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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外贸溢装英语怎么说

发布时间: 2021-01-22 04:43:14

1、外贸合同中“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溢短装”是什么意思?

溢就是多,短就是少,货物实际装运的量可能或多或少,这个就是溢短装,一般有个百分比,最好不要超过,要不然有索赔的!

2、国际贸易,编制合同数量,包装条款。50000公吨,卖方可溢短装5%。 纸装箱,每箱60

Q

3、外贸、银行高手帮帮忙?信用证中39A 中可以有10%的溢短装,

10%的溢短装是总数的10%

4、什么是国际贸易中的溢短装条款?

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大宗散装商品,如农副产品和工矿产品,由于商品特点和运输装载的缘故,难以严格控制装船数量。此外,某些商品由于货源变化、加工条件限制等,往往在最后出货时,实际数量与合同规定数量有所上下。

对于这类交易,为了便于卖方履行合同,通常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即规定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增减。常用的方式为规定允许溢短装的百分比。例如20000米,卖方可溢短装5%。在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时,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时,对于仅用度量衡制单位表示数量的,可有5%的增减幅度。如果在数量上加有"大约"一类的词语,则可有10%的增减幅度。

5、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未规定,可以溢短装吗?

信用证付款的话,请开证人在金额,数量前加打上 ABOUT XXX, 可以有百分之十的溢短装,但是
先跟你的押汇银行确认好。
如果没有信用证,就要跟买方协议好。取得同意。

6、请问国际贸易中卖方如果在溢短装的范围给买方多交货

买方需要为超出溢装部分付钱的,价格按正常的合同单价计算

比如合同100吨 可允许溢短5% 也就是说5吨老外可付可不付,如果合同没特殊规定这溢短装,在5%内的差距都不需要费用变更
(因为溢短基本上都是LC付款,TT基本上都是根据实数,毕竟订数跟装柜数量不可能100%一致)

而如果装了10吨,比规定超出5吨,那么先跟客户确认是否装进去这5吨,客户让装,就要出钱的

也就是装超了X% 只出超出溢短的数量的钱

7、在国际贸易中合同未规定,可以溢短装吗?

1.装运通知
2.均视为不可
3.溢短装是指货物的数量允许5%的上下浮动,前提是货物的计量单位不是个、件之类而是米、千克这类的。还有就是如果信用证规定了金额,啧溢短装最多也不能超过规定的金额

8、在国际贸易的合同中,溢短装条款的内容包括有

、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商‌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商‌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法。商‌为避免发生争议‌,‌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法。商‌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法。商‌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法。商‌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法。商‌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商‌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商‌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商‌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商‌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商‌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商‌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商‌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商‌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商‌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商‌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法。商‌

6、货物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法。商‌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法。商‌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法。商‌此外‌,‌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险别、保险费率等‌法。商‌

7、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法。商‌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主要是汇票‌法。商‌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如信用证‌法。商‌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法。商‌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法。商‌

8、货物的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并出具检验证明‌法。商‌检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法。商‌在国际贸易中‌,‌检验机构主要有官方检验机构、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由私人或同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法。商‌检验权与复验权的归属‌,‌以及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常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法。商‌检验的标准和方法‌,‌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方法‌法。商‌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法。商‌应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规定的检验证书‌法。商‌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法。商‌一般来说‌,‌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法。商‌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法。商‌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法。商‌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法。商‌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法。商‌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法。商‌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仲裁机构、仲裁地点都由双方约定产生‌,‌仲裁程序规则一般由选择的仲裁机构决定‌,‌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商‌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法。商‌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法。商‌

9、关于外贸溢短装

1、本案中,南通公司有关溢短装条款的理解不正确——如果信用证中没有规定溢短装条款,那么,对于以件数、个数或者有包装单位计数的货物,就不能够出现溢装或者短装,否则就构成数量不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只有货物以重量等计数的散装货物,信用证的惯例才允许有5%的溢短装,且分批金额不超过信用证的金额。所以,本案中,南通公司有关溢短装条款的理解不正确。

2、开征行拒付理由成立——因为,信用证没有规定溢短装条款,且信用证没有规定允许分批交货,所以,开证行对于数量不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予以拒付,理由成立。

10、什么是国际贸易中的溢短装条款?

在实际业务中,对于大宗散装商品,如农副产品和工矿产品,由于商品特点和运输装载的缘版故,权难以严格控制装船数量。此外,某些商品由于货源变化、加工条件限制等,往往在最后出货时,实际数量与合同规定数量有所上下。
对于这类交易,为了便于卖方履行合同,通常可在合同中规定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即规定交货数量可在一定幅度内增减。常用的方式为规定允许溢短装的百分比。例如20000米,卖方可溢短装5%。在以信用证支付方式成交时,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在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时,对于仅用度量衡制单位表示数量的,可有5%的增减幅度。如果在数量上加有"大约"一类的词语,则可有10%的增减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