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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企业法律注意事项及案例

发布时间: 2021-02-27 17:59:04

1、举出你身边或你所知道的 因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例子,有什么教训?

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

国有企业:
一、自国资委2003年3月成立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涉案金额之大,涉案范围之广,令人震惊。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制度控制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中小企业:
(一)、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法律风险现状堪忧,发案率高,执行率低,企业涉诉极为普遍。221家企业中有198家近三年发生过法律诉讼,174家企业发生债务拖欠,得到足额赔偿的企业仅33家。多年来法律风险是企业多种经营风险中最被忽视的一种风险。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困扰,给企业经营带来釜底抽薪的损失。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221家企业中已经制定有工作计划的企业仅35家,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综合合同管理机构的仅29家,有司法证据制度的企业仅57家,有工业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仅38家,2/3以上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
(三)、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近三年来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仅40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8.1%;从未做一般培训的企业有48家,占21.7%。而专业法律培训情况更差。经常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仅30家,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有66家。
(四)、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的不合规性成为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如在与外商合资或项目合作中不做或很少做专利检索的企业有159家,不做或很少做商标审查企业的有132家,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不做或很少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的有88家,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不审查或很少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的企业有154家。上述不合规性直接引发商标、专利、抵押无效、土地转让纠纷的高发案率。
(五)、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仍缺少法定程序。律师、法律顾问有重要地位并参与决策的企业仅56家,在投资和担保合同签署的程序方面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或企业领导集体讨论的有108家,即所调查的企业中近一半企业在关于投资和担保这样重大问题上仍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一人决定。
(六)、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与国际惯例有极大差距。所调查企业中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48家,而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开支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48家,法律事务开支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13家。按国际惯例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一般占到销售收入的1%。虽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完全按国际惯例衡量,但目前大多数小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甚至连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确实可以反映出这些企业对于法律事务的忽视或轻视。

典型案例:

2006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上海社保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件。上海福禧投资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违法手段获取了上海社保中心的数十亿社保资金,又通过不正常手段收购上海路桥发展公司99.35%的股权,获得沪杭高速上海段30年的收费经营权。此后在短短的4年零4个月的时间里,福禧投资从10亿元注册资本,创造了总资产达136.22亿元、净资产高达53.13亿元的财富增值神话,一个资本帝国迅速崛起。然而这个帝国根本就是建立在海滩上的沙雕,其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始终是悬在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法律风险转化为法律危机时,福禧帝国顷刻灰飞烟灭。
此外,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诉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历时四年,等汉王赢得一审时,PDA市场早已衰败。正如北京汉王总裁刘迎建所说:“我们打赢了知识产权官司,却挽回不了市场。” 这不验证了那句“打官司,没赢家”的俗话吗?面对法律风险,为什么企业不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呢?
又如近年来哇哈哈与达能的离婚案,安然大厦的倾倒,众多怀揣数亿甚至数十亿的老总纷纷下马,国内商界风声鹤唳。这都是法律风险惹的祸。

北京市物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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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谁能提供企业法律环境的案例分析题

1.某市甲、乙、两三企业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甲、乙、丙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为光华实业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其中甲出资7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50万元(其中以一非专利技术出资折价36万元);委托甲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登记手续。
甲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出了申请人在公司名称、出资方式方面的不合法之处,甲经与乙、丙商妥后均予以纠正。1994年10月10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甲颁发了于当日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为“光华××××公司”(以下简称光华公司)。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成立应当公告,并于同年10月25日发出公司成立的公告。
1997年5月,光华公司拟与美国丁公司在本市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经商谈达成初步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光华公司以现金及实物出资160万元,丁公司出资折合人民币40万元;双方分期出资,光华公司第一期出资30万元,丁公司第一期出资折合人民币5万元;双方各派1名代表组成董事会。后因其他原因,该合营企业未设立。
1998年5月,经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50万元以公司财务人员王某的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1998年10月,光华公司发生严重财务危机,为此,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并一致通过,决定公司解散。
要求:(l)甲、乙、丙订立的发起人协议中关于公司名称。出资方式的约定为什么不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2)甲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光华公司成立应当公告,甲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3)光华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是哪一天?(4)光华公司与美国丁公司达成的初步协议中有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之处,为什么?(5)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违法,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6)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解散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l)①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 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③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 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申请人之一丙的出资中的非专利技 术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了法定限额。
(2)甲的观点不正确。因为我国《公司法》没有要求有限 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公告。
(3)光华公司成立的日期应当为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或:1994年10月10日为光华公司的成立日期)
(4)丁公司的出资比例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在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丁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未达到法定要求。
丁公司第一期的出资额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规定,合营合同规定分期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丁公司的第一期出资没有达到法定限额。
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按照规定,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协议中商定的公 司董事会的组成人数低于法律规定。
(5)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开账户存储的行为违法。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将公司资金以任何个人名义 开立账户存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光华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解散的做法不合法。
按照规定,对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由股东会作出。

