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贸易纠纷所适用的法律规则是什么?
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为保证国际贸易能够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国际贸易业务必须符合法律规范。但由于国际贸易的当事人一般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具有不同的法律和制度,因此,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较大的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贸易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国际条约、国际贸易惯例、国内法等。
一、国际商事中的主要国际条约
1、关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公约
(1)《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海牙,1964年)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 维也纳,1980年)
(3)《联合国国际货物实卖时效期限公约》 (纽约,1974年)
2、关于国际货物运输的公约
(1)《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 (1924 年)
(2)《有关修改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的议定书》 (1968年)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简称汉堡规则, 1978年)
(4)《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简称华沙公约,1929年)
(5)《修改华沙公约的议定书》 (简称海牙议定书,1955年)
(6)《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简称国际货协,1951年)
(7)《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简称国际货约,1961年 )
(8)《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1980年)
3、 关于国际支付的公约
(1)《汇票、本票统一法公约》 (日内瓦,1930年)
(2)《解决汇票、本票法律冲突公约》 (日内瓦,1930年)
(3)《统一支票法公约》 (日内瓦,1931年)
(4)《解决支票法律冲突公约》 (日内瓦,1933年)
(5)《联合国国际汇票与国际本票公约》 (1988年)
4、关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公约
《世界贸易组织协议》 (马拉喀什,1994)
5、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公约
(1)《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 (纽约,1958年)
(2)《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 (马拉喀什,1994年)
6、关于国际投资的公约
(1)《解决一国与他国国民投资争议的公约》 (简称华盛顿公约)
(2)《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简称汉城公约,1985年)
7、关于知识产权的公约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巴黎,1967年)
(2)《商标注册马德里公约》 (马德里,1995年)
(3)《伯尔尼公约》 (伯尔尼,1971年)
(4)《世界版权公约》 (日内瓦,1971年)
二、我国的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有:
(一)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三)关于适用于国际货款收付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四)关于适用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等。
(五)关于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三、常用的国际贸易惯例
目前,在国际贸易领域常见的国际贸易惯例有:
1、国际贸易术语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3)美国全国对外贸易协会制定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2、国际货款的收付方面
(1)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商会第 500 号出版物) 。
(2)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修订本(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
3、运输与保险方面
(1)英国伦敦保险协会制定的《伦敦保险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2)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制定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3)国际海事委员会制定的《约克一安特卫普规则》
4、国际仲裁方面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
