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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駛證貨運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06-25 23:35:14

1、機動車行駛證上面打的貨運是什麼意思

《機動車行駛證》中「使用性質」為「貨運」的車輛意思是該車只能用於拉載貨而不能用於載客(客運)。

機動車行駛證相當於是車輛的身份證,它證明車輛的歸屬,用途,型號,使用年限等等信息。

而使用性質主要是指 車輛的用途貨運、客運、營運,出租等用途,使用者須在此標注的性質范圍內使用。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號)、《關於修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10年第5號)第八條明確規定了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本身應滿足的條件,即「技術性能符合國家標准《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驗方法》(GB18565)的要求,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符合國家標准《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和質量限值》(GB1589)的要求,車輛技術等級達到行業標准《營運車輛技術等級劃分和評定要求》(JT/T198)規定的一級技術等級」。同時,《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關於修改〈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決定》(交通運輸部令2008年第9號)第二條指出,道路貨物運輸包括道路普通貨運、道路貨物專用運輸、道路大型物件運輸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因此,《機動車行駛證》中「使用性質」為「貨運」的車輛,只要符合《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要求,也可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2、行駛證貨運是普通貨運嗎?

行駛證上貨運是營運。駕駛人已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登記和運管部門審批同意,並領取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可以從事與審批范圍相對應的客運經營或貨運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二十四條
申請從事貨運經營的,應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並分別提交符合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件的相關材料:
(一)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以外的貨運經營的,向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經營的,向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依照前款規定收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頒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並向申請人投入運輸的車輛配發車輛營運證;不予許可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行駛證上寫的是貨運,是屬於營運車還是非營運車

是營來運車。
營運車與貨自運車就是一個意思。
營運機動車,就是指從事以贏利為目的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即通過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運輸產生和獲得經濟利益。計程車、承包的小客、私人的大型翻斗車、小貨車等都屬於營運機動車。簡而言之,營運機動車就是以載客拉貨贏利為目的的機動車

4、行駛證上寫的是貨運,是屬於營運車還是非營運車?

你好、營運車。
貨運,由運輸業者提供的普通貨物運輸,區別於通常為低價、發貨遲誤、收取裝轉運費或大宗貨物最低運價的快運貨物。
營運車輛指報告期末經主管機關核准,可參加營運的車輛。包括技術完好的、在修的、待修的、長期停駛的、以及擬報廢尚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車輛。但不包括企業的非營運車輛(如架線車、油罐車、貨車和善E它專用車輛)和借入的客運車輛。望採納

5、行駛證上寫的是貨運,是屬於營運車還是非營運車

你問的這個問題有點難回答。
現在的租賃公司監管有難度,因為運管交警方面沒有涉及進去。很多租賃公司的車子還是私家車掛靠出租的。在這方面法律還是個空白,交警和運管也在爭議這個問題。如果租賃公司出租的車子合法,那麼車子就得按營運車算,那樣車子到了8年年限就得報廢,這其間有一個許可權職能范圍,到底屬於哪個行政單位管的,怎麼管理,法律還是空白。
營運非營運屬運輸管理部門管,只要不去街上路上拉客從事非法營運,運管也管不了,只要有交養路費就行。對於交警方面來說,只要手續齊全,就可通行,非法營運交警管不了。
因為租賃公司有工商營業執照,可以進行車子租賃活動。非營運的車輛不能租賃,法律沒這條規定,所以也無從執行。
法律慢慢健全了,這些問題就會解決了
行駛證上使用性質的營運和非營運是沒有本質區別的,非營運還是營運是都需要另外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

兩者在載運方式和上路標准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載運方式不同:

營運車輛就是以拉貨或載人的方式跑運輸,以盈利為目的的,就叫營運車輛,比如計程車,個人所有的載貨汽車等。

非營運汽車指的是單位或個人所有的小轎車或貨運汽車,不以出租拉貨載人盈利為目的,而是作為一般內部使用的車輛。

2.上路標准不同:

營運車輛上路前,除了需要駕駛證行駛證以外,還需要在運管部門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並繳納相關的費用。

非營運車輛包括個人所有的小型轎車無需辦理營運證和上崗證,個人所有的貨車需要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在無法界定「自用」和「營運」的時候,需要繳納營運費。

拓展資料:

辦理營運證流程:

1、工商辦理個體戶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2、辦理道路經營許可證;

3、領取工商營業執照;

4、領取稅務登記證;

5、車輛到車管所上牌(外地車過戶到工商所核準的個體戶名稱);

6、領取營運證。

6、行駛證上貨運是營運嗎

法律分析:運營車輛還要有運營證的。你的車行駛證上寫的是貨運,只表明該車輛的屬性。貨車行駛證上使用性質的營運和非營運是沒有本質區別的,非營運還是營運是需要另外到當地的運管處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營運車輛就是以拉貨或載人的方式跑運輸,以盈利為目的的,就叫營運車輛,比如計程車,個人所有的載貨汽車等。這種車輛上路前,除了需要駕駛證行駛證以外,還需要在運管部門辦理營運證及上崗證,並繳納相關的費用。非營運汽車指的是單位或個人所有的小轎車或貨運汽車,不以出租拉貨載人盈利為目的,而是作為一般內部使用的車輛。這種情況下,個人所有的小型轎車無需辦理營運證和上崗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7、行駛證上寫的貨運是營運車嗎

法律分析:是營運車。營運車與貨運車就是一個意思。營運機動車,就是指從事以贏利為目的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即通過與經營活動有關的運輸產生和獲得經濟利益。計程車、承包的小客、私人的大型翻斗車、小貨車等都屬於營運機動車。簡而言之,營運機動車就是以載客拉貨贏利為目的的機動車。營運車輛:車輛行駛證的使用性質一欄載明營運,非營運車輛:車輛行駛證使用性質一欄載明非營運;另外營運車輛需要在運輸管理部門辦理車輛的道路運輸許可證,非營運車輛不需要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營運車輛需要向運輸管理部門定期繳納運管費,非營運車輛不產生任何運輸管理費用,即不向運管部門繳納運管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