2.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项货物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标的物为A种货物。在签订合同时甲要求两公司为乙付款提供保证,当乙不能付款时,由丙连带承担偿付货款的责任。考虑到乙经营情况良好,丙同意提供保证并与甲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
甲、乙两公司的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甲以不能全部提供合同标的物为由,与乙协商将标的物改为B种货物。甲、乙双方达成改变合同标的物协议,未经丙同意。 甲在约定的供货时间内仍然不能提供全部B种货物。甲未经乙同意,与丁公司达成协议,不足部分的B种货物由丁向乙提供。
甲、丁向乙提供了全部货物,但超过了甲、乙约定的供货期限。乙虽接受了货物,但以甲、丁未按期履行供货义务为由,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付款义务。甲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丙偿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以下问题:(l)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是否有效,其造成的后果是什么?(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是否合法,为什么?(4)甲的诉讼请求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1)甲、乙双方达成的改变标的物的协议有效。但甲、乙达成的该协议造成了主合同的变更,并且未经保证人丙公司书面同意,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对乙方无效(或:甲、丁两公司达成的提供货物协议无效)。因为甲负有提供货物的合同义务,甲公司应当经乙公司同意,才可以将其合同义务转移给丁公司。在未经乙公司同意的情况下,甲的转移行为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乙公司有权拒绝丁公司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甲公司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3)乙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不合法。因为乙在甲、丁未履行其到期供货义务时 未行使后履行抗辩权,在丁向其提供货物时也接受了货物,可视为乙认为甲、丁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乙的后履行抗辩权消灭。(4)甲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因为甲乙双方未经保证人同意改变了主合同。丙公司不再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3、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法律风险案例

朋友,现将中国银行业海外收购美国本土银行第一案始末提供给你,希望对你的论文有所帮助!!

“现在看账面上赔了两三千万美元,但我们始终认为我们的做法非常正确。不能老盯着股价,要从长远看。”3月20日,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语气坚定地说。

2007年10月8日,民生银行发布分三阶段收购美国联合银行控股公司(NASDAQ:UCBH,下称“联行”)至多20%股份的公告,开创了中国银行业针对美国本土银行收购的第一案。

2008年3月1日,民生银行发布公告称,已获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参股美国联合银行4.9%股权,该行已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完成汇出核准手续,金额为9573万美元。

3月中下旬,《中国企业家》杂志两次专访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以及民生银行、美国联合银行部分管理层,还原此次并购案的始末。

尽管民生入股联行已成定局,但随着美国次贷危机蔓延,联合银行股价与谈判时的转让价相比,已折让过半。回头来看,该起收购对民生银行到底价值几何?民生银行会否进一步采取行动实现既定收购目标?还待事实验证。

谈判始末

2007年7月3日,联行董事长胡少杰与董文标第一次见面。在董的印象中,胡是一个“精干的银行家”,敬业、勤奋、进取,并且“深得美联储的支持”。此前有半年时间,联合银行已经和其他三家中资金融机构有所接触。据知情人士称,其中包括华夏银行和平安保险。直到和民生银行接触后,双方一拍即合,当场就表示愿意继续深入沟通。

1998年11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联行,总部位于旧金山,是一家华人开办并主要服务于华人的银行。作为美国三大华人银行之一,截至2007年底,总资产额为118亿美元。尽管其资产规模只有民生银行的十分之一,但是在董文标看来,这是一个门当户对的婚姻。“我不可能去收购花旗、汇丰,那是不可能的。”

据董文标讲,在民生银行于2007年2月宣布的未来五年规划中,国际化、多元化、金融控股是主要方向。民生银行在两三年前就与投行及财务顾问做过讨论,谋求进入美国市场,并委托他们帮忙物色一些收购对象。

2007年,美林的客户之一美国联合银行对位于上海的中国第一家全外资银行德富泰银行(BusinessDevelopmentBank)进行收购,与此同时也想寻求一家在形象、业务和文化上都能匹配的中国本土银行进行合作,共同开拓中国市场。美林中国区投资银行主席任克英曾经帮助民生银行上市,与董文标相熟。任于是自然成为双方牵线搭桥的重要人物。

