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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企业免

发布时间: 2020-12-01 06:20:53

1、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增值税但不予退税

我国出口实行免抵退政策。出口环节免税,购进环节增值税抵退。如果是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因为没有包含增值税,说白了就是前面的环节没人给税务局缴纳税款,所以税务机关不会给你退税。总不能自己拿钱出来退给你吧,人家可是收钱的部门哦!

2、外贸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免退税申报的程序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规定:“五、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申报
(一)申报程序和期限
......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规定:“二、出口退(免)税申报
......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和第五条第(一)项第二款中的‘逾期’是指超过次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

3、外贸企业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出口免税不退税

1、从企业角度进行规定
(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内出口的自产货物容
(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
(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
2、从货物角度进行规定
(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材料进口免税,加工自制的货物出口不退税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
(3)出口卷烟:有出口卷烟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在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其他非计划内出口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不退税
(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免税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饲料、农膜等。
注: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

4、外贸企业出口消费品为什么可以免税和退税?免是免哪个环节的?退是退哪个环节的?

对外贸企业退免税是鼓励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手段,目的是让商品以不含税价进入国际市场。免是指免出口环节增值税,退是指按购进金额计算退还的税款。

5、外贸企业是不是不用交增值税

不是的
外贸公司所需要涉及交纳的税金有增值税、关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
若是全出口业务的话基本上不交增值税,出口产品会按退税率退给增值税。若某票出口发生异常情况是不能正常退税的,有可能会按照规定计提销项税或补税,对应发生城建税教育费则附加。每月按销售收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和印花税,即购销合同,每月代扣个税,每季预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有自有房产,则涉及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对于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者委托其他外贸代理出口的货物免税并退税,但也是先征后退。要先交了税,等出口手续办理完成了以后,再携带出口退税的相关单证,如实填写申报表,再向税务机关办理相关退税手续,逾期则不予受理。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要注意申报程序,尤其是注意时间观念,以免造成损失。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需要注意四个时限规定:
一是“30天”。外贸企业购进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供货企业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属于防伪税税控增值税发票,必须在开票之日起30天内办理认证手续。
二是“90天”。外贸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内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手续,生产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三个月后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办理免抵税申报手续。
三是“180天”。出口企业必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天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部门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四是“3个月”。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6、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及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区别

生产企业是先“免”后“抵”,出口时不需要先交税,拿退税额去抵消应交税额。

外贸企业是先“交”后“退”,支付货款给工厂时其实支付部分包含了增值税, 国家按退税率和发票面额把退税退还到外贸企业。

(6)外贸企业免扩展资料: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1、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1)对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价核算的,可按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分别确定:退税依据=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退税率或征收率(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退税率,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出口货物为征收率)

(2)对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退税依据为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货物的工缴费等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

原辅材料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原辅材料的退税率

加工费应退税额=加工费发票所列金额×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合计应退税额=原辅材料应退税额+加工费应退税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依据及计算方法。

凡属于从价定率计征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依据;凡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货物应依据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额的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根据国税发[2002]11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3、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消费税的应税货物,属从价定率计征的按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依据;属于从量定额计征的按出口数量为依据,予以免征消费税。

另外,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外销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计算退税额。

参考资料:出口退税_百科

7、外贸企业申报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需要哪些资料?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申报资料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见附件15);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6);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见附件17);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4)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5)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第二条第六项规定:“受托方将代理多家企业出口的货物集中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可提供该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复印件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
十二、本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规定:“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
八、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30 号,以下称“30号公告”)的规定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定收汇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按照30号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
(二)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假的;
(三)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上述第(一)种情形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评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执行;第(二)种至第(三)种情形自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出口企业之日起 24 个月内执行。上述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
出口企业同时存在上述两种以上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几种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
本公告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6号)中:“一、2015年5月1日(含5月1日,以海关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以后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予提供纸质报关单。但申报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除外。”

8、为什么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的原因:因为消费税是企业销售、移送、进口环节缴纳的,商贸企业没有缴纳消费税,当然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

应税消费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主要包括以下五种类型的产品: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汽车、摩托车等。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成品油等。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9、外贸企业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指的是什么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2、外贸企业出口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外贸企业应将加工修理修配使用的原材料(进料加工海关保税进口料件除外)作价销售给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受托加工修理修配的生产企业应将原材料成本并入加工修理修配费用开具发票。进料加工仍采用委托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