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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外贸易与产业转移

发布时间: 2020-10-30 15:41:19

1、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改革开放30年以来,中国外贸行业行业凭借优越的人口红利,以低成本优势完成了跨越式发展,特别是在上世纪末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和虚拟经济盛行时代,中国外贸行业更是在全球引领风骚。

2、产业转移与产业对接之间的关系?

由于东西部地区产业集群发展的差距,基于产业梯度转移的西部大开发设想专在目前并没有取得属预期的绩效。实施产业集群战略是西部地区走出“产业对接”困境的必然选择,其意义在于扭转西部地区 “落后的增长”、弥补地区发展的根基不足、改善招商引资的绩效、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区域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结合等。西部地区要积极、努力地创造条件,改善产业集群发展的“钻石”结构状态,培育和提升本地的产业集群。

3、中国对外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一、对外贸易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国际贸易已成为一国国民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一国国民经济整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二、对外贸易在一国国民经济中的作用(1)对外贸易,是一国的对外商品交换。(2)对外贸易对一国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它也是各国发展对外关系的纽带和手段。具体讲,对外贸易的作用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第二,节约社会劳动,增加生产总量。第三,可以阻止利润率下降趋势。第四,是发展对外关系的纽带和手段。对外贸易是各国对外经济关系的核心,在一定情况下,对外贸易也可以成为各国进行政治斗争的重要手段。

4、我国如何迎接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

积极迎接新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

——“第六次产业革命和产业发展问题探讨”简要小结孙明泉

这是一次参与面广、争论激烈、备受国内外经济学界关注的学术争鸣。在历时一年之久的讨论中,国内数十所著名高校的百余位专家学者,及科研院所、政府部门和企业界的经济学人参与了讨论,甚至远在美国威斯康辛大学的中国学者也投来了稿件。截至今日,我们已从百余篇来稿中选发了三十组近四十篇,刘国光、肖灼基、刘诗白、胡培兆等老一代经济学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和热情关注,认为讨论的主题具有战略性和前瞻性,为探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魏杰、吕政、刘世锦、程恩富、黄泰岩等知名中青年经济学家也通过电话或互联网等途径同“第六次产业革命”论题的提出者张其佐博士进行交流和探讨;众多中国经济学人以不同的方式参与并实践着他们的社会责任。

这也是一次讨论话题“渐行渐远”,且备受新闻媒体广泛关注的学术讨论。此次讨论的主题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深化,在诸多方面交锋激烈,有印证,有呼应,有补充,有商榷。《新华文摘》曾一次转载了本次讨论的四篇争鸣文章,《经济学家》今年第三期用七个版页介绍了此次讨论的部分观点,《文汇报》“论苑”版、《中国青年报》“思想者”专刊前不久也分别介绍了本刊已发表的相关讨论要点,《报刊文摘》等十余家文摘类报刊对此次讨论的学者观点也及时作了报道。

为何由一个学术观点偶然引发的讨论如此备受注目?此次讨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意义体现在哪里?这里仅就本刊已发表的相关文章作一简要综述,从中您或许能找到部分答案。

一,历史经验和理论研究均表明:新的产业革命和新的核心技术兴起之时,也给各个国家提供了一个重新“洗牌”的机会,它使后进国家通过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实现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经济赶超成为可能。而这正是“第六次产业革命和产业发展问题探讨”的深意所在

众所周知,去年以来,“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字样频频见诸报章,但新闻报道中对为何有此“战略机遇期”大多语焉不详。通过这次讨论,人们看到,新世纪前二十年的确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非常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抓住机遇”正逢其时。

战略机遇期是指基于国际视野的、一个国家和一个民族主客观条件都较为成熟、具有大好发展前景,甚至能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特定历史时期。学者们认为,一个历史时期能否成为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大体上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该国与周边国家关系良好,区域国际环境相对稳定,世界主要国家之间没有爆发全面战争的可能性;二是国内社会稳定,经济健康发展,政策有较强的连续性,谋求快速发展成为人们的共识;三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该国具有参与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世界经济的持续发展,也能为一国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四是出现能够促发生产力跳跃式发展的重大发现与发明,该国能在新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地位。纵观本次讨论,学者们普遍认为,对新世纪的我国发展而言,前三个条件目前已基本具备,第四个条件,即新技术革命和新产业革命的机遇我们如果也能紧紧抓住,实现跨越式发展就是完全可能的。而这一点,也正是此次讨论的重要意义所在。