2007年9月,在北京友谊宾馆贵宾楼,双方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谈。

当时在场的有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民生银行副行长洪崎、董事会秘书毛晓峰、联合银行董事长胡少杰,以及美林中国区投资银行主席任克英。洪崎回忆说,胡是华人,能听懂中文,但只是能说一点儿,需要较长时间阐述的时候,他都讲英文。此时,一旁的任克英等人就成为双方沟通的媒介。而半年之后,胡的中文已经相当流利。

“感觉很重要。”洪崎说,“首先,文化上相通,容易沟通;第二,我们想走出去,双方在业务上能够跨国界合作,形成互补。”

9月底,谈判进入第二步。会面就在位于民生银行十楼的贵宾接待室,内容是关于股份转让和价格的初步方案。当时最主要的问题是决策如何通过美国的监管审批。胡少杰详细地介绍了美国监管的要求,加上美林的建议,双方同意第一步先转让联合银行4.9%股权予民生,第二步达到9.9%,第三步再转让10%。“因为对联合银行来说,4.9%不用报批,话语权比较少,影响力不大;到9.9%的时候,如果不涉及实质性控制权的话,可能问题也不大;到20%的时候问题就比较复杂了。所以分三步走,也是一步一步试探看看。”洪崎说。

9月底、10月初,胡少杰频繁往返于旧金山和北京、上海,来去基本上都是一个人。洪崎说:“他行动很快,有时候就呆一天,我们很短时间谈完一件事,问题解决了,他就又跑去上海(当时联行在上海对德富泰的收购也在进行中)。”又见了三四次面之后,10月初,在美林的项目人员陪同下,洪崎以及一位独董第一次来到联行总部。

一幢位于旧金山市中心的独立写字楼,不是很高,也不是很大,但很气派。里面办公秩序井然,华人居多——这是洪崎对联行总部的直观感受。在这里,他有一间临时休息室。有时,他会特意到楼里四处走走。令洪崎印象深刻的是,每次经过董事长办公室,看到的都是一个背影:胡总是伏在电脑上工作。

民生一行人在联行总部呆了四天,没来得及去各分行。第一天由律师、审计师、投行做尽职调查结果的汇报,后三天进行合作条款的具体谈判和最终定案。

“真正谈条款的时候是很尖锐的,甚至都能谈崩了。有时候从早上一直谈到夜里两三点还僵持不下。”洪崎微笑着、用和缓的语速谈着在联行总部关键的三天谈判。开始先由双方的律师团谈判,律师无法决定哪个条款让多少、哪个条款应该补多少时,一般都分别和洪、胡电话沟通,实在顶不住时,洪崎和胡少杰就出面“单挑”。有两次谈的时间很长,一直谈到下半夜。两个人谁谈到很生气的时候就先暂时退场,出去走走,冷静下来回来再谈。

对于双方妥协与坚持的条款分别是哪些,民生和联行都拒绝做具体的阐述。据洪崎介绍,尖锐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民生银行派出的董事进入董事会后对哪些问题可以有参与决策权、是否可以投反对票等话语权,以及股权架构上各自的保护性措施、介入的时间和价格、退出的时间和方式等问题。“万一经营不好的话,我退都退不出来,那也是个问题。总之我们是在寻找一个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有时他们提出不是他们故意不对等,而是因为美联储监管的要求。那我们就让他们拿出法律来看看监管有没有这个要求。有些是有这个要求,但是监管法律的解释是多样性的,而不一定非得是他们的这种解释。”

洪崎切身感受到,美国的一些监管对于国外的一些投资确实限制太多,有很多条款限制投资者的发言权,也有很多条款解释不通,“就看你自己是不是弄清楚这些事儿,有没有去争取了。这一条谈不下来,就考虑看看是不是让一点,然后在另一个条款上再找回来,这样达到一个平衡。这几条我让你,那几条你让我,大家都没吃亏就行了。”显然,各为其主的双方进行的是一场智慧博弈。“所幸双方都比较坦诚,如果有恶意的话,可能就谈不下去了。”

民生方面也和美联储、美国财政部及货币监管部门等进行了沟通,美国方面最关心的是:你们为什么来美国投资?有什么动机、意图?“其实很简单,美国这些银行经营这么好,我们不可能来指导工作,就是来学习的,到占股9.9%的时候,我们派两位董事、两名高管人员,来干什么?我不派人来怎么学习?”

