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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跨境出口退税需要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6-17 16:12:47

1、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出口收汇/核销单申领;申领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口岸备案;去海关报关;货物出口海关打印出报关单后找出该核销单及对应的报关单;进行交单;去外管局核销;报送成功后5天左右可以去国税办退税。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2、如何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退税的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3、办理跨境电商出口退税需要办理什么,需要进出口权吗?

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就能办理出口退税,进出口权就是需要办理一个进出口许可证。

4、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怎么办理?

出口退税可以作为跨境电商新增长点已被卖家们所熟知,但事实情况是,大多数卖家由于没有专业的团队和工具,无法处理出口退税繁琐的程序,也没有那么多精力耗费在物流、通关、退税等环节,无奈之下只能“主动”放弃出口退税。
为充分赋能跨境电商行业,连连携手专业外综服为跨境电商卖家量身打造出口退税服务,打破常规退税难题,简化退税流程,仅需3步即可开通退税服务,最快3个工作日退税到账,最高退税率可达13%,让卖家轻松增加企业利润。

5、退税需要提供的资料 要向税务局申请退税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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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贸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出口如何申报出口退税?

一、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前置手续
出口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之前,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进行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1、工商注册登记
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上的企业备案→对外贸易窗口栏目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海关备案登记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栏目办理海关备案登记
4、外汇管理基本信息登记
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ASOne)→企业注册(行政许可业务)栏目办理企业名录
5、电子口岸企业入网
登录"中国电子口岸"网站→备案企业信息,并开通电子口岸领法人卡、操作员卡
二、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办理
下载外贸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正式版00001(完整安装程序)安装包。
温馨提示:首次使用系统的企业,在下载安装新系统后,进行系统配置,按照操作指引进行相应的数据采集、生成、打印等操作即可。
三、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免)税的基本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准备
外贸企业→登录所属省级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外部数据→报关单信息→查看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信息已经传输到位的即可办理出口退税
2、申报数据采集和信息匹配
外贸企业→通过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查看有报关单、增值税退税凭证信息→进行配票→汇总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行信息比对
3、出口退(免)税申报
信息比对无误的,出口企业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对申报的出口业务,应当及时按照出口单证备案的要求,收齐备案单证,并按照规定妥善保管。

7、企业出口退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一、支持国内企业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间贸易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合作,通过规范的“海外仓”、体验店和配送网店等模式,融入境外零售体系,逐步实现经营规范化、管理专业化、物流生产集约化和监管科学化。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合理增加消费品进口
二、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公共平台,为更多国内外企业沟通、洽谈提供优质服务;培育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面配套支持;培育一批知名度较高的自建平台,鼓励企业利用自建平台加快品牌培育,拓展营销渠道。鼓励国内企业与境外电子商务企业强强联合。
三、优化配套的海关监管措施。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管理模式,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陵指族程。研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简化归类的可行性,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四、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对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实施集中申报、集中查验、集中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安全监管,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商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进境商品应当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违反生物安全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五、明确规范进出口税收政策。继续落实现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退税或免税政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由财政部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公平竞争、促进发展和加强进口税收管理的原则,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订。
六、完善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管理。稳妥推进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鼓励境内银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开展跨境电子支付业务,满足境内外企业及个人跨境电子支付需要。推动跨境电子商务活动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拓展境外业务。加强对电子商务大额在线交易的监测,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跨境支付国内与国际监管合作,推动建立合作监管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七、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鼓励传统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拓国际市场。利用现有财政政策,对符合条逗亏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适合的信用保险服务。向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保险支持。
八、建设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创新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本地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向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通关、物流、仓储、融资等全方位服务。支持企业建立全球物流供应链和境外物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各驻外经商机构作用,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信息服务和必要的协助。
九、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估机制,实现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保障体系。推动建立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售后服务制度。引导跨境电子商务主体规范经营行为,尺弊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执法监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坚决打击跨境电子商务中出现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通过有效措施,努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
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推动建立全国性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指导各地行业组织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作用,引导企业公平竞争、守法经营。加强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组织交流合作,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与相关产业集群、专业商会在境外举办实体展会,建立营销网络。联合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