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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際貿易備貨中應注意的問題

發布時間: 2020-11-30 23:52:03

1、國際貿易的問題

一般來說,招國際貿易專員都是做業務員和單證的。業務員主要是做出口的。

出口貨物流程
出口貨物流程主要包括: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其中,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有: 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1、信用證付款方式
信用證分為光票信用證和跟單信用證兩類。跟單信用證是指附有指定單據的信用證,不附任何單據的信用證稱光票信用證。簡單地說,信用證是保證出口商收回貨款的保證文件。請注意,出口貨物的裝運期限應在信用證的有效期限內進行,信用證交單期限必須不遲於信用證的有效日期內提交。
國際貿易中以信用證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證的開證日期應當明確、清楚、完整。中國的幾家國有商業銀行,如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都能夠對外開立信用證(這幾家主要銀行的開證手續費都是開證金額的1.5‰)。
2、TT付款方式
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您的客戶將款項匯至貴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3、直接付款方式
是指買賣雙方直接交貨付款。
四、備貨
備貨在整個貿易流程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重要地位,須按照合同逐一落實。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
1、貨物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
2、貨物數量: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
3、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五、包裝
您可以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不同的包裝形式其包裝要求也有所不同。
1、一般出口包裝標准:根據貿易出口通用的標准進行包裝。
2、特殊出口包裝標准:根據客戶的特殊要求進行出口貨物包裝。
3、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
1、屬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須辦出口商品檢驗證書。
目前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主要有四個環節:
○接受報驗:報驗是指對外貿易關系人向商檢機構報請檢驗。
○抽樣: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及時派員赴貨物堆存地點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檢驗:商檢機構接受報驗之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仔細審核合同(信用證)對品質、規格、包裝的規定,弄清檢驗的依據,確定檢驗標准、方法。(檢驗方法有抽樣檢驗,儀器分析檢驗;物理檢驗;感官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簽發證書: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種類表〗內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單)。
2、須由專業持有報關證人員,持箱單、發票、報關委託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副本、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文本去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箱單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裝箱明細。
○發票是由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報關委託書是沒有報關能力的單位或個人委託報關代理行來報關的證明書。
○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單位到外匯局申領,指有出口能力的單位取得出口退稅的一種單據。
○商檢證書是經過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而得到的,是各種進出口商品檢驗證書、鑒定證書和其他證明書的統稱。是對外貿易有關各方履行契約義務、處理索賠爭、議和仲裁、訴訟舉證,具有法律依據的有效證件,同時也是海關驗放、徵收關稅和優惠減免關稅的必要證明。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可選擇:
1、整裝集裝箱
集裝箱(又稱貨櫃)的種類:
(1)按規格尺寸分:目前,國際上通常使用的干貨櫃(DRYCONTAINER)有:
外尺寸為2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20尺貨櫃;
40英尺X8英尺X8英尺6吋,簡稱40尺貨櫃; 及近年較多使用的40英尺X8英尺X9英尺6吋,簡稱40尺高櫃。
20尺櫃:內容積為5.69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17.5噸,體積為24-26立方米.
40尺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18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54立方米.
40尺高櫃:內容積為11.8米X2.13米X2.72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2噸,體積為68立方米.
45尺高櫃:內容積為:13.58米X2.34米X2.71米,配貨毛重一般為29噸,體積為86立方米.
2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5.89米X2.32米X2.31米,配貨毛重20噸,體積31.5立方米.
40尺開頂櫃:內容積為12.01米X2.33米X2.15米,配貨毛重30.4噸,體積65立方米.
2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5.85米X2.23米X2.15米,配貨毛重23噸,體積28立方米.
40尺平底貨櫃:內容積12.05米X2.12米X1.96米,配貨毛重36噸,體積50立方米.
(2)按制箱材料分:有鋁合金集裝箱,鋼板集裝箱,纖維板集裝箱,玻璃鋼集裝箱.
(3)按用途分:有干集裝箱;冷凍集裝箱(REEFER CONTAINER);掛衣集裝箱(DRESS HANGER CONTAINER);開頂集裝箱(OPENTOP CONTAINER);框架集裝箱(FLAT RACK CONTAINER);罐式集裝箱(TANK CONTAINER).
2、拼裝集裝箱
拼裝集裝箱,一般按出口貨物的體積貨重量計算運費。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其中,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所承保的險別,分為基本險別和附加險別兩類:
(1) 基本險別有平安險(Free from Paricular Average-F.P.A)、水漬險(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險(All Risk-A.R.)三種。平安險的責任范圍包括:由於海上自然災害引起的貨物全損;貨物在裝卸和轉船過程中的整體滅失;由於共同海損引起的犧牲、分擔和救助費用;由於運輸船隻觸礁、擱淺、沉沒、碰撞、水災、爆炸引起的貨物全損和部分損失。水漬險是海洋運輸保險的基本險之一。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保險條款,其責任范圍除了承擔平安險所列各項風險外,還承擔惡劣氣候、雷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的風險。一切險的承報保責任范圍相當於水漬險和一般附加險的總和。
(2) 附加險別。附加險別有一般附加險和特別附加險兩種類型。一般附加險有偷竊提貨不著險、淡水雨淋險、抽竊短量險、滲漏險、破損破碎險、鉤損險、混雜沾污險、包裝破裂險、霉變險、受潮受熱險、串味險等。特別附加險有戰爭險、罷工險等。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所簽提單根據信用證所提要求份數簽發,一般是三份。出口商留二份,辦理退稅等業務,一份寄給進口商用來辦理提貨等手續。
進行海運貨物時,進口商必須持正本提單、箱單、發票來提取貨物。(須由出口商將正本提單、箱單、發票寄給進口商。)
若是空運貨物,則可直接用提單、箱單、發票的傳真件來提取貨物。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在信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手續。
除採用信用證結匯外,其它付款的匯款方式一般有電匯(TELEGRAPHIC TRANSFER(T/T))、票匯(DEMAND DRAFT(D/D))、信匯(MAIL TRANDFER(M/T))等方式,由於電子化的高速發展,現在匯款主要使用電匯方式。(在中國,企業出口享有出口退稅優惠政策)