重大技术突破引发产业变革,进而强劲拉动一国经济发展,这是一次重要的战略机遇。问题是,这次机遇是不是遥不可及?我们是否赶上了这样一次重大机遇?坚信“第六次产业革命已曙光初现”的中国国际经济学会副会长、成都大学副校长张其佐博士,在对世界经济近二百年的发展历程及未来发展走势进行了深入分析后,对此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他指出:从工业革命到现在,世界经济有规律性的周期变动已有五个长周期,先后发生了以纺织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第一次产业革命,以钢铁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第二次产业革命,以石油和重化工及电力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第三次产业革命,以汽车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第四次产业革命,和以IT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第五次产业革命。每个长周期总是与一次大的产业革命紧密相联。产业革命是技术革命大规模集中的浪潮。技术革命包括新的关键技术和新能源、新材料、新产品、新产业、新的基础设施及其新的制度和管理的创新。技术创新和技术革命必然会演变为产业革命,在原有技术创新逐渐衰落时,新的技术创新周期又蕴育并导致新的产业革命,新的经济周期也就被启动。他认为,目前,IT产业已由创新阶段进入成本竞争阶段,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明显减弱;经济发展的内在冲动会激励技术创新,突破性技术及其由此带来的第六次产业革命即将来临。他还认为,在21世纪上半叶,最有可能成为主导产业的将是延长人类生命周期的产业,新技术革命的重点领域将是与此密切相关的生物、生命和基因技术(参见本刊2003,1,28《第六次产业革命是否已曙光初现》)。

正是张其佐博士这一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的观点引发了此次历时一年之久的学术讨论。在此次讨论中,人们对IT技术是否再无力拉动世界经济强劲增长,对未来可能爆发的产业革命划分为第六次产业革命是否准确,对新技术革命的突破点是生物、生命和基因技术,还是纳米技术、新能源技术、海洋开发技术等问题上,有明显的甚至激烈的意见纷争。参与讨论的专家学者各抒己见,各陈其理。但有几点是基本达成共识的,这就是:技术创新活动目前已受到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高度重视,新的技术革命已曙光初现;每一次科学技术的革命性突破或重大进步都会导致一次大的产业革命和结构调整,从而推动一国经济乃至世界经济的大发展和大跨越;新的产业革命和新的核心技术兴起之时,也是后进国家赶超先进国家的绝好时机,它给各个国家提供了一个重新“洗牌”的机会,使落后国家通过发展新的主导产业实现经济的跨越发展和经济赶超成为可能。正因为如此,已曙光初现的新的产业革命,将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一次非常难得的战略机遇。

学者们认为,光明日报组织的这一讨论既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既然新产业革命是后进国家“后来居上”的历史契机,我们目前的现代化建设,就不仅要关注经济数字的增长,更要关注经济数字增长背后的科技发展和产业变革,必须把加速现代化建设与积极推进新科技革命、新产业革命有机地结合起来。人们相信,抓住了新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实现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就是完全可能的。事实上,在五千年的文明史中,中华民族曾经领先了四千五百多年。只是近几百年我国才明显落后了。但新中国成立后短短五十多年时间里,“两弹一星”的发射成功、人工结晶牛胰岛素的提取、“神舟五号”的上天、巨型向量计算机的研制、水稻基因图谱的精确绘制,无疑向世人再一次展示了中国人的实力和智慧。学者们还认为,按照日本、韩国的经验,我国的科学技术事业目前正处在一个“赶超期”、“起飞期”、“自主创新期”,只要我们紧紧抓住这一机遇,中华民族就一定能够实现民族复兴的宏图大志。