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的关系,不同法律制度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地,在许多国家,国际条约有自动生效和非自动生效之分。
四、国际条约、国内法及国际惯例的适用
自动生效的国际条约,一经该国批准,自动产生效力。当事人可直接援引。对于非自动生效的国际条约,即使该国批准,也不对其居民产生直接约束力,只有经该国立法机关制定了有关实施该条约的法律后,才对其居民具有约束力。国际惯例具有民间的非官方性质,因此不需要国家立法机关的批准。国际惯例多与当事人约定有关,而不与国内法或国际条约相关。在当事人的约定与其采用的国际惯例矛盾时,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意图予以解决。
2、求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上,与外国发生冲突的争端事件。
2009年4月20日 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中国输美轮胎发起特保调查。
6月18日 ITC 6位委员以4:2的投票结果认定,中国轮胎产品进口造成或威胁造成美国内产业的市场扰乱。
6月29日 ITC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3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特别关税。
7月17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代表美国政府,在北京与中国政府就ITC提出的救济措施建议进行磋商。
8月3日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组成产业代表团,赴美进行沟通,进一步宣传中方立场。
8月中旬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钟山率团赴美,就轮胎特保案与美国有关部门进行交涉。
9月3日 轮胎特保案建议被呈交至奥巴马。
9月12日 奥巴马宣布对中国进口轮胎实施限制关税。即在4%的原有关税基础上,在今后三年分别加征35%、30%和25%的附加关税。 这一特保措施将于9月26日正式生效。
9月14日 中国正式就此启动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提出磋商要求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的第一步。磋商期一般为60天,如果通过磋商仍无法解决争端,则中方有权采取第二步行动,即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就美方措施展开调查并进行裁决。
商务部启动对美部分汽车、肉鸡产品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专家分析认为,这是美国政府违反世贸组织原则对中国轮胎采取特保措施后,中国被迫采取的反制措施。
自金融危机以来,新贸易保护主义风头日盛,由于订单数的减少、就业的下降,贸易保护已经成为一个趋势了。
贸易保护的结果将是一场“双输”。对中国来说,特保案涉及20余家轮胎企业,大约10万人可能受到影响。对美国来说,受影响的从业人员将近10 万人。
其更大的危害性在于多米诺骨牌效应,其他WTO成员仿效美国遏制和限制中国产品出口的糟糕跟风潮不仅限于轮胎行业,如德国太阳能企业日前开始对华太阳能电池板进行反倾销调查。这一系列事件使中国出口环境恶化。
特保案也给中国轮胎业敲响警钟,因为特保案涉案轮胎主要是一些低端产品。轮胎业要想挺直腰板,关键还应整合资源,研发一些高端产品,加强自身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从政治常识角度分析:
1、国家利益决定国际关系的变化。贸易争端反映国家间利益的冲突。美国在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实施贸易保护措施,中国积极采取反击措施,都是在维护国家利益。
2、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频繁的贸易磨擦表明国际竞争激烈化。
3、国际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摩擦,协调两国经济关系。
4、国家的对外职能。中国政府及有关机构积极斡旋,创造有利于我国发展的国际环境,充分体现了国家的对外职能。
5、和平和发展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加强经济合作不仅有利于各国共同发展,也有利于国际新秩序的建立。美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对世界经济的复苏无益。
从哲学角度分析:
1.联系是普遍的和客观的。轮胎“特保”殃及国内企业生产和销售及10万工人的生活,并可能引起其他WTO成员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仿效美国遏制和限制中国产品出口,造成灾难性后果。我国政府和企业充分认识到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积极研究应对,力争圆满解决问题。
2.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本案件的发生既有国际的原因,金融危机下新贸易保护成为趋势和背景,而国内轮胎企业的低端低价产品成为经济纷争的焦点,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国内企业练好内功,调整产品结构,研发一些高端产品,会加强自身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
3.矛盾是普遍存在的,我们要全面地看问题。轮胎“特保案”会对中国相关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但同时也是一次警示,一次整合提升的机会。
从经济常识的角度