美国之行后,民生银行在去年10月8日正式公开了对联行的收购方案:将分三步收购联合控股,并最终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第一步,以约0.97亿-1.45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7.37亿-11.02亿元)的现金,认购联合控股近期拟增发的新股约535万股(占联合控股增发后总股本的4.9%);第二步,在2008年3月31日(双方协商后可推迟至2008年12月31日)之前,以1.15亿-1.7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8.74亿-13.07亿元)的追加投资,令民生银行在联合控股增持股份至9.9%;第三步,民生银行有权通过购买联合控股发行新股,或联合控股指定的某些售股股东出售老股的方式,进一步增持联合控股股份至20%。民生银行承诺,其所持联行股份将锁定三年,全部总投资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此时有外界分析师报告指出:来自淡马锡的董事苏庆赞对此次收购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联行的主要业务是集中于商业房地产贷款,贸易融资业务的比重相对较低,从整体上和民生战略发展方向不尽一致,其锁定期的规定也不尽合理。

对此,董文标对《中国企业家》说,淡马锡的董事投的是“弃权票”而非“反对票”,“淡马锡作为民生银行的战略投资者,肯定有自己的一些想法。”董文标说。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淡马锡投弃权票是考虑到美国的监管比较严,话语权限制比较多,觉得在美国参股一家银行施展不开。

日前,民生已将第一阶段投资款汇出。胡少杰曾表示:“民生的效益很好,希望能投资民生的股份。”洪崎承认,双方曾沟通过换股的方式,但由于双方规模相差悬殊,若换股,联行在民生所占比重极小。“因而就没有太多实质性地往下谈。”

现在,双方已进入业务合作的商议阶段,联行主要派出一位女副行长,名Sophia,华裔,上海人,五岁移民美国,中文不错。民生已派出两位董事,下一步将派出一位常务副总裁去做业务,“这种参与管理更多的是着重于互相之间的业务对接。”董文标说。

坏账悬疑

按照董文标的设想,首先,贸易融资是双方合作的重点。民生银行有很多从事贸易的客户,正在大力发展贸易融资业务,这与联行的业务特长是契合的。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是美国,如果民生银行能与一家地处美国又为中国客户服务的银行合作,就可以一起拓展贸易融资市场。同时,双方互派专家做现场指导,并分享客户资源。“过一段时间,他们会有一个非常强大的15人团队来帮我们重新设计整个贸易金融业务的流程。”董说。

第二是零售业务和ATM机的合作。联行在美国设有70家分行,在香港、上海和汕头有三家分行,在北京、广州、深圳和台北设有代表处。民生在国内有300多家分行、1370台ATM机构成的网络。双方可在中美的分支机构网络中形成互补,双方的客户到对方银行的ATM机上取钱可以免收手续费。

第三,双方还可以在信用证、汇款业务,以及部分投行业务方面有合作,比如对企业上市方面的策划、咨询和推荐,双方将互相引荐客户和投行资源。

去年10月,国信证券的分析报告曾指出,从估值水平上看,按10月5日的收盘价,联行2007年市盈率为17.3倍,市净率为2.11倍。民生银行的收购价所对应的PE范围约为17-25.5倍,PB范围约是1.96-2.92倍,明显低于当时国内银行股的估值水平。

然而,谁也没料到,随后美国次贷危机一发而不可收拾,联合银行的股价也大幅下挫。对民生并购联行一案的质疑由此而来,主要聚焦于两点:一是收购成本是否过高、收购时机是否不佳;二是房贷坏账对联行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民生银行参股4.9%所支付的价格是联行于2007年9月28日签订策略联盟协议日之前90天的平均股票收市价格,计算结果为每股价格大概在17.89美元,联行上市时每股15美元,而截至3月28日的收盘价为每股7.73美元,之前还曾在7美元左右徘徊过。17倍左右的市盈率也高于目前美国市场银行股的平均值。

从财务上看,这是否意味着民生银行对国际金融波动风险估计不足,选择的并购时机过早、并购代价过大?这也是董文标在这宗收购案中所面对的最大压力。对此,他的解释是:1、民生在第二步与第三步有很大的主动权;2、当前价格的下降,使后期收购成本大大降低;3、这是民生的一个长期战略而不是去炒股票。

“这跟原来我搞海通证券的投资一样,当时大家争议非常大,现在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对联行我们做过全面考察,这家银行非常干净,我认为将来民生银行的概念进入以后,联行的股票做到四五十美元都是没问题的。”董文标表示。对于收购价格的质疑,联行在对《中国企业家》的书面回复中表示,民生银行所做的投资反映出联行的品牌价值,然而,股票市场的表现反映的是现在市场的状况,并不能覆盖公司形象等真正的价值。