二,产业革命发生和转移路径的历史考察能给我们哪些启迪?我们是否有必要也有实力去抢占新一轮技术革命的制高点?我国未来科技发展的战略选择,是自主创新为主,是技术引进为主,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这是讨论相持不下的焦点之一

新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是否会不请自来?有学者认为,从历史上多次产业革命转移的路径考察发现,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由岛国,向半岛国家,再向大陆国家和地区渐次扩张的。在亚洲,先是日本、新加坡等成功崛起,接着是韩国、泰国、中国香港等半岛国家和地区经济腾飞。目前,中国大陆经济的发展所显示出来的强劲势头,正吻合这一发展潮流.应当说中国发展有此机遇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是工业化浪潮正在由岛国向半岛国家,进而向大陆国家和地区“翻滚”的表现。

针对这一“唯象科学”层面上的观点,有学者立即提出商榷意见,认为,这样就会把一国经济的发展锁定在“地域决定论”和由此带来的“等待观望”等认识上,更谈不上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后发优势去实现一国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了。事实上,考察历史上产业革命转移路径的历程就会发现,产业革命的转移路径是多样化的,地域流变只是表象,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结合,以及经济技术发展的模式变革才是产业革命决定性转移的根本路径。

如何积极迎接新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多数学者认为,在有可能引发新产业革命的生物工程等新技术方面,我们与发达国家的距离并不太大,基本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我们应当加强相关技术的研发,抢占新技术革命的高地。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实施以技术进步为核心的科技战略创新,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但也有学者持不同观点,他们认为,我国没必要也没有实力去和发达国家一争高下。因为,如果一个发展中国家想要靠自己的研发取得新技术,在最前沿的技术上和发达国家竞争,成功和失败的概率顶多和发达国家一样。但是,发展中国家如何筹措那么巨大的资金如果发展中国家依靠引进技术,最贵的方式是买专利。根据一些研究,即使是买专利,成本一般只要这项专利技术研发成本的三分之一,而且引进的必然是有商业价值的技术,可以避免自主研发所可能遭遇的99%的失败。所以,发展中国家以引进技术为主来取得技术创新,成本会远低于发达国家自己发明技术的成本,取得新技术发明专利的数量虽然比发达国家少,但是技术创新的速度却可以比发达国家快得多。

有人对此针锋相对。他们认为,从当前世界市场的竞争来看,一些发达国家正在利用标准化这个武器来垄断技术、高筑技术壁垒。如果说资本主义初期,是以商品输出、商品垄断为主要形式,后来又以资本输出、资本垄断为主要形式,那么现在已经转入到以技术输出、技术垄断为主要形式,设法以技术霸权谋取超额利润。它们决不甘愿让我们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大国全面引进先进技术而赶上它们。这就决定了我们没有主要靠技术引进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客观条件。

有人则明显“中庸”,主张“有所为有所不为”。他们认为,在关系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产业技术领域,必须不惜代价,立足于自主研发;在一般技术领域,可以通过技术贸易,引进、消化,从而达到再创造;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要放在重要位置上;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方面,要把有限的人力、财力集中起来,优先解决那些对工业化发展能产生重大带动作用的战略技术;跟踪世界科技发展的新动向,在那些对我国新型工业化发展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关键性作用的科技领域不断进行自主创新,尽可能地使自主技术创新与世界科技新趋势保持同步。

三,产业革命具有扩散和辐射的规律,多数学者认为,我们应积极把握现有产业国际分工重组和扩散转移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但不同地区应有不同的发展重点,对主导产业的选择也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产业革命具有扩散、辐射、加速效应的规律。积极迎接新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自然也包含着迎接现有产业国际分工重组和产业扩散转移的机遇。学者们认为,随着全球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各主要市场“空间—距离—可达性”的提高,各国间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经济社会关系越来越紧密。在这种背景下,全球性的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由低级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演进,由单一或多个生产要素的重组、单一或多个产业的转移,演变为全要素优化组合、多层次产业转移。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是在第六次产业革命即将到来之际的背景下发生的,它为我国提供了实现跨越式、赶超式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