1、 对外交往要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美国违反世界贸易原则,单方面决定向中国输美部分轮胎征收惩罚性关税,违反了这一原则。
2、应对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提高我国的对外开放水平。
3、我国政府要做好宏观调控,维护公平贸易的秩序,要有经济安全的防范意识,积极应对别国的反倾销,学会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维护自己的权益。
4、我国的企业应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依靠科技,增加产品附加值,打造知名品牌,增强产品竞争力。
3、结合材料一,谈谈鸦片战争后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面临着什么问题
(1)结合材料一,谈谈鸦片战争后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面临着什么问题。造成这种 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李鸿章认为应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2)根据材料二概括其企业性质,这些企业的创办对中国社会发展产生了什么影响? (3)从材料三中可以看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怎样的发展特征?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造成这种特 征的原因及影响。 (4)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 综合上述材料,我 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
答:
(1)问题: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倾销商品,掠夺原料,在正当的中外贸易中,中国入超 越来越严重。(2 分)原因:中国手工制造的产品成本高,无法与外国机器制造的产品竞争。 (2 分)解决:在中国建立用机器生产的民用工业。(2 分) (2)民族资本主义企业。(2 分)中国产生了先进的生产方式和先进的阶级、推动了中国 的近代化进程(2 分) (3)一战期间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较迅速,一战后又衰落。(或“短暂春天”)(2 分)原 因:帝国主义忙于战争,暂时放松了对中国的经济侵略;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民族资 产阶级大受鼓舞;高额工业利润的刺激及实业救国思潮的推动;群众性反帝爱国运动的推 动�6�7�6�7(8 分) 影响:中国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队伍壮大,为中国由旧民主主义向新民主主 义革命转变,为中共的成立准备了条件。(2 分) (4)本国封建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帝国主义)是主要障碍。(2 分) 结论: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要充分发展首先要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 务。(2 分)
4、试述中国实施对外贸易的演化过程及该政策对中国的影响(答案好的话悬赏100)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随着世界格局两极对峙的结束,一场无硝烟的战争已在全球开始,这便是以经济和科技为中心的综合国力竞赛。展望未来的新格局或新秩序,与其说各国在预想或既定的格局中寻找自己的位置,不如说是在发展自己的过程中谋求适宜于自己的秩序。本文拟从反映世界经济最直接的国际贸易的变化出发,对国际贸易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以期把握时势、因势利导。
综观这几年国际贸易的变化,有如下一些初露端倪的大势之趋:
一、国际贸易仍然是在世界经济的体系和逻辑之下演变,并且日益成为世界经济全球化、国际化的集中表现。
从总体上来说,世界经济体系还是在原先的商品经济市场体系之下演变的,即它是沿着市场化——社会化的途径发展,走的是社会化——一体化——国际化——区域集团化的道路。从世界经济演变的逻辑来看,“跨国思想”可以说是西方发达国家倡导的“新秩序”的核心理论。的确,二战之后,跨国公司蓬勃发展,通过它的全球化经营,既拓展了市场,又渗透于生产,使世界经济发生了质的变化,即从国际贸易走向国际生产,从世界生产走向世界工厂,从而促进了经济的一体化和国际化。它们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世界资本主义的经济和政治生活,使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在货币、金融、科技和商品市场等方面处于霸主的地位。它们在世界范围内生产和再生产着一种不平等的依赖关系,并企图使其久远地保持下去。
国际贸易受制于世界经济“跨国思想”的逻辑体系,呈现出如下一些特点:
1、实物经济日益和虚拟经济相分离,生产要素得以充分地流动。