“我们谈的时候,美国次贷问题只是一个苗头,没有预料到像现在这么严重。”据洪崎说,胡少杰给他们的解释是,联行99%的房贷都给了华人,与美国本地人不同,华人买房首付款很高,一般会达到25%-30%,而且,华人的还款能力很强。

但是根据民生银行的公告,联合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近年呈现了快速上升的趋势。从2006年底的0.19%增加至2007年中的0.42%。今年3月胡少杰讲出的最新数字是0.6%。而坏账拨备率则从2006年底的504%下降至2007年中的214%,随后在2007年第四季度增加了1800万美元的贷款储备量。胡表示,这是由于受次贷危机的影响。但有知情人士指出,联行认为这笔增加的拨备其实可以不提,提完之后,综合负面影响较多,为此分管财务的副行长辞职。

联行的贷款组合主要集中于美国房地产市场,外界的估算是,与之相关的贷款占比达到77.16%,建筑贷款大概占总贷款额的20%左右。次贷危机连锁影响到建筑市场萎靡,所以联行的贷款业务不会丝毫不受影响。今年的坏账率是否会继续大幅攀升?“对这个问题我们也在继续跟他们沟通,看坏账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是恶性的还是可控的。”对于如果是长期、恶性的,会否影响到已经谈好的条款这个问题,洪崎只表示:“后期会根据情况双方来讨论这个问题,合作的事儿不会单方面作出任何决定。”

3月24日,《中国企业家》曾就此问题询问联行在美国的一个客户,没想到这一质疑迅速传达到联行总部,对方非常紧张,立即反馈出希望沟通的愿望。3月25日中午,记者与联行某位要求匿名的高管电话沟通,对方澄清:“坏账拨备的增加是由于业务量的增加而形成的,而分管财务的副行长辞职原因与此无关,是由于个人原因。”

3月27日早上,联行资深副总裁、市场推广部总监姜绮莲作为其发言人给《中国企业家》打来电话,并通过邮件将本刊的疑问做了逐一答案。据她的回复,联行的贷款分为如下四部分:商业贷款占26%、商业房地产占46%、建筑贷款占21%、个人贷款占7%。目前0.6%的不良贷款率仍远远低于美国业界的平均值。联行认为,在美国经济走下坡路之时,不良贷款率的微幅提升是相当正常的。有鉴于美国经济环境正充满着不确定性,减缓建筑贷款业务是联行在2008年的策略。但是,联行的回复仍然没有对“增加的不良贷款到底来自于哪部分业务”做出正面解释。

不过,某国际投行界资深人士的一番话,有些让人触目惊心:“联合银行是个问题很大的银行。他们20%的贷款是加州的建筑贷款,而加州的建筑市场已经崩溃了。现在,美国很多对冲基金在做空它的股票。”

4、举出你身边或你所知道的因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例子

三、大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失策的典型案例
1、中国人寿在美国被投资者集体诉讼案
2003年12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同时在纽约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达到34亿美元,成为当年全球最大的股票上市。但是,成功上市的喜悦还未散去,2004年1月30日,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公布了2003年度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披露,中国人寿的前身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存在重大违规行为,涉嫌各类违规资金约54亿元人民币。2004年3月16日,由美国投资者聘请的代理律师事务所Milberg Weiss宣布,其拟代理投资者对中国人寿提起集体诉讼,称中国人寿及其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中国人寿募股期间没有披露不利事实。据中国媒体报道,中国人寿集团已经向中国政府缴纳了税金和罚金总计约6749万元人民币。中国人寿案件集中反映了国内企业在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同时,必须尊重并遵守市场规则和当地监管规定,否则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2、华为——思科知识产权诉讼案
2003年思科系统有限公司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法庭正式对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美国分公司软件和专利侵权提起诉讼,思科提出了巨额的赔偿要求。这是一场全方位考验两家公司资源与能力的战斗,在媒体、客户、合作伙伴、政府资源、技术实力、法律武器组成的数个链条上,战斗全面开始。思科与华为的诉讼案最终以和解告终。在本案中,虽然华为可能没有向思科进行赔偿,但是现在退出整个美国市场对于刚刚开始国际化布局的华为来说不啻于当头一棒。
3、长虹——APEX贸易纠纷案件评述
四川长虹集团(下称长虹)与美国具有华人背景的APEX Digital(下称APEX)的“贸易欺诈案”曝光后,2003年1月7日,长虹发布公告称,目前账面上仍有46750万美元欠款未能收回。长虹第三季季报显示,公司净资产为132.15亿元人民币,这4.6亿美元相当于净资产的近30%。尽管2003年底,长虹总部就专门派出高层去美国与APEX和季龙粉就应收账款问题进行交涉,但在未果的情况下2004年初长虹却又发了3000多万美元的货给APEX。其后长虹又多次邀请APEX董事局主席季龙粉面谈解决但都被季以种种理由推掉。2004年12月14日,长虹被迫在洛杉矶高等法院起诉APEX。从法律角度来看,销售合同最关键的法律风险就是付款。作为销售方可以根据交易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来控制对方不付款的法律风险,如签署信用证、保留货物所有权、寄售、价款担保、保证、现金担保、货物自主回收权、中止履行、强制履行、有效的争议解决手段等等。针对销售活动所在国或地区的不同,中国企业应当与熟悉当地法律规定和实际做法的法律顾问紧密配合,在合同中做出相应规定,将法律风险防范于未然。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与合同相关的法律风险防范和管理来说是事半功倍的事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5、企业法律实务与案例分析