中国如何迎接国际产业转移和产业重组的机遇?有学者指出,我们应当积极迎接第六次产业革命浪潮的到来,但总体而言,中国的产业变革只能属于混合型的模式,既要打基础,补四、五次产业革命的课,积极提升已有的产业,还要在新兴产业上有所突破,从而整体推进。只有认清这点,才能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从发展的区域看,台湾、香港、上海、深圳等地,可能要推进第五次和第六次产业革命,中部则要推进第三次和第四次产业革命,西部可能要花大力气补第一次和第二次产业革命的课。另一方面,我们需要对研究和开发进行投入,要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五次产业革命和第六次产业革命的关键部分,以在世界产业革命中占一席之地。

多数学者力主积极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他们指出,尽管我国的产业结构有相对的完整性和自我配套性,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我国必须参与国际竞争并把产业结构作为国际分工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这种环境条件下,加之我国产业结构演化的特殊性,主导产业的选拔未必完全遵循从低到高的顺序化原则;也未必一下要求主导产业群是一个基于“紧密”的产业关联关系的群体。主导产业群可以包含多种类型或层次的产业,只要它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簇群即可。在一定时期的发展过程中,也未必要求整个主导产业的发展,可以着力发展其中有重要作用的“子产业”或“片断”,有所为有所不为。

此次讨论之所以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正如有的学者在来稿中所言,这主要和两个方面的原因有关,一是中国正处于转轨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有利的机会来推动改革的深入进行;二是中国的繁荣昌盛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强烈愿望,中国知识分子为此而进行理论上的探索义不容辞。

此次讨论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中国经济发展需要进行深入探讨的重大问题还很多,中国经济学人任重而道远。

5、中国对外贸易现状和前景

国对外开放的现状及前景

外经贸部外资司副司长 孙鹏

各位来宾,

女士们、先生们:

很荣幸能够借此机会向各位介绍一下中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现状及前景。

对外开放伊始,中国服务业的部分领域即开始引入外资。中美合资的建国饭店,即是我国首批批准设立的3家外商投资企业之一。此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业对外开放的领域日益扩大。目前,中国服务业的绝大多数领域,外国投资者均已不同程度地参与了投资。截至2001年底,以服务业为中心的第三产业累计合同外资额2680亿美元,占全国合同外资总额的35.97%。2001年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额外金额114.11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总额的24.35%。正是由于中国政府积极、合理、有序地引导外商进入中国服务业市场,才促进了中国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下面,我着重介绍一下中国银行、保险、电信、商业零售以及旅游等领域吸收外资的一些基本情况及政策。

一、银行

中国从1982年开始银行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工作。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银行吸收外资试点城市由原来的13个扩大到24个,1999年又扩大到全国所有中心城市。目前,外国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国所有城市开设营业性金融机构,投资形式包括:外资银行分行、独资或合资银行,独资或合资财务公司、合资投资银行。截止2002年6月底,外商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保险除外)共167家,其中分行147家,合资银行7家,独资银行6家,外商投资财务公司7家,代表处233家。1996年12月我国开始允许外资银行试办人民币业务,截至2000年底,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从事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已达32家,其中上海26家,深圳8家。2001年底国务院颁布了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主要修改内容是:允许外资银行不受地域和服务对象的限制,全面开展外汇业务;取消现行人民币业务市场准入对外资金融机构设定的业务规模数量指标要求;不再要求合资银行或财务公司中方合营者必须是金融机构;对人民币业务将按入世承诺的时间和地域逐步放开,直至5年内将全部取消地域和服务对象的限制。

二、保险

1992年,中国开始有条件地开放保险市场,允许外国保险机构在上海试点举办保险分公司和合资保险公司。1995年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广州。截至2001年底,共有29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44家营业性机构。最近,加拿大的合资保险公司光大永明和美国友邦保险公司分别在天津和北京正式开业。外资保险机构在我国主要开展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财产保险及与此相关的信用险和责任险、外国个人付费人身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等业务。去年底,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该条例明确了外商向保险业投资的资格条件、设立程序、业务范围、法律责任。保险业的进一步开放,将严格按照中国在入世服务贸易减让表中的承诺在入世2-3年内逐步实施。