首先,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越来越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服务贸易的增长率多年来持续地高于货物贸易,如1992年突破了1万亿美元大关,而当年的货物贸易不过3.6万多亿美元。1993年货物贸易价值额下降了2%,服务贸易却相反继增3%。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生效,这一趋势将更加不可逆转。其次,金融国际化和金融市场世界化进一步发展,国际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证券化趋势更加明显,企业筹资越来越多地通过证券市场走向国际,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角已由国际银行贷款转为证券市场。而且由于科技发展,世界金融市场已建成24小时全球营运系统,从而为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奠定了基础。最后,国际间的生产协作特别是高科技研制合作方兴未艾,这主要是跨国公司国际性生产的结果。综上可以看出,随着经济和贸易的发展,从贸易的层次上来说由商品上升为劳务、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贸易是一大趋势,并且虚拟经济急剧膨胀(如目前金融创新之一的金融派生工具发展迅猛,其衍生资本的“名义价值”已高达17万亿美元,银行持有的衍生资本的评估价值已相当于银行自有资本的2/3。《人民日报》1995.12.18萧琛《重塑全球金融秩序》),由于实物经
济与虚拟经济的发展并不同步,这样摩擦、矛盾在所难免,而动荡将主要发生在易变因素较高、投机性较强的虚拟领域,因之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将在所难免(如1994.12.29爆发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2.25.拥有233年历史的英国巴林银行的倒闭;1995.11.2.日本大和银行的违纪丑闻)。不仅如此,由此还有可能导致“泡沫经济。”(如日本经济的低弥徘徊,就是由“泡沫经济”破灭造成的)。因此,尽管西方经济近几年有复苏的迹象,但整个九十年代世界经济和贸易将打上重组、动荡和低速增长的印记。
2、国际贸易仍将以高于世界经济增长率的速度发展。
进入90年代,受经济衰退和长期萧条的影响,国际贸易也有所减缓,但仍比经济增长快。1990年的贸易增长率达6%左右,高出世界经济增长一倍多。1993年经济增长为2.3%,而国际贸易的增长率为4%,1994年经济增长率为3.75%,世界贸易却扩张了9.5%,这说明全球贸易并未因经济的徘徊而低落,将来它仍将比经济的增长更快,由此一方面说明实物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分离倾向,另一方面也强调了国际贸易对于经济国际化的作用。
3、国际贸易的重点从主要在流通领域转移到国际生产和国际投资领域,使国际经贸发生了质的变化。
这主要是跨国公司这一主体作用的结果。跨国公司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加深的产物。它的迅速发展已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经济国际化的主要组织形式。目前跨国公司的总产值已占资本主义世界总产值的1/3,已有3.7万家,加上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已超过20万家。遍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3年,它的全球销售额达5.5万亿美元,截止1993年,全球累计跨国直接投资达21250亿美元,其中近90%为跨国公司所为,而且其中1%的最大跨国公司拥有全球跨国直接投资的50%以上。它控制了50%的国际贸易、80%的工艺研制、30%的国际技术转让。它的全球经营反过来加深了生产的国际化和资本的国际化。这种国际化发展的总体表现则是国际贸易增长快于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增长;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的增长又快于国际贸易的增长。正基于此,西方经济学家断言:“今后将是资本的流动而不是国际贸易决定世界的兴衰。”
4、受“跨国公司”发展变化的影响,国际贸易更多的是部门内部贸易和集团内部贸易,国际市场也日益成为有控制、有组织的市场,国际贸易由比较利益的“互补”向相互竞争的“共生”转变。
由于跨国公司的渗透和发展,贸易更多地是在一个跨国公司内部或集团之间进行,跨国公司已经控制了世界贸易的50%,它们的子公司和分公司的销售额相当于世界出口额的70%,而这还不包括公司内部的贸易额。可见跨国公司的扩大,内部贸易也会随之增加,从而国际市场也变得更有组织。其中根本的原因在于跨国公司通过控制多部门的生产结构,争夺销售市场,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这样也使它成为多目标生产经营的综合体。与此同时,国际贸易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调剂余缺、取长补短”的优势互补特征,而变为“你有我也有,你强我更强”的竞争“共生”特征。不过,我们也应看到资本主义经济的国际化是建立在垄断基础上的,如果说以前仅凭对原料和销售市场的垄断就可获得丰厚的垄断利润的话,现在它就有有必要也有条件从全球利益目标出发,把“世界市场战略”、“产品多样化战略”和“技术转让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如此也就导致了贸易的内趋化、市场的管理化和竞争的同一化。
二、贸易区域集团化趋势更加明显,形成对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的严重挑战,未来的贸易格局便在这一演化背景下产生。
在关贸总协定(GATT)主导国际贸易的时期,总干事萨瑟兰说,自1986年乌拉圭回合开始以来,向GATT登记的已有25个地区性特惠贸易安排,主要形式是自由贸易区。现在几乎所有总协定缔约国都至少参加了一个特惠贸易安排。这种区域集团化是两种力量交织而成的,一方面是世界经济走向一体化、国际贸易自由化在市场区间的必然反映,是走向一体化市场的必经阶段;另一方面又是企业一体化潮流的必然体现,即要建立一体化的跨国家、跨地区的国际垄断集团。这样两股潮流相互交织、相互矛盾、共同形成区域集团化的趋势。因此区域化是国际贸易内在联系的深化,而不是巩固地区性边界。但区域化集团往往“对内自由,对外保护”,无形中也就助长了保护主义,强化了人为的主观性,削弱了多边贸易体制的约束力。不过乌拉圭回合通过的有关对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的决议,以及国际贸易组织(WTO)的建立则有可能重新恢复多边贸易体制对区域化排他性倾向的约束力。值得指出的是:
1、在世界经济贸易从旧体系的崩溃到新体系的建立这一过渡时期,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跨国集团日益与国家权力相结合左右国际贸易的发展。如美国克林顿政府,把外贸视作“经济安全”的首要因素,采取强硬的对外贸易方针,不厌其烦地动辄制裁他人,总想把国内法置于国际法及他国法之上。
2、贸易保护主义仍将是贸易自由化的障碍。尽管乌拉圭回合达成协议,世贸组织(WTO)创立,但大多数国家更为热衷的仍是具有防御性和排他性的区域化市场。象欧共体的创立本身就是为了与其他地区或国家相抗衡;美国积极推动下的“美加墨贸易协定”也有这种色彩。这与各国还处在调整阶段相吻合。
3、目前已呈现出比较清晰的贸易格局:即分别以美、日、欧为中心的地区统一市场三足鼎立的局面。这些市场多少渗透着地域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以及资本主义,带有很强的保护主义色彩。
4、由跨国公司为主体的拓展市场、垄断市场被国与国的协议市场或区域市场所渗透,体现出市场的垄断性与国家权力的结合,从而改变了竞争的主体,即公司之间的竞争让位于国家介于其间的有组织市场之间的竞争。今天不管哪个国家,走向国际市场,首先要面对区域集团化市场。
5、单边行动越来越不得人心,将受到制约。美国似乎嗅觉到了冷战之后的保护主义潮流,也自以为把准了国家主体地位上升的势头。于是便动不动捍舞制裁的大棒,扛起贸易保护主义的大旗,但殊不知今日之世界是多边多极化的世界,并非一国能够主导;也不思量所谓保护主义的含义,它是以区域集团化市场为前提的,一国是绝不能左右贸易和市场的;尤其不知道多边贸易体制的广泛性。美政府官员也承认,如果美实行制裁,只表示美国的失败,因此乌拉圭回合协议在美国国会得以顺利通过。
三、受科技革命的影响,国际分工深化,全球结构调整紧迫,建立在分工基础之上的国际贸易必然受其影响。
二战之后,一场由生物工程、海洋工程、计算机等为主体的科技革命席卷全球,既引起了全球范围的调整改革,又从根本上改变了国际分工。从根本上来说各国经济的联系和依赖,其基础是国际分工。就国际分工而言,随着科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分工将逐渐取代垂直分工。这样有可能影响国际贸易的格局,使依垂直分工建立的南北经贸格局发生变化。又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分工的发展,随其拓展,水平分工将更多地在发达国家范围内发展。今后由国际分工决定着的国际贸易将有如下特点:
1、南北关系的不平衡将进一步加剧。这是因为一方面传统的垂直分工层次差距拉大,传统的不平等的经贸格局出现倾斜。据统计,现在42%的美国出口、20%的西欧国家出口、48%的日本出口都是销往第三世界和前苏东国家,发展中国家成为发达国家产品越来越重要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垂直分工与水平分工相比较相对下降,相应降低了南北经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比重,于发展中国家不利。
2、受科技革命的影响,发达国家关注于“高、精、尖”技术产业和拳头产品,以及内部区域市场的协调,从而将促进水平分工的发展,这样发达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将进一步发展,它们之间的贸易、金融、相互投资在世界总额中将占更大的份额。
四、就总体趋势而言,与世界经济的多极化和政治多元化相适应,国际贸易也将向多边化和自由化发展。尤其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束和世贸组织的创立,将促使世界多边自由化贸易进入一个新阶段。
针对如上这些变化的大趋势,这里谈些对策建议:
(一)积极发展市场经济,一方面是顺应时势,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掌握它的运作机制。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成为指导我们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对其的驾驭把握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二)要看到实物经济与虚拟经济分离造成泡沫经济的不良影响,及早进行对策研究,协调二者关系。时下我国经济的过热、波动及通胀有很多因素就是在虚拟层次上产生的。同时这方面也要注意减少和避免外来因素的影响。
(三)积极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走实业化、专业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的跨国经营之路。目前,我国已有中化、中信、首钢、华润等跨国经营性的公司,但总的来说还处在初级水平,与国外跨国公司不可同日而语。究竟如何加快跨国经营的步伐,在理论界和实业界都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针对国际贸易领域层次的变化,即向生产和投资的变化。大力优化环境,引进外资,理顺融资渠道,转变传统的借贷方式,鼓励协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筹措资金。
(五)针对国际贸易多边自由化和区域集团化的趋势,一方面积极但又审慎地加入世贸组织,另一方面也要积极加入一些区域集团化组织。顺应国际贸易内趋化的特点,打入内部集团,进入区域市场,以获得发展贸易的新契机。一句话,要发展多元化的市场。
(六)针对国家作用在贸易中上升的特点,我们也要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外交的、文化的各种手段,发展国家关系,推动经贸发展,更好地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继续贯彻外贸外交相配合的原则。
(七)把握国际分工的导向,大力发展我国的高精尖技术产业,改变我国因垂直分工造成的不利地位。同时不断深化外贸体制改革,使其逐步向国际规范靠拢。