2、上海進出口貿易流程是什麼?

我們公司是做出口貿易的,就講一講出口貿易的一般流程,簡單來講是報價、訂貨、付款方式、備貨、包裝、通關手續、裝船、運輸保險、提單、結匯。

一、報價
在國際貿易中一般是由產品的詢價、報價作為貿易的開始。FOB"船上交貨"、CNF"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二、訂貨(簽約)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

三、付款方式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信用證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四、備貨
備貨的主要核對內容如下:貨物品質、規格、貨物數量、備貨時間

五、包裝
根據貨物的不同,來選擇包裝形式(如:紙箱、木箱、編織袋等)。

六、通關手續
通關手續極為煩瑣又極其重要,如不能順利通關則無法完成交易,我們剛開始有幾單就是在這上面出了問題,後來我們找了行業里比較有經驗的昌意託管來解決。

七、裝船
在貨物裝船過程中,您可以根據貨物的多少來決定裝船方式,並根據《購貨合同》所定的險種來進行投保。

八、運輸保險
通常雙方在簽定《購貨合同》中已事先約定運輸保險的相關事項。常見的保險有海洋貨物運輸保險、陸空郵貨運輸保險等。

九、提單
提單是出口商辦理完出口通關手續、海關放行後,由外運公司簽出、供進口商提貨、結匯所用單據。
十、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箱單、發票、提單、出口產地證明、出口結匯)等單據。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3、新手做服裝批發應該注意什麼事項

1.不允許挑貨不可信

要知道,服裝進貨跟顧客購買是差不多的,都需要經過自己的挑選才能確定進什麼樣的貨品,除了那些尾貨服裝批發是按照包處理的外。所以,若是服裝批發商不允許挑貨,那說明這些貨肯定有問題,所以一定要注意了。

2.低價批發不可信

在服裝批發市場,一些服裝批發商為了吸引服裝店主會以低價批發作為誘餌。要知道,在生產成本上漲的當下,過分低的服裝批發價格絕對是陷阱,有些服裝批發商還會以其他理由,要服裝店主交納一些費用,以獲得廉價的服裝批發價格,這樣都是不可取的。

3.摸清批發商底細

對於服裝進貨新手來說,若是在網上進行服裝批發,可以在網上搜索這個服裝批發商的名字和產品,可以查看一下是否有人投訴或者揭露什麼不好的信息,以增加對服裝批發商的了解,這樣也可以避免掉入一些不知道的進貨陷阱。

4.網路批發需小心

對於通過網路進行服裝批發的服裝店主,網上進貨更加要小心。無論是在什麼樣的平台上進行服裝批發生意,都要小心謹慎。若是對方要求先付款,後發貨時,不能出示公司的有效文件時;或是詢問服裝價格過低時;或是客服人員對於服裝細節問題敷衍時,服裝店主都要及時提醒自己,是否會遇到騙子批發商。

5.進少貨試探新批發商

對於與新批發商的首次合作時,要小心謹慎,在前期的溝通過程中,即使服裝批發商沒有什麼可疑的,那麼在第一次進貨時,選擇少量貨最保險。

(3)在國際貿易備貨中應注意的問題擴展資料:

服裝批發市場種類

一,從流通范圍來看,主要分為三類:區域性、全國性、國際性。

區域性:主要指的是地方性的服裝批發市場,主要針對地方的零售商,也有少量針對其他地區,像杭州、北京的服裝批發市場。

全國性:針對全國各地的服裝市場。例如廣東、武漢的漢正街、沈陽的五愛市場、江蘇的常熟招商城。

國際性:除了國內市場之外,還與國際客商進行大量貿易。主要是廣州和虎門,這兩處是中國最大的服裝批發市場,也是全國的服裝生產基地和批發中心。

二,從產品品類來看,可將中國服裝批發市場分為三類:綜合性、混雜性、分類性。

綜合性:這類批發市場經營各種服飾的批發,男裝、女裝、童裝、牛仔等等。

混雜性:除了經營服裝批發外,還經營其他貨品的批發。例如,武漢的漢正街,這里不光是服裝,幾乎是什麼東西都可以批發。

分類性:主要針對服飾種類來劃分,即牛仔批發市場、休閑女裝批發市場、皮草批發市場等等。

三,從批發市場所分布的特點來看,可將中國服裝批發市場分為兩類:條狀型、塊狀型。

條狀型:也就是批發一條街。基本上是早期自發形成,然後經過歷史的沉澱形成的。例如,廣州的海貨干貨批發一條街。

塊狀型:這里涵蓋了二類批發市場。一類是普通的批發市場,是在小范圍區域內形成的,例如廣州中大布料市場、廣州石牌電腦批發市場;一類是區域品牌批發市場,例如廣東中山沙溪鎮是中國休閑服裝名鎮、南海鹽布鎮是中國內衣名鎮。