三、电信

加入WTO前,电信经营业务属于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入世后,根据中国加入WTO的承诺,电信业开始有步骤、有限制地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并在入世后的5年内逐步放宽地域、外资比例和业务范围等方面的限制。为此,2001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信息产业部和外经贸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外商投资设立电信企业的条件、程序,并在2002年4月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取消了外商投资于电信运营业的禁令。2002年3月22日,美国AT&T公司和上海市电信公司、上海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的我国第一家电信运营企业--上海信天通信有限公司在上海正式开业。相信中国的电业将在外资的推动下获得更大的发展。

四、商业零售

1992年国务院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大连、广州、青岛及5个经济特区各试办1-2家中外合资商业零售企业,之后又决定在北京和上海共试办2家合资连锁商业企业,在内地试办几家与台商合资的商业零售企业。1999年年6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下发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将试点地域扩大到了所有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并对中外方资格条件、中外方股权比例等予以了明确规定,同时国家正式开始了外商投资于批发业的试点。

目前为止,经国家批准的合营商业零售企业共计49家,商业批发企业1家。上述49家企业共设立分店482家,项目总投资29.38亿美元,累计注册资本总额6.03亿美元,其中外方累计注册资本总额5.14亿美元。欧美著名的跨国连锁企业,如沃尔玛、麦德龙、欧尚、百安居等均已在华投资设店,开展连锁经营,其中美国沃尔玛已在华设立了13家分店,德国麦德龙设立了15家分店,法国欧尚设立了4家分店,英国百安居设立了12家分店。

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依法对地方自行批准的277家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目前,已有近50家完成了整改工作,其它企业的整改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为进一步促进国内商业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动国内市场建设,按照我国的入世承诺和商业领域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有关部门正着手重新修定《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不久即将公布。新办法拟将商业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为正常开放,并将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条件。

五、外贸

中国政府规定,外商可以在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深圳福田、沙头角、汕头、厦门、海口、大连、天津、青岛、张家港、外高桥、宁波、福州、广州等保税区内成立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内从事转口贸易和为保税区内企业代理生产用的原材料、零配件的进口及产品的出口

1996年9月,外经贸部颁布了《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试点暂行办法》,允许在上海浦东和深圳经济特区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经营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而开始了我国外贸领域吸收外商投资的试点。

目前,经批准可以从事外贸进出口业务和部分外贸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外商投资外贸公司

共计批准设立了5家合资外贸公司。近期外经贸部正在修改外商投资设立外贸公司的试点办法,拟放宽设立条件、取消试点地域和数量限制。有关修改方案现已上报国务院。

2、外商投资性公司

根据外经贸部1995年颁布的《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1999年和2001年颁布的两个补充规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可以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可以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允许投资性公司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50%。同时,在投资性公司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经批准,可允许投资性公司从其母公司进口少量与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非进口配额管理的产品在国内试销。

3、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

根据外经贸部2001年下发的《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经批准可以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并可以参加自产产品的出口配额招标。据统计,目前,出口额超过一千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达2073家,出口总金额为857.82亿美元,占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值(1332.35亿美元)的64.4%。

此外,根据现行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外商投资商业企业也可以从事国内产品的采购出口和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根据《关于扩大外商投资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可以为进行其研发产品的市场测试进口并销售少量其母公司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

六、旅游

1998年以前,中国只允许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内设立中外合资的旅行社。按此规定,中国政府批准设立了第一家中外合资旅行社---云南力天旅游有限公司。1998年底,外经贸部与国家旅游局联合颁布了《中外合资旅行社试点暂行办法》,进一步扩大了旅行社的对外开放,改变了过去外商只能在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设立合资旅行社的状况。2002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进一步降低了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金标准(外商投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取消了一家外国投资者只能设立一家旅行社的要求。中外双方只要符合《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条件,即可申请设立合资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与此同时外经贸部也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准备提前在部分地区试点,允许外资设立独资旅行社。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批准了10家外商投资旅行社。