(八)针对服务贸易上升的趋势,要及早作好准备。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协定》的生效,为其进入国际市场扫清了道路。它与GATT最大的不同在于一般义务(MFN)同具体承诺(市场准入、国民待遇)相分离,即具体承诺不是自动生效的,必须通过谈判来达成,故我们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作好统一的战略规划,以便逐步开放服务贸易市场。
5、近几年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的案例以及对我们的启示
中埃贸易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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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招标网 发布时间:2009.03.16 来源:驻埃及经商参处子站
近年来,驻埃及使馆商务处积极贯彻落实部党组指示,全力促进中埃经贸关系的发展,促进我对埃出口的增加,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双边经贸额连续6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2008年达到62.4亿美元。与此同时,两国企业交往过程中产生的贸易纠纷数量也有所上升。特别是今年以来,我企业在出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增多,风险加大。现将我处整理的近期典型案例列出,供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商协会和企业参考,请企业对埃出口过程中加强风险意识,确保交易安全,有效保护自身利益。驻埃使馆商务处将继续积极推动我企业对埃出口,并努力协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各种贸易纠纷。
案例一:与新客户的首次交易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
2008年底,国内A公司通过网站结识埃及X公司,并约定向该公司出售一批石材,付款方式为见提单附件付货款的70%,尾款以D/P方式支付。A公司随后将货装船运往埃及亚历山大港。货物发出后,X公司以各种理由强调经济困难,要求减价,并更改付款方式为风险度很高的银行汇票。X公司的行为导致我出口方进退两难。如同意对方做法,则一方面利润大幅缩减甚至无利可图,并且有可能完全无法收回货款,如不同意对方做法,由于货物已在埃港口,则须支付巨额的码头及相关费用。
案例二:不能确保收汇安全
2008年初,国内B公司以FOB方式向埃Y公司出售金属制品。合同约定买方支付25%预付款,余款于货物出港前支付。提单正本签发给买方。2008年2月收到预付款后,B公司即组织货源运至港口,但经Y公司多次解释付款困难,并保证尽快付款,B公司在余款未收到的情况下同意货物装船运往埃及。2008年5月,B公司发觉货物已被Y公司提走,但余款至今未付,并拒绝与B公司联系。
案例三:埃及船公司无单放货
2008年9月,埃Z公司以FOB方式向我国C公司定购一批钢材,提单正本签发给卖方。合同约定买方支付30%预付款,余款见到提单COPY付清。货到埃及港口后,Z公司以各种理由拖延付款。2009年1月,C公司得知货已被提走,余款迄今难以追索。
1.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扩展对外贸易有相应的策略。一些专家学者撰文立著,从古典政治学先驱亚当·斯密的绝对利益学说论到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理论,从维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到赫克歇尔-俄林定理,引经据典的论证西方经济学中的市场经济是自由的市场经济,国际贸易是自由贸易,但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纺织品设限,却不符合市场经济和国际贸易理论。一些专家学者开始责问美国和欧盟:“200年前欧洲人就开始向全世界推销他们的自由贸易政策,今天,当中国工人生产的价廉物美的纺织品运往他们的市场时,为什么这些自由贸易的鼻祖们摇头说‘NO’呢?”在这里,我们不能忘了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市场竞争的本质是资本竞争。国际贸易的实践和马克思的理论揭示告诉我们,西方市场经济理论在本质上是为资本服务的,认“利”不认“理”,市场经济以利益为根本,自由贸易理论是为资本谋取最大利益服务的,有利可图就讲“自由”,无利可图就不给你“自由”。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美国和欧盟在对外贸易的不合理设限时,既要据理力争,又要从最坏处考虑,善于在“不自由”、“不合理”的处境中扩展对外贸易,要有相应的策略。
2.在应对中美和中欧纺织品贸易中,各级政府必须负担起引导、调控、保护和管理市场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实,世界上任何市场经济都不是完全自由的。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只是西方经济学的一种假设。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要正确学习借鉴西方经济学理论,不要被其中一些西方发达国家自己都不相信、不去付诸实践的不科学理论观点所误导。我国还是一个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大国,生产力水平低、结构性矛盾突出和发展不足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迫切需要各级政府强化经济调节职能、市场监管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不能该管的也不去管。 3.继续完善有关立法,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为企业应对国内外经济事务提供有效服务。随着开放的扩大和加深,企业与国际经济事务的联系和来往更加密切,各种法律和社会服务需求也愈来愈多。仅就应对国际贸易纠纷,就不仅仅是要求有法律服务,帮助打官司。实际上需要一系列社会服务,才有条件应对各种名目的贸易纠纷。