參考資料:網路——服裝批發市場

4、國際上商務合同是如何履行的,具體展開講下

合同的履行
買賣雙方經過交易磋商、達成協議後要簽訂書面合同,作為約束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依據。在國際貿易中,買賣合同一經依法有效成立,有關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所以,履行合同是當事人雙方共同的責任。
1. 出口合同的履行
在出口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包括備貨、催證、審證、改證、租船訂艙、報關、報驗、保險、裝船和制單結匯等多種環節。其中又以貨(備貨)、證(催證、審證、改證)、船(租船訂艙)、款(制單結匯)4個環節最為重要。
備貨
備貨工作是指賣方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按質、按量地准備好應交的貨物,並做好申請報驗和領證工作。
(1)備貨
備貨是進出口公司根據合同和信用證規定,向生產加工及倉儲部門下達聯系單(有些公司稱其為加工通知單、或信用證分析單等)要求有關部門按聯系單的要求,對應交的貨物進行清點、加工整理、刷制運輸標志以及辦理申報檢驗和領證等項工作。聯系單是各個部門進行備貨、出運、制單結匯的共同依據。在備貨工作中,應注意經下幾問題:
a. 貨物的品質、規格,應按合同的要求核實,必要時應進行加工整理,以保證貨物的品質、規格與合同規定一致。
b. 貨物的數量:應保證滿足合同或信用證對數量的要求,備貨的數量應適當留有餘地,備作裝運時可能發生的調換和適應艙容之用。
c. 貨物的包裝和嘜頭(運輸標志):應進行認真檢查和核實,使之符合信用證的規定,並要做到對保護商品和適應運輸的要求,如發現包裝不良或破壞,應及時進行修或換裝。標志應按合同規定的式樣刷制。
d. 備貨時間:應根據信用證規定,結合船期安排,以利於船貨銜接。
(2)報驗
凡屬國家規定,或合同規定必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檢驗出證的商品,在貨物備齊後,應向商品檢驗局申請檢驗,只有取得商檢局發給合格的檢驗證書,海關才准放行。凡經檢驗不合格的貨物,一律不得出口。
申請報驗的手續是,凡需要法定檢驗出口的貨物,應填制「出口報驗的申請單」,向商檢局辦理證件取驗手續。「出口報驗申請單」的內容一般包括:品名、規格、數量(或重量)、包裝、產地等項。如需有外文譯文時,應注意中,外文內容一致。「申請單」還應附上合同信用證副本等有關單據,供商檢局檢驗和發證時參考。
申請報驗報驗後,如出口公司發現「申請單」內容填寫有誤,或因國外進口人修改信用證以致貨物規格有變動時,應提出更改申請,並填寫「更改申請單」,說明更改事項和更改原因。
貨物經檢驗合格,即由商檢局發給檢驗證書,進出口公司應在檢驗證書規定的有效期內將貨物出運。檢驗證書的有效期,一般貨物是從發證之日起兩個月內有效;鮮果、鮮蛋類為兩星期,植物檢疫為3星期內有效;如超過有效期裝運出口,應向商檢局申請展期,並由商檢局進行復驗合格後才能出口。
催證、審證和改證
在履行以信用證付款的合同時,對信用證的掌握、管理和使用直接關繫到我國對外政策的貫徹和收匯的安全。信用證的掌握、管理和使用主要包括催證、審證和改證等項內容,這也是履行合同的一項重要工作。
(1)催證
如果在出口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採用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按開立信用證,這是賣方履約的前提。但在實際業務中,有時國外進口商在市場發生變化或資金發生短缺的情況時,往往會拖延開證。對此,我們應催促對方迅速辦理開證手續。特別是大宗商品交易或買方要求而特製的商品交易,更應結合備貨情況及時進行催證。必要時,也可請我駐外機構或中國銀行協助代為催證。
2)審證
信用證是依據合同開立的,信用證內容應該是與合同條款一致的。但在實踐中,由於種種因素,如工作的疏忽、電文傳遞的錯誤、貿易習慣的不同、市場行情的變化或進口商有意用開證的主動權加列有利於他方利益的條款等,往往會出現開立的信用證條款與合同規定不符。為確保收匯安全和合同順利執行,防止導致經濟上和政治上對我不應有的損失,我們應該在國家對外政策的指導下,對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以及不同銀行的來證,依據合同進行認真的核對與審查。一般來說,在審查國外來證時,應考慮下列四個方面:
a. 政治上是否符合我國對外政策;
b. 對安全及時收匯是否有保障;
c. 對與我國貿易協定的國家的來證是否符合協定的規定;
d. 來證的條款是否符合合同規定,證內所列條款,我方能否履行。
在實際業務中,銀行和進出口公司共同承擔審證任務。其中,銀行著重審核開證行的政治背景、資信能力、付款責任和索匯路線等方面的內容,進出口公司則著重審核的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a. 政治性的審查:來證國家必須是與我國有經濟往來的國家和地區,應拒絕接受與我國無往來關系的國家和地區的來證。
來證各項內容應符合我國方針政策,不得有歧視性內容,否則應根據不同情況向開證行交涉。
b. 開證銀行資信的審查:為了保證安全收匯,對開證行所在國家的政經濟狀況、開證行的資信、經營作風等必須進行審查,對於資信不佳的銀行,應酌情採取適當措施。