七、运输及国际货运代理

在道路运输方面,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700多家中外合营道路运输企业。外经贸部与交通部与2001年11月出台了《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对外商投资道路运输公司(客运与货运)的设立条件,审批程序等予以了明确规定。

在水路运输方面,目前中国已批准设立了60多家从事国内沿海和内河运输的中外合营航运企业,60多家从事国际海运的中外合营航运企业。国务院于2002年底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对外商投资国际海上运输及其辅助业务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在航空运输领域,日前国家公布了《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暂行规定》,进一步放宽了外资从事民用航空业的条件。截止2000年,外商在民用航空业投资累计达4.2亿美元,共设立企业64家。

在国际货运代理领域,2001年底,外经贸部公布了《外商投资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按此规定,外商可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并按入世承诺三年内允许设立独资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目前,我国已批准设立了约300多家外商投资国际货代企业,这些企业在国内其它城市设立了近200家分公司。

八、会计服务

为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健康发展,缩小我国会计、审计行业与国际同行的差距,从1992年起,我国开始有条件地允许国际知名的会计公司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会计师事务所。目前,我国已经批准设立了9家中外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可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为国内外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此外,我国还允许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内投资设立了6家成员所,4家发展联系所。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允许获得我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外籍会计师与我国执业注册会计师设立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准备制定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明确外商投资会计师事务所的形式、审批程序,规范此领域的外商投资。我们将积极引进国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以促进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外的接轨。

九、法律服务

目前中国尚不允许外商投资设立律师事务所,但经批准,外国和香港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在国内设立代表处,开展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的相关业务。此类代表处现已设立110家。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务院于2001年颁布了《外国律师事物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按入世承诺取消了原有代表处设立的地域限制和数量限制,允许外国律师事物所在境内设立多个代表机构。

除上述服务领域以外,资产评估、出版、印刷、建筑、房地产及物业管理、音像制品、餐饮及娱乐、维修、咨询、广告、医疗、教育、租赁、商检、工程设计等领域均已不同程度地向外商开放,而且凡是对外资准入有限制的领域均已制定相应法规,中国已建立起服务业外资准入的法规体系。由此可见,中国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已由过去的个别领域、少数部门发展到了多领域、多部门,基本形成了整体开放的新格局。

十五期间,我们将按照“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的原则,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继续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服务业的整体对外开放。要把吸收外资与我国服务业的结构调整相结合;要鼓励并正确引导外商投资从事现代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积极推进旅游业的对外开放;放宽外商投资会计、法律、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的限制;探索并试行吸收外资发展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审慎推进金融、保险、电信、证券的对外开放。开放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领域外资市场准入的法规体系,使服务业的开放公开、公正地健康发展.

中国的投市场日益受到世界各国和地区投资者的广泛关注,未来的几年里,中国服务业更将成为投资者的聚焦点,我们相信,致力于中国服务业的外国投资者必将与中国的服务业获得共同发展。