1.饮料公司组建过程中,各股东的出资是否存在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之内处?
答:劳务是不能作为容出资的。

2.饮料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答:董事会与监事会的设立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3.饮料公司设立保健品厂的行为在公司法上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设立后, 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担?
答:属于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饮料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其股东的出资承担。

4.乙转让股份时应遵循股份转让的何种规则?
答:不得剥夺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5.A银行如起诉追讨饮料公司所欠的100万元贷款,应以谁为被告?
答:保健品厂。

6、求一些关于企业全球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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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因法律风险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的例子

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

国有企业:
一、自国资委2003年3月成立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企业131家,直接涉案金额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涉案金额之大,涉案范围之广,令人震惊。这些法律纠纷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内部责任不清、制度不健全、监管失控、法律意识淡薄等,反映出企业在依法经营观念、风险防范意识和内部制度控制等方面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中小企业:
(一)、目前我国中小型企业法律风险现状堪忧,发案率高,执行率低,企业涉诉极为普遍。221家企业中有198家近三年发生过法律诉讼,174家企业发生债务拖欠,得到足额赔偿的企业仅33家。多年来法律风险是企业多种经营风险中最被忽视的一种风险。高发案率、高败诉率、低执行率、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困扰,给企业经营带来釜底抽薪的损失。
(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制度根源。221家企业中已经制定有工作计划的企业仅35家,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综合合同管理机构的仅29家,有司法证据制度的企业仅57家,有工业产权管理制度的企业仅38家,2/3以上的企业存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漏洞。
(三)、企业法律培训存在空白与缺失。近三年来经常做一般法律培训的企业仅40家,占有效问卷企业的18.1%;从未做一般培训的企业有48家,占21.7%。而专业法律培训情况更差。经常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仅30家,从未做专业法律培训的企业有66家。
(四)、企业内部业务流程的不合规性成为影响企业法律风险的因素。如在与外商合资或项目合作中不做或很少做专利检索的企业有159家,不做或很少做商标审查企业的有132家,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不做或很少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的有88家,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不审查或很少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的企业有154家。上述不合规性直接引发商标、专利、抵押无效、土地转让纠纷的高发案率。
(五)、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仍缺少法定程序。律师、法律顾问有重要地位并参与决策的企业仅56家,在投资和担保合同签署的程序方面必须由股东会、董事会或企业领导集体讨论的有108家,即所调查的企业中近一半企业在关于投资和担保这样重大问题上仍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厂长一人决定。
(六)、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与国际惯例有极大差距。所调查企业中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148家,而在企业法律事务方面开支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48家,法律事务开支在3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13家。按国际惯例企业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一般占到销售收入的1%。虽然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可能完全按国际惯例衡量,但目前大多数小企业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开支甚至连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一都不到,确实可以反映出这些企业对于法律事务的忽视或轻视。

典型案例:

2006年发生的震惊全国的上海社保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件。上海福禧投资公司通过一系列的违法手段获取了上海社保中心的数十亿社保资金,又通过不正常手段收购上海路桥发展公司99.35%的股权,获得沪杭高速上海段30年的收费经营权。此后在短短的4年零4个月的时间里,福禧投资从10亿元注册资本,创造了总资产达136.22亿元、净资产高达53.13亿元的财富增值神话,一个资本帝国迅速崛起。然而这个帝国根本就是建立在海滩上的沙雕,其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始终是悬在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法律风险转化为法律危机时,福禧帝国顷刻灰飞烟灭。
此外,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诉台湾精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权一案,历时四年,等汉王赢得一审时,PDA市场早已衰败。正如北京汉王总裁刘迎建所说:“我们打赢了知识产权官司,却挽回不了市场。” 这不验证了那句“打官司,没赢家”的俗话吗?面对法律风险,为什么企业不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呢?
又如近年来哇哈哈与达能的离婚案,安然大厦的倾倒,众多怀揣数亿甚至数十亿的老总纷纷下马,国内商界风声鹤唳。这都是法律风险惹的祸。

北京市物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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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有关国内企业创业过程中遇到法律问题的案例????有谁清楚吗😊

摘要本文讨论分析了模具企业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了信息化在提高模具企业生产率、降低成本以及提高品质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并结合案例分析,进一步提出基于专业化管理系统iM3的模具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引言一般说来,模具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大都是从作坊式的企业成长起来,甚至目前仍有许多模具企业是作坊式的的管理,在模具交货期、成本、质量的控制方面问题层出不断。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落后的管理手段和水平,使模具企业中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只有疲于奔命,企业投巨资引进的CAD/CAM系统和高档数控加工设备也难以发挥出应有的效率和水平,企业缺乏活力和竞争力。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许多有志向国际先进水平看齐的模具企业经营者的高度重视,如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已成为我国模具制造行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模具制造企业要提高管理水平,具备快速反应和及时调整的能力,没有一套先进的管理系统实现管理的信息化是很难做到的。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模具制造企业的集成化管理,是促进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本文通过模具企业实际的案例,讨论分析了信息化对提高模具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深圳市伟博思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专业化模具企业管理系统iM3(inteMoldMakingManagement),给出了信息化解决方案。一、信息化是企业与客户信息交流沟通的桥梁模具是典型的按定单单件生产的行业,每一个定单都要与客户进行详细的业务和技术方面的沟通,否则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下面是模具企业与客户信息沟通不充分的两个实例:案例1.某大型模具厂承接了一个日本新客户的模具定单,这个日本客户习惯定单下达后,就与模具厂的设计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沟通,对模具提出很细致的设计要求,模具厂按此要求进行设计就可以了,不需要再确认设计图纸。而模具厂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后,却仍按以往接美国客户定单的习惯,等待客户确认设计后再订购模架和材料,一直等了10天,才知道客户不需要确认图纸。结果,该套模具延期10天,客户很不满意,从此不再下定单,为此失去了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客户。案例2.某模具工厂承接了一个新客户的模具定单,该客户的注塑工厂有一套严格的生产安全标准——多少吨的模具必须使用多大的吊环。由于缺乏详细的技术沟通,这个问题被忽略了。模具设计人员按照本工厂的习惯选用吊环,结果比客户的标准小了一个规格,致使模具交付客户后,才发现不符合要求,只能把模具运回,重新加工吊环孔,整个过程的费用就超过万元,同时还影响了客户的生产。由此可见,在与客户及企业内部的信息沟通方面即便是一个小小纰漏,都会对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因此,解决好沟通问题,具有如下重要意义:尽量一次把客户业务与技术方面的要求了解全面,避免多次反复,从而节省费用和时间。详细了解客户的模具技术要求,避免在试模后修改和返工。对每一次沟通的内容进行记录和总结,针对每个客户逐步建立客户业务和技术资料知识库,在公司内部共享,以便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减少错误。