c. 對信用證的性質與開證行付款責任的審查:來證應標明「不可撤銷」的字樣。同時要證內載有開證保證付款的文句。
對用些國家的來證,雖然註明有「不可撤銷」的字樣,但在證內對開證行付款責任方面加列「限制性」條款或「保留」條件的條款,受益人必須特主意。如來證註明「以領到進口許可證後通知時方能生效」,電報來證註明「另函詳」等類似文句,應在接到上述生效通知書或信用證詳細條款後方能生效。
上述3點,也是銀行審證的重點,進出口公司只作復核性審查。
d. 對信用證金額與貨幣的審查:信用證金額應以合同金額相一致。如合同訂有溢短裝條款,信用證金額應包括溢短部分的金額。信用證金額中單價與總值要填寫正確,大、小寫並用。來證所採用的貨幣應與合同規定相一致。如來自與我國訂有支付協定的國家,使用貨幣應與支付協定規定相符。
e. 對商品的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條款的審查:證中有關商品貨名、規格、數量包裝、單價等項內容必須和合同規定相符,特別是要注意有無另外的特殊條款,應結合合同內容認真研究,做出能否接受、或是否修改的決策。
f. 對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有效期和到期地點的審查:裝運期必須與合同規定一致,如國外來證晚,無法按期裝動,應及時電請國外買方延展裝期限。信用證有效期一般應與裝動期有一定的合理間隔,以便在裝動貨物後有足夠時間辦理制單結匯工作。關於信用證的到期地點,通常要求在中國境內到期,如信用證將到期地點規定在國外,或國外銀行的櫃台等,我們不易掌握國外銀行收到單據的確切日期,這不僅影響收匯時間,而且容易引糾紛,故一般不宜接受。
g. 對單據的審查:對於來證中要求提供的單據種類和份數及填制方法等,要進行仔細審核,如發現有不正常的規定,例如要求商業發票或產地證明須由國外第三者簽證以及提單上的目的港後面加上指定碼頭等字樣,都應慎重對待。
h. 對其他特殊條款的審查:在審證時,除對上述內容進行仔細審核外,有時信用證內加列許多特殊條款(SPECIAL CONDITION),如指定船籍、船齡等條款,或不準在某個港口轉船等,一般不應輕易接受,但若對我無關緊要,尚且也可辦到,則也可酌情靈活掌握。
(3)改證
對信及證進行了全面細致的審核以後,如果發現問題,應區別問題的性質,分別同銀行、動輸、保險、商檢等有關部門研究,做出恰當妥善的處理。凡是屬於不符合我國對外貿易方針政策,影響合同執行和安全收匯的情況,我們必須要求國外客戶通過開證行進修改,並堅持在收到銀行修改信用證通知書後才能對外發貨,以免發生貨物裝出後而修改通知書未到的情況,造成我方工作上的被動和經濟上的損失。
在辦理改證工作中,凡需要修改的各項內容,應做到一次向國外客戶提出,盡量避免由於我們考慮不周而多次提出修改要求。否則,不僅增加雙方的手續和費用,而且對外造成不良影響。其次,對不可撤銷信用證中任何條款的修改,都必須在有關當事人全部同意後才能生效,這是各國銀行公認的慣例。
再次,對來證不符合規定的各種情況,還需做出具體分析,不一定堅持要求對方辦理改證手續。只要來證內容不反政策原則並能保證我方安全迅速收匯,我們也可以靈活掌握。
總之,對國外來證的審核和修改,是保證順利履行合同和安全迅速收匯的便要前提,我們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認真作好審證工作。
租船、訂艙和裝運
各進出口公司在備貨的同時,如系C.I.F.或C.F.R.合同,還必須做好租船訂艙工作,辦理報關、投保等手續。
(1)租船訂艙
在C.I.F.或C.F.R.條件下,租船訂艙是賣方的主要職責之一。
如出口貨物數量較大,需要整船載運的,則要對外辦理租船手續;如出口貨物數量不大,勿需整船裝運的,可由外運公司代為洽訂班輪或租訂部分艙位運輸。
租船訂艙的簡單程序為:
a. 進出口公司委託外運公司辦理托運手續,填寫托運單(shipping note),亦稱「訂艙委託書」遞送外運公司作為訂艙依據。
b. 外運公司收到托運單後,審核托運單,確定裝運船船舶後,將托運單的配艙回單退回,並將全套裝貨單(shipping order)交給進出口公司填寫,然後由外運公司代表進出口公司作為托運人向外輪代理公司辦同物托運手續。
c. 貨物經海關查驗放行後,即由船長或大副簽收「收貨單」(又稱大副收據,mate'receipt)。收貨單的船公司簽發給托運人的表明貨物已裝妥的臨時收據。托運人憑收貨單向外輪代理公司交付運費並換取正式提單。
(2)報關
報關是指進出口貨物裝船出運前,向海關申報的手續。按照我國海關法規定:凡是進出國境的貨物,必須經由設有海關的港口、車站、國際航空站出,並由貨物所有人向海關申報,經過海關放行後,貨物才可提取或者裝船出口。
當前,我國的進出口公司在辦理報關時,必須填寫出口貨物報關單,必要時還需提供出口合同副本、發票、裝箱單或重量單,商品檢驗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向海關申報出口。
(3)投保
凡是按C.I.F.價格成交的出口合同,賣方在裝船前,須及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填制投保單。出口商品的投保的續一般都是逐筆辦理的。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將貨物名稱、保額、運輸路線、運輸工具、開航日期、投保險別等一一列明。