4.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升出口商品结构层次,实现结构升级,错位发展。目前,我国货物贸易出口的层次比较低,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产品所占比重不高。我国出口的55%以上是以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85%以上是由外资完成的。服务贸易发展出口严重滞后。服务贸易出口占我国贸易总额的10%,明显低与世界20%左右的平均水平。客观的市场容量也要求必需转变转变增长方式。在实现出口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的过程当中,我们要掌握和利用比较优势动态变化的规律,一方面稳定或延续中低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保持出口贸易的数量增长;另一方面又要创造和积累中高端产品或生产环节的比较优势,扩大产品出口,达到改善贸易结构,提高贸易质量的目的。
5.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突破“非市场经济地位”创造更多实例。由于中国经济地位上升,周边贸易伙伴对中国市场兴趣越来越大,只要我们运作得当,通过推进区域一体化逐渐消除不利条款的影响是有很大回旋余地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WTO规则是发达国家制定的有利于自己的游戏规则,要善于利用WTO规则为我国经济发展服务。要善于在国际贸易争端中最大限度的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利益。
6、鸦片战争后中国在对外贸易方面面临着什么问题
问题是严重入超
原因是中国的手工产品成本高,无法与外国廉价的机器产品竞争;在中国创办采用机器生产的民用企业.
7、中国如何应对中美贸易争端交锋?
经过美方主动发起的232和301两轮单边措施,中美双边贸易争端历经数轮升级。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这场看起来充满悬念的争端将向何处去?
前述资深人士分析称,中国要做最坏打算,争取最好的结果。
包括周世俭在内的数位专家均对第一财经记者称,目前中国的方式,只有以战促和。而很显然,特朗普的内心,并不想发起这场“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贸易战”,中国对美出口的商品中,差不多有三分之二是属于日用消费品,这明显是伤害消费者的行为,不仅追加的1000亿美元商品很难拿出来,中期选举还会泡汤,最终特朗普还是会以某种方式求和。
虽然3月2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货物贸易会议上,WTO总干事罗伯托·阿泽维多发表讲话称,积极的方面是,一些有冲突的成员依然在使用WTO作为讨论这些议题的平台,但3月30日,他对外表示,中国与美国之间若爆发完全贸易战,将对“全球经济产生严重影响”。
对于中美之间的贸易冲突,阿泽维多警告,当前全球经济增长面临“迅速”下降的风险。“现在是世贸组织最艰难的时期之一。”他说。
王受文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阿泽维多的讲话很有道理,“贸易战”没有赢家,这就是为什么作为负责任的国家、作为负责任的WTO成员,中方不愿意打“贸易战”,中方愿意在平等协商、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在大家都同意的WTO规则之下,来讨论处理相互之间的所有分歧。但如果中国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经济安全受到了威胁,那么中方将按照国际法的精神,遵循中国《对外贸易法》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捍卫我们的利益。
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则补充说,中国正处在跨越中等收入线的关键时期,中美两国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经济体,双方政策的宣示,不仅对各自经济产生着重大的影响,同时也会对全球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全球的多边体制,要靠所有WTO成员来共同维护。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国家都要认识到,霸权主义不得人心,单边主义不得人心。在维护多边体制方面,我们要共同努力,因为实际上美国始终在二战以后建立起来的全球经济体制发挥着领导作用,中国是这个体制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贡献者和受益者。
“现在中美两个大国存在这种经济方面的分歧,我想一方面反映的是对对方更加开放的市场的需求,包括对对方更好的营商环境的要求,这反映了一种合作的愿望,还是希望在这种市场发展,否则的话,我们就分道扬镳用不着谈这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了,我们面临的挑战是确实的,但是我想双方都有智慧,也有能力来解决这些问题。”
8、国际贸易纠纷解决方式
我国法律对于解决涉外合同争议的方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解决涉外经济合同争议可以采用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我国法律对解决合同争议的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是一致的。作为一般法律原则,我国法律关于解决涉外合同争议的规定,也适用于解决其他经济纠纷。
