的 並且很難考 建議沒必要 一般學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商務英語要求都很高,涉及進出口貿易的添單、商務信函的,英語口語要求高,並且很多學校國貿專業整體英語水平高過英語專業的學生,主要表現在英語口語這個方面。英語證書有很多種 看你怎麼認識了 英語列為招聘的條件,但是英語證書真的有用嗎?拿著證書就能找到好工作嗎?現在的英語證書多不勝數,什麼大學英語,公共英語四六八級,雅詩,托福,商務英語,這么多的,隨便拿一張英語方面的證書都能說服用人單位嗎?憑職稱的話就去考職稱英語....
各有所需ba .事實上考什麼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