由於我進出口公司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業務量較大,為簡化手續,一般不真寫投保單,而是利用出口貨物明細單或貨物出運分析單等替代投保單,保險公司接受投保,簽發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從以上出口合同履行的環節可以看出,在出口合同履行過程中,貨、證、船的銜接是一項極其細致而復雜的工作。因此,進出口公司為做好出口合同履行,必須加強對出口合同的科學管理,立起能么映出口合同執行情況的進程管理制度,採取相應的全理措施,做好「四排」、「三平衡」的工作。「四排」是買賣合同為對象,根據進程卡片反映的情況,其中包括信用證是否開到、貨源能否落實,進行分析排隊。並歸納為四類:
即「有證有貨、有證無貨、無證有貨、無證無貨」通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證為對象,根據信用證規定的貨物裝船期和信用的有效期無近,結合貨源和運輸能力的具體情總部我,分別輕重緩急,力求做到證、貨、船三方面的銜接和平衡。盡力避免交貨期不準、拖延交貨期或不交貨等現象的產生。
制單結匯
出口貨物裝出之後,進出口公司即應按照信用證的規定,正確繕制各種單據。在食用證規定的交單有效期內,遞交銀行辦理議付結匯續。
我國出口結匯的辦法有3種:收妥結匯、押匯和定期結匯。
收妥結匯,又稱收妥付款,是指議付行收到外貿公司的出口單據後,經審查無誤,將單據寄交國外付款行索取貨,待收到付款行將貨款拔入議付行帳戶的貸記通知書(credit note)時,即按當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給外貿公司。
押匯,又稱買單結匯,是指議付行在審單無誤情況下,按信用證條款買入受益人(外貿公司)的匯票和單據,從票面金額中扣除從議付日到估計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將餘款按議付日外匯牌價折成人民幣,拔給外貿公司。議付行向受益人墊付資付資金買入跟單匯票後,即成為匯票持有人,可憑票向付款行索取票款。銀行做出口押匯,是為了對外貿公司供資金融通,有利於外貿公司的資金周轉。
定期結匯,是議付行根據向國外付款行索償所需時間,預先確定一個固定的結匯期限,到期後主動將票款金額折成人民幣拔交外貿公司。
對於結匯單據,要求做到「正確、完整、及時、簡明、整潔」。
索賠和理賠
在出口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國外買方未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致使我方遭受損失,可根據不同對象、不同原因以及損失大小,向對方提出索賠。在向國外提出索賠時,要本著實事是的精神,盡可能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做到既要維護我方的正當權益,又不影響雙方的貿易關系。
如果我方交貨的品質、數量、包裝不符合合同的規定,在買方享有復驗權的情況下,國外客戶即使已經支付貨款,我方仍可提出索賠。我們在處理索賠時,應注意下列各點:
a. 要認真細致地審核國外買方提出的單證和出證機構的合法性。對其檢驗的標准和方法也都要一一核對,以防買方串通檢驗機構弄虛作假或國外的檢驗機構檢驗有誤。
b. 要認真作好調查研究,弄清事實,分清責任。為此,必須會同生產部門和運輸部門對商品品質、包裝、儲存、擺貨、運輸等方面進行周密調查,然後把單證材料和實際情況結合起來,進行分析研究,查清貨物發生損失的環節、原因,並確定責任屬於何方。如果屬於船運公司或保險公司的責任范圍,由船運公司或保險公司處理;如確實屬於賣方的責任,我們就應實事求是地予以賠償。對國外商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我們必須根據可靠的資料,予以拒絕。
2. 進口合同的履行
履行進口合同的主要環節是: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和裝運、保險、審單和付匯、報關和接貨、驗收和撥交、進口索賠
(1)開立信用證
進口合同簽訂後,按照合同規定填寫開立信用證申請書向中國銀行辦理開證手續。信用證的內容就與合同條款一致,例如品質規格、數量、價格、交貨期、裝貨期、裝運條件及裝運單據等,應以合同為依據,並在信用證中一一作出規定。
信用證的開證時間,應按合同規定辦理。如合同規定在賣方桷定交貨期後開證,我們應在接到賣方上述通知後開證;如合同規定在賣方領到出口許可證呈支付履約保證金後開證,應在收到對方已領到許可證的通知,或銀行轉知保證金已照收後開證。
對方收到信用證後,如提出修改信用證的請求,經我同意後,即可向銀行辦理改證手續。最常見的修改內容有:展延裝運期和信用證有效期、變更裝運港口等。
(2)租船訂艙和催裝
F.O.B.價格條件下的進口合同,租船訂艙應由方負責。目前,我進口貨物的租要艙工作統一委託外運公司辦理。如合同規定,賣方在交貨前一定時期內應將預計裝日期通知我方。我在接到上述通知後,應及時向外運公司辦理租船訂艙手續。在辦妥租船訂艙手續後,我們應按規定的期限通知對方船名及船期,以便對方備貨裝船。同時,我們還應隨時了解和掌握賣方備貨和裝前的准備工作情況,注意催促對方按時裝運。對數量大的資的進口,如有必要亦可請我駐外機構就地了解、督促,或派員前往出口地點檢驗監督。
國外裝船後,賣方應按合同規定的內容,用電報通知我方以便我方辦理保險和接貨等項手續。
(3)保險