这篇文章应该对你有帮助,我是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网站上。

6、国际产业转移概念

国际产业转移是指某些产业从一个国家和地区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多种方式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和地区的过程。
当前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特点
1. 国际产业调整转移日益向高新科技化、服务化方向发展
以发达国家为主导、以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产业,成为产业结构调整转移的重心。同时,发达国家的金融、保险、房地产、商务服务业等为生产服务的知识密集型新兴服务业和发展中国家的商业、酒店业、交通业和通讯业等传统服务业,成为各自服务业发展的主流。
2. 国际产业间分工、国际产业内分工日益向国际产品内分工延伸,国际产业结构调整转移日益体现为国际产品内工序环节的调整和转移
根据工序分工理论,可将价值链增值环节划分为技术环节、生产环节和营销环节。国际产品工序调整和转移表现为:在全球的价值链分工体系中,以发达国家为主体,由生产环节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环节转移;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体,在生产环节中由下游生产环节(终端的加工组装)向上游生产环节(关键零部件的生产)转移。
3. 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日益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两大主要方向,发展中国家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已然发起向发达国家的逆向产业转移
《2006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05年全球FDI流入为9160亿美元,其中流向发达国家为5420亿美元,占总量的59%,而且90%是发达国家间的相互投资,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南亚、东亚和东南亚地区流入FDI为1650亿美元,占总量的18%,其中65%属于发展中国家间的相互投资,主要集中在汽车、电子、钢铁和石化等制造业,发展中国家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已然发起向发达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西亚地区流入340亿美元,占总量的3.7%,主要集中在石油行业;非洲为310亿美元,占总量的3%,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拉美和加勒比海地区为1040亿美元,占总量的11.4%,其中制造业占流入FDI的40%,服务业占35%,农业和采掘业占25%。
4. 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不断推动原有产业的整合升级和国际转移
跨国公司的技术创新全球化加速了国际间的技术转移与扩散,促使各国的相对技术优势发生变化,强化了国际产业的集聚效应,并不断提升产业结构的高度和虚拟化程度,新的产业不断出现,并促使原有产业在结构升级中整合、转移。
5. 跨国证券投资和并购日益成为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的主要方式,服务业外包发展迅猛
证券投资和跨国并购方式日益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方式,目前已分别占全球资本流动的75%和跨国直接投资的60%。服务业外包发展迅猛,联合国贸发会《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服务外包最多的是美国,约占全球项目外包市场的2/3,欧、日约占1/3。承接最多的是亚洲,约占全球外包业务的45%。印度、墨西哥、东欧分别成为亚洲、北美和欧洲的服务业外包承接中心。
6. 发达国家进行调整和转移的产业领域重点分明
发达国家均根据自身经济发展需要,在不同产业领域进行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
中国产业发展的突出特点
当前我国产业发展的突出特点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1. 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水平与一、二产业发展升级需求不匹配
我国服务业的发展虽然处于稳步上升态势,但整体上还与其他新兴工业国家存在一定差距,与一、二产业发展升级需求不匹配。同时,从服务业内部增加值构成来看,农林牧渔服务业、邮电通讯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科研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呈逐年上升趋势;地质勘查和水利服务业、交通运输和仓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等呈下降趋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尤为滞后。
2. 我国产业发展结构与对外贸易结构不匹配
从我国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比较来看,依据2005年数据:一是2005年国内可贸易品中(即国内产业结构),初级产品约占13.7%,工业制成品约占42.4%,而出口的初级产品在全部出口产品中只占6.4%,工业制成品占了93.6%,我国出口产品结构严重倾向于工业制成品,且与国内产业结构不对称;二是在工业制成品内部,我国出口结构严重偏向于机械及运输设备和杂项制品两类,其中机械及运输设备占我国出口产品的比重达到46.2%,杂项制品达到25.5%,而这两类行业在我国国内可贸易品中所占的比重仅分别为16.9%和3.2%。由此可见,我国国内产业结构与对外贸易结构呈现“两张皮”现象,说明内外经济关联度不紧密。
3. 外资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态势与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战略和外贸战略难以匹配
高新技术产业是我国未来的主导产业,近些年在制造业和GDP中的比重呈现稳步上升趋势。但是,从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来看,外资企业占较大比重。这样,国有或内资企业不能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微观发展主体中居主导地位,如何促使外资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走向与中国对该产业的战略规划相匹配必将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难点。同时,外资(尤其是外商独资企业)在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中也占主体地位。这样,在高新技术产品的对外贸易中,虽然外资日益以加工贸易方式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但该产业中高增值环节转移到国内甚少,国内工序仍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低技术环节,这也难以同我国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出口产品质量,走向贸易强国的发展战略相匹配。
4. 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政策待遇不匹配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将吸引外资作为主要的政绩指标之一,由此对外资的超国民优惠政策此起彼伏,大大增加了内资企业的竞争成本,挤占了内资企业在相关产业的发展空间。以2005年分行业外资工业在我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来看,外资工业的总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平均比重已逾30%,超过平均比重的行业有16个行业,尤其是在6个比重超过50%的行业中,除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外,其他均属于资源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在上述行业中,外资比重如此之大除其自身优势之外,超国民待遇“居功甚伟”。