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将能够帮助模具企业更好地与客户进行信息沟通。例如,在iM3系统中,提供了详细的模具技术沟通模板,模板整合了国内外多家优秀模具企业的经验,完全与国际模具行业接轨。通过该模板,方便与客户进行详细的技术沟通,减少模具的修改工作。而且通过系统记录的与客户沟通信息,可以总结客户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习惯,分享给公司内部相关人员,避免犯重复的错误。二、信息化系统可以帮助企业监控模具进度客户非常关注模具的试模及交付日期,往往根据模具的试模时间安排试产及生产计划,尤其是海外客户,往往把模具的交付期的重要性放在首位。因此,控制模具的生产制作工期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一个重要指标。下面的案例可能是许多模具厂都出现过的问题案例.某大型模具工厂承接了美国客户的模具定单,由于缺乏有效的模具生产进度监控和管理手段,不能按期试模。生产部门也把这一情况反馈给海外的市场人员,但市场人员由于不能了解生产的实际情况,担心不按期试模客户会不高兴,于是抱着侥幸的心态,认为生产部门能够加班加点抢回时间,仍然承诺客户的既定试模日期。当客户从万里之外来看试模时,发现模具在一周内根本不能试模。客户非常失望,从此不再下定单。对模具进程监控不力的根源在于:缺乏有效的模具生产进度监控手段,不能及时发现模具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模具生产过程的状况不能得到有效反馈和记录,往往凭感觉来判断模具的进程,习惯用“差不多、差很远、很快做完”等模糊概念来说明进度,数据不准确及时,往往产生侥幸心理。公司内部缺乏信息共享的环境与平台。由于每个人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对每套模具的实际生产进程的了解程度有很大的差异,而且,通过台阶式的层层信息反馈往往会造成信息失真,再加上人为的因素,问题就出来了。人们往往比较注意重要和难的问题,忽视小问题,尤其是当企业同时有数十或上百套处于不同阶段的在制模具时,管理人员很难坚持每天不厌其烦地检查每一套模具的每一个任务进程是否在计划之内。信息化的管理系统将为企业提供共享的、一致的、忠实的进程监控平台。例如,在iM3系统中,通过项目计划与进程控制,可以对模具的整个生命周期(定单确定—设计—采购—生产—首次试模—模具修改—交付)进行管理。生产一线管理人员直接在系统中反馈模具实际进度,系统忠实地监控项目进程的每一个任务,当某一控制点出现延期时,系统会自动发出报警邮件给相关人员,以便及早发现、及早解决。而且,对于一些关键任务,还可以让系统提前预警,以使有关人员及早准备和安排。三、有效的模具成本控制利不开信息化成本控制是模具企业管理上的一个难点,模具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越来越突出地体现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目前,模具行业面临着模具价格越来越低的沉重压力,模具增加几次修改,模具利润就消耗干净,甚至要赔本。企业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将面临淘汰出局的危险。在专业化的模具企业管理系统iM3中,将通过如下途径帮助企业控制成本:在公司内部下达定单时,以报价的成本估算为基础,为模具制定计划成本;系统中设置成本预警,对模具生产中的成本要素进行监控,从而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确保利润目标的顺利达成。在模具BOM下达时,比较设计物料总成本与计划材料成本的差异,决定是否下达。在采购材料收货时,比较交货价格与计划价格的差异,决定是否收货,从而有效控制采购成本。系统记录和统计每一工件在每个加工工序中产生的加工工时,自动比较实际加工费用与计划费用的差异,监控制造费用。当实际费用超过计划费用时,系统会自动报警,通知相关管理人员。案例.某模具厂在设计某客户的电视机前壳模具时,采用四块价格昂贵的铍铜。供应商供货时,将四块铍铜的边角料也一起计价,送货价格超出计划价格6000多元,仓库管理人员在为该物料收货入库时,模具公司采用的iM3管理系统警告此物料入库价格严重超出计划费用,拒绝入库。经过采购主管与供应商交涉后,剔除不合理的6000元费用后,才收货。四、信息化有助于车间监控和管理实时车间监控可以帮助生产主管监控每台设备的生产情况及模具的加工进程,提高设备的利用率,控制工件的生产进度。例如,当公司管理人员需要检查生产车间情况时,可以通过iM3系统查看各加工设备和工作组的的实时生产情况,系统通过不同的颜色标记,清晰反映各设备及加工组正在加工的工件和待加工工件的状态,包括每台机床正在干什么,机床目前的负荷情况,正在加工的工件是否延期,待加工工件是否已移交本工序,上道工序是否延期,物料是否到位等,大大减轻了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当然,管理信息化还可以在的方面帮助模具企业改进管理,因篇幅所限,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了。结束语通过管理信息化与管理改进紧密结合,可以促进企业的管理规范化,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和市场竞争力,把企业的管理人员从繁杂的、重复性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使高层管理人员可以有的时间关注企业的发展方向,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开拓更广泛的市场,市场人员也可以进一步加强客户关系的管理,寻找新的客户资源,技术主管可以有时间关注模具新技术的发展,加强行业内技术的交流,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主管可以有的时间考虑如何进一步提高工效,提升质量和降低成本,做到不断改善。因此,模具企业应该把握住信息化时代带来的机遇,为企业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9、企业法律制度一个完整案例及分析论文2000字

企业法律制度一个完整案例及分析论文我把整个文章发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