F.O.B.或C.F.R.價格條件下的進口合同,保險由我方辦理。凡是進口貨物由我進出口分司委託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辦理,並由外運公司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簽訂預約保險合同,其中對各種貨物應保的險別作了具體規定。按照預約保險合同的規定,所有按F.O.B.及C.F.R.條件進口貨物的保險,都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保。因此,每批進口貨物,在收到國外裝船通知後,將船名、提單號、開船日期、商品名稱、數量、裝運港、目的港等項內容通知保險公司,即作為已辦妥保險手續。
(4)審單和付匯
中國銀行到國外寄來的匯票及單據後,對照信用證的規定,核對審據的份數和內容。如內容無誤,上中國銀行對國外付款。
同時進出以司用人民幣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折算的牌價向中國銀行行買匯贖單。進出口公司憑中國銀行出具的「付款通知書」向用貨部門進行結算。如審核國外單據發現證、單不符時,要立即處理,要求國外改正,或停止對外付款。
(5)報關和接貨
進口貨物到貨後,由進出口公司或委託外運公司根據進口單據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海關申報,並隨附發票、提單及保險單。如屬法定檢驗的進口商品,還須隨附商品檢驗證書。貨、證經海關查驗無誤,才能放行。
進口貨物運達港口卸貨時,港務局要進行卸核對。如發現短缺,應及時填制「短卸報告」交由船方簽認,並根據短缺情況向船留索賠權的書面聲明。卸貨時如發現殘損,貨物應存放於海關指定倉庫,待保險公司會同商檢局檢驗後做出處理。
6)驗收和撥交
進口貨物須經商局進行檢驗。如有殘損短缺,憑商檢局出具的證書對外索賠。對於合同規定在卸貨港檢驗的貨物,或已發現殘損短缺有異狀的貨物,或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即將滿期的貨物等,都需要在港口進行檢驗。
在辦完上述手續後,進出口公司委託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提取貨物並拔交給訂貨部門,外運公司以「進口物資代運發貨通知書」通知訂貨部門在目的地辦理收貨手續。同時通知進出口公司代運手續已辦理完畢。如訂貨部門不在港口,所有關稅及運往內地費用由外運公司向進出口公司結算後,進出口公司再向訂貨部門結算貨款。
(7)進口索賠
進口商口常因品質、數量、包裝等不符合合同的規定,而需向有關方面提出索賠。根據造成損失原因的不同,進口索賠的對象主要有三個方面:
a. 向賣方索賠
凡屬下列表況者,均可向賣方索賠。列如,原裝數量不足;貨物的品質、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包裝不良致使貨物受損;未按期交貨或拒不交貨等。
b. 向輪船公司索賠
凡屬下列情況者,均可向輪船公司索賠。例如,原裝數量少於提單所載數量;提單是清潔提單,而貨物有殘缺情況,且屬於船方過失所致;貨物所受的損失,根據租船合約有關款應由船方負責等等。
c. 向保險公司索賠
凡屬下列情況者,均可向保險公司索賠。例如則於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或運輸中其他事故的發生致使貨物受損,並且屬於承保險別范圍以內的;凡輪船公司不予賠償金額不足抵補損失的部分,並且屬於承保范圍內的。
d. 在進口業務中,辦理對外索賠時一般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a)關於索賠證據:對外提出索賠需要提供證據,首先應制備索賠清單,隨附商檢局簽發的檢驗證書、發、票裝箱單、單副本。其次,對不同的索賠對象還要另附有關證件。向賣方索賠時,應在索賠證件中提出確切根據和理由,如系F.O.B.或C.F.R.合同,尚須隨附保險單一份;向輪船公司索賠時,須另附由船長及港務局理貨員簽證的理貨報告船長簽證短卸或殘損證明;向保險公司索賠時,須另附保險公司與買方的聯合檢驗報告等。
b)關於索賠金額:索賠金額,除受損商品的價值外,有關的費用也可提出。如商品檢驗費、裝卸費、銀行手續費、倉租、利息等,都可包括在索賠金額內。至於包括哪幾項,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c)關於索賠期限:對外索賠必須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有效期限內提出,過期無效。如果商檢工作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可向對方要求延長索賠期限。
d)關於賣方的理賠責任:進口貨物發生了損失,除屬於輪船公司及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外,如屬賣方必須直接承擔的職責,應直接向賣方要求賠償,防止賣方製造借口向其他他方面推卸理賠責任。
目前,我們的進口索賠工作,屬於船方和保險公司責任的由外運公司代辦;屬於賣方責任的由進出口公司直接辦理。為了做好索賠工作,要求進出口公司、外運公司、訂貨部門、商檢局等各有關單位密切協作,要做到檢驗結果正確,證據屬實,理由充實,賠償責任明確,並要及時向有關方面提出,力爭把貨物所受到的損失如數取得補償。