一、友好协商
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好途径,但这种办法有一定的局限性。
二、调解
在争议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出面从中调解。实践表明,这也是解决争议的一种的途径。我国仲裁机构采取调解与仲裁相结合的办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其具体做法是:结合仲裁的优势和调解的长处,在仲裁程序开始之前或之后,仲裁庭可以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对受理的争议进行调解解决。如调解不成功,仲裁庭仍按照仲裁规则的规定继续进行仲裁,直到作出终局裁决。
三、仲裁
仲裁是按仲裁程序,由仲裁员做裁判,对双方争议的事项作出裁决。仲裁员的裁决是有约束力的。如果败诉方不执行裁决,胜诉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胜诉方的要求,出面强制败诉方执行仲裁裁决。
(一)仲裁的一裁终局特点
《仲裁法》第九条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仲裁条款的规定
《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十九条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三)仲裁机构的选择
1、国内仲裁机构的选择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成立于1956年4月。前身为“对外贸易仲裁会”及“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总部设在北京。上海及深圳设有分会。2000年,该委员会启用了一个新名称:中国国际商会仲裁院。CIETAC于2000年9月5日通过了新仲裁规则,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受案范围目前为一切国内、国际仲裁。目前,该仲裁委员会受案数量居世界第一位。在国际上享有较高声誉。
地方仲裁委员会
《仲裁法》第十条规定,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
2、国际仲裁机构的选择
1)国际商会仲裁院
设立于1928年,总部在巴黎。为国际商会常设仲裁机构。该仲裁院为目前世界上提供国际经贸仲裁服务较多、具有重大影响的国际经济仲裁机构。
2)解决投资争议的国际中心(ICSID)
该机构专门为解决国家契约———国家与外国私人投资者签订的“特许协议”或“经济开发协议”所产生的争议问题而设。该中心为专门性国际组织,具有国际法人地位。ICSID与世界银行关系密切。ICSID仲裁为完全自治的管辖体制,不受制于内国法律和内国法院。在该体制中,缔约国对本国国民和另一缔约国根据公约已同意交付仲裁的协议不得给予外交保护或提出国际要求。内国法院仅限于为ICSID裁决提供便利和给予司法协助。
3)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
成立于1917年。为斯德哥尔摩商会内部机构,但在职能上独立。瑞典中立国的地位,为其公平性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享有很好的国际声誉。该院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有业务联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建议,我国当事人在选择第三国仲裁机构时,可优先考虑该仲裁院。
4)美国仲裁协会
为美国主要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于1926年设立,总部在纽约,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24家分会。为独立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该协会受理的案件多数为美国当事人与外国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5)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1985年设立,该中心为受限制担保并按香港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民间非营利性公司。受理香港区内仲裁案件和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该中心无自己的国际商事仲裁规则。实践中,依《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操作。
6)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
成立于1892年,为英国最有国际影响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由伦敦市政府、伦敦商会和女王特许仲裁协会共同组成的联合委员会管理。
(四)仲裁适用法律的选择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四、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通过协商和调解均不能解决,或争议所涉及的金额巨大或后果严重,合同中又没有签订仲裁条款,则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申请判决。诉讼须按诉讼程序法,判决按实体法进行,一旦法院判决了结果,则必须执行,没有协调的余地。
9、对外贸易中发生争议通过国际仲裁与向法院诉讼有何主要不同点?
对外贸易中发生争议通过国际仲裁与向法院诉讼有何主要不同点在于:国际仲裁和向法院起诉二者不可得兼,即在对外贸易中发生争议时,要么通过国际仲裁,要么向法院诉讼,两者只能取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