7、近年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近年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国家和地区有:

1、欧盟

中国与欧盟贸易近年来稳步发展。欧盟对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是工业制成品,其中技术领先的机械、电子产品、运输车辆、成套设备、核心零部件和精密元器件等在中国市场颇具竞争力。

2、美国

中国与美国贸易有着坚实的发展基础。中国出口丰富多样的消费品适应了美国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不断扩大自美国的电子、航空、生物、医药、农产品以及服务贸易进口,也满足了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

3、日本

中国与日本贸易具有地缘相近的有利条件。中日贸易促进了两国产业的持续合作和进步,也带动了东亚区域经济分工与合作的深入发展。

4、东盟

中国与东盟全面实施自由贸易,90%的商品实现零关税,有力地推动了中国东盟双边贸易迅速增长。中国与东盟各自有特色和竞争力的商品自由进入对方市场,适应了双方多方面的需求。

5、韩国

中国与韩国贸易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两国相互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十分宽广。中国与其他金砖国家的贸易近年来快速增长,带动了各自优势产业的强劲发展,显示了新兴经济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7)中国对外贸易与产业转移扩展资料

中国对外贸易的相关情况

1、调整国内资本结构

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下,产品优胜劣汰,所以在对外贸易中的优势产业必然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从而获得更大的利益报酬,形成循环的产业链。

2、提高中国的劳动生产总量

世界范围内的商品流通,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剂余缺,节约成本,让可利用的生产要素发挥最大的作用,从而创造更多的社会生产总量,提高国家工业生产的效益,为国内经济增长提供必不可少的条件。

3、促进国内市场竞争

对外贸易不单单是出口贸易,中国也需要从国外进口大量产品,这样的国际市场竞争必然影响到国内市场,给国内相关企业造成压力,从而促进其改革发展。

4、加强国内各经济部门联系

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对外贸易扩展到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国内围绕自身优势产业的上下游产业也被带动起来,各个产业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最终形成今天中国对外贸易多角度全方位的战略格局,不再只是单单依靠低成本的劳动力来实现对外贸易的。

5、外资引入

国外资本的引入不仅解决了国内资金不足的问题,也带来了就业的机会,使得劳动力得到充分的利用,而且也让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理念在国内落户,这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8、改革开放前后,中国对外贸易的状况是什么?

改革开放前:

197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额为355亿元;2017年,根据海关总署的统计,中国外贸进出口总值已经达到27.79万亿元,是1978年的782.82倍。其中,进口额由1978年的187.4亿元上升至2017年的15.33万亿元;出口额由1978年的167.6亿元上升至2017年的12.46万亿元。

1978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381元人民币,仅为同期印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是当时世界上典型的低收入国家。

改革开放后:

2018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年度全球贸易报告显示,中国商品贸易出口继续位居世界第一位,占全球份额的12.8%,而中国商品贸易进口仅次于美国,位居全球第二位。

与此同时,根据2017年商务部发布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中国2016年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达到1961.5亿美元,蝉联全球第二大投资国地位,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规模的比重首次超过10%。

此外,自2016年10月1日起,人民币正式被纳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新的货币篮子,从而获得国际主要货币的地位。

(8)中国对外贸易与产业转移扩展资料

中国对全球贸易增长的贡献不仅仅体现在日益庞大的贸易规模,中国经济自身的转型升级同样对全球经济与贸易的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相关数据显示,2013—2016年,中国最终消费对世界消费增长的年均贡献率基本占据世界第一,按照不变美元价格计算,近几年的年均贡献率可达到23.4%。显然,中国市场已经日益成为全球消费增长的重要力量。

2018年4月世界贸易组织发布的《全球贸易数据与展望》报告指出,中国的经济结构改革对全球贸易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世界贸易组织认为,中国经济从主要依靠投资向消费的转型,从长期来看将有助于中国更强劲的可持续经济增长,从而支持全球经济的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