5、在進出口貿易中,賣方發盤後被買方還盤,但賣方並沒有做出答復而是開始著手備貨,那麼

無論是發盤還是來還盤,都必須表示接受源,否則容易引起爭議,並使自己且處於被動和不利的地位。

按照慣例,明確地表示接受則合同成立,或者在規定有效期內照做,也算合同成立——比如發盤中規定付款條件為開立信用證,而受盤人在發盤的有效期內將信用證開出,這也算合同成立,或者按照還盤發了貨,那麼算是合同成立。但是,只備貨而沒有發貨,不能夠算作合同成立。而且這種操作有問題,即對方不承認合同成立,且沒有收款的把握,那麼即便算是合同成立,對方不付款,你又奈何?而且國際貿易的官司不好打。

6、外貿具體流程

一.客戶詢盤: 

一般來說,客戶在下正式的PurchaseOrder之前,都會有相關的OrderInquiry給業務部,做一些細節上的了解。 

二.報價: 

對於出口產品的報價主要包括:產品的質量等級、產品的規格型號、產品是否有特殊包裝要求、所購產品數量的多少、交貨期的要求、產品的運輸方式、產品的材質等內容。 

比較常用的報價方式有: FOB「船上交貨」、CFR「成本加運費」、CIF「成本、保險費加運費」等形式。 業務部應及時回復客戶查詢,確定貨物品名,型號,生產廠家,數量,交貨期,付款方式,包裝規格及櫃型等,並發出ProformaInvoice給客戶做正式報價。 

三.訂單/簽約訂貨: 

貿易雙方就報價達成意向後,買方企業正式訂貨並就一些相關事項與賣方企業進行協商洽談,雙方協商認可後,需要簽訂《購貨合同》。 在簽訂《購貨合同》過程中,主要對商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包裝、產地、裝運期、付款條件、結算方式、索賠、仲裁等內容進行商談,並將商談後達成的協議寫入《購貨合同》。這標志著出口業務的正式開始。通常情況下,簽訂購貨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蓋本公司公章生效,雙方各保存一份。 

四.下生產訂單: 得到客戶的訂單確認(PurchaseOrder)後,給工廠下訂單,安排生產計劃。

五.業務審批: 業務部收到訂單後,首先做出業務審核表。按「出口合同審核表」的項目如實填寫,盡可能將各種預計費用都列明。合同審批需附上客人訂單傳真件,與工廠的收購合同。 審核表要由業務員簽名,部門經理審批,再交管理部人員審核後才能執行。如金額較大的,或有預付款和傭金等條款的,要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合同審批之後,將PO製成銷售訂單,交給部門進程員跟進。 

六.落實付款方式(信用證) 比較常用的國際付款方式有三種,即匯付付款方式、托收付款方式和信用證付款方式。 1.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戶,要確認定金已經到賬。TT付款方式是以外匯現金方式結算,由客戶將款項匯至公司指定的外匯銀行賬號內,可以要求貨到後一定期限內匯款。 2.如果是放帳的客戶,或通過銀行D/P,D/A等方式收匯等,需經理確認。 3.如果是L/C付款的客戶,通常是在交貨期前1個月確認L/C已經收到,收到L/C後業務員和單證員應分別審查信用證,檢查是否存在錯誤,交貨期能否保障,及其他可能的問題,如有問題應立即請客戶改證。

(6)在國際貿易備貨中應注意的問題擴展資料

對外貿易亦稱「國外貿易」 或「進出口貿易」,簡稱「外貿」,是指一個國家(地區)與另一個國家(地區)之間的商品、勞務和技術的交換活動。這種貿易由進口和出口兩個部分組成。對運進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進口;對運出商品或勞務的國家(地區)來說,就是出口。這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就開始產生和發展,到資本主義社會,發展更加迅速。其性質和作用由不同的社會制度所決定。

7、一般小的外貿公司的業務員要負責接到訂單之後的備貨、聯系貨代、發貨、收款這些事情嗎?

不管是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大小生意,都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尤其是國際貿易,因為地域和國別的差異,如果有些環節出現問題,就會造成經濟糾紛,但是國際官司的成本很大,所以盡量小心操作,當然也不必過於擔憂,做好每一步就可以。
像你剛入進入工作,我的建議是要積極幫助同事,獲得人緣的同時也是學習進步的機會。關於操作流程,只要自己上手過1,2次就可以熟悉,碰到不懂的問題及時向同事請教,付款方式尤其要重視,按公司規定操作,如果有特殊要求,最好和上級領導確認後執行。生產過程中要跟蹤生產時間和產品質量,聯系貨代和發貨是很方便的,只要有合作的貨代,一般都可以請教咨詢自己不懂的。收款是重中之中,尤其快遞和空運,建議最好是貨款到帳後再安排。

8、在國際貿易備貨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備貨需要注意的主要問題是——貨物的數量是否與合同的交貨數量一致,包裝是否符合合同的約定,如果有嘜頭,那麼,嘜頭是否與指定的嘜頭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