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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民跨境婚姻

发布时间: 2022-01-18 19:39:16

1、中缅边境边民通婚政策

中缅边境边民通婚,应该怎么样办理结婚证

2、中国和外国的跨国婚姻详细的统计数据在那个政府网站可以查到?

这不属于需要对公众公开的信息 应该查不到的
除非刚好有新闻报道

3、针对于中越边界的跨国民族社会中的跨国婚姻,你有何见解?

针对于中越边界的跨国民族社会中的跨国婚姻,对于跨国婚姻来说,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了,其实种族、年龄、身高、财富并不是爱情的绊脚石,只是爱情的填充品。我们如果有了这些东西的话,可能会让爱情更加的好,但是如果没有这些东西的话也无所谓,中越边境的跨国民族社会中的跨国婚姻,其实我觉得没有什么比你有兴趣争论的,这样的跨国婚姻来说,我们不是当事人,我们也没有权利去说他好还是不好,但是如果说只是两个人生活方式比较接近,或者是比较喜欢的话,那没有什么。

如果说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选择自己的幸福,或者是选择自己的爱情还是比较好的,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可能不能选择自己的爱情和幸福只是被动的去选择,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肯定会有一方面是不太好的。如果能自由的选择爱情的话,其实已经比别人要幸福了。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觉得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我们值得深思的东西,我们是对于种族年龄和爱情相比的话哪一个更重要,有些人总是觉得种族爱情之间可能没有相比性,但是对于一些人的心里面的真实感觉的话,他们是具有可比性的。

这样的可比性不仅仅表现在一个人的思维,上面还表现在两个家庭,如果是比较相近的家庭的话,那他们的生活方式比较接近,就肯定会生活的比较好,但是,如果说两个家庭生活方式不一样的话,那么两个家庭的话矛盾会越来越深,会让这两个相爱的人彼此分离,也是有可能的事情,所以对于我们来说是否能够做到这样的一点能够跨越种族,或者是国家的限制的话,爱情本身就是没有什么对错的,那么对于中越边界的跨国民族社会中的跨国婚姻来说,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了

4、中国的跨国婚姻怎么处理国籍?还是与国籍无关?那么孩子呢?

看看这个吧.
关注异国婚恋:如何让跨国爱情“保鲜”
把婚姻比喻成围城,一部分原因是感慨守城之不易。由于文化和生活习惯不同,涉外婚姻这座城池就显得更难于把守。

理性看待跨国婚姻,为了功利性目的以婚姻作为赌注自然不可取,因跨越种族国籍的爱情而走入婚姻殿堂也不必大惊小怪。婚姻自有属于婚姻的规律,无论是门当户对还是爱你一万年,维护婚姻的唯一技巧还是谦让与理解。在此,我们选取了四组相对成功的案例,挖掘其日常生活的点滴片段,以及在面临性格、爱好、家庭、事业、长辈、子女等问题上的处理方式,也许从中可以发现一些普适于所有婚姻的规律与技巧。

李小姐嫁给前夫时,并不是看中前夫的财产和可能带来的出国机会。她的这位前夫是西欧人。李小姐在国外学习时,认识了他。在李小姐眼里,他知识渊博、受人尊重。他赢得了李小姐的芳心,两人很快喜结连理。婚后,前夫到上海一家外企工作,李小姐和他一起回国。不久,李发现前夫和很多女人有不正当关系,并且把这些经历拍成录像。她给对方提出时,对方却讲那些是私人的事情,是种生活习惯,和李小姐没有关系,还认为李小姐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李小姐因此决定离婚。

这是上海精文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业务部、资深婚姻法律师沈永锋所受理的一次业务。每年,他都要受理涉外离婚案件十几起以上,一百余次电话和邮件咨询。他把李小姐这种离婚类型称为“思想观念差异较大”型,据统计,他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有30%是这种类型。

涉外婚姻增幅迅猛

沈律师业务繁忙的另一面,是涉外婚姻数目的迅猛增长。中国政法大学妇女研究专家巫昌帧把这个数目的增多,理解为社会观念的宽松,数目增多很正常,“婚姻变化,是社会的缩影”。

早年,巫昌帧就见过身边三位留苏人员,其中两位和苏联人结了婚。这样的情况当年毕竟算是少数,如今已经司空见惯。她转述广东一民政部门统计,当年涉外婚姻,仅限于美、英、日等国,现在已经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

据说,这种涉外婚姻,受到普遍的赞扬。巫昌帧就听广东民政部门谈到这一现象时,认为“与外国人结合,有利于优生,也有利于和平”。婚姻形式,也渐渐由“外男中女”,向“外男中女”与“外女中男”并行。

上海就是一个典型。尽管近两年涉外婚姻数有所回落,但增幅依然惊人。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上海的涉外婚姻登记数呈现曲折上升态势,1980-1985年,申城出现了涉外婚姻登记数的第一次稳定增长,1985年涉外婚姻登记数增加到826对。到1990年代中期,一个高峰期突然出现:年登记数量突破3000对,这个高峰一直持续到2001年,那一年的涉外婚姻登记数达到3442对,是迄今为止的最高峰。

离婚数逐年攀升

正是涉外婚姻的迅猛增长,沈律师变得更为繁忙。沈所在的上海市,2002年,该市民政部门共办理涉外婚姻离婚登记90余对;2003年,办理涉外婚姻离婚登记的人数攀升至140余对,比2002年上升了约60%;仅2004年上半年,涉外婚姻的离婚登记数量继续走高,达到了120对。

之所以有这么高的离婚率,沈永锋把原因归结为婚姻基础较差和文化不同。如果把李小姐的遭遇归类为文化背景不同,那王小姐与英联邦某国家John先生的婚姻,就缺乏起码的基础。王小姐家在中国南方某城市,她为了拿到前往澳大利亚的签证,和John结了婚。到澳大利亚不到一个月,John就发现很多疑点,他的妻子在拿到签证之前在个人学历及经历上欺骗了他。婚前,两人生活在两个国家,很长时间才见一次面,每次见面相处的时间也不长,没有好的感情基础。为此,John找到沈永锋律师,希望与王小姐离婚。离婚的理由是: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了《结婚证》。

“从婚姻基础上看,往往是中国的年轻女性与外国来华工作的男子结合比较多,很多人嫁给外国人的目的是为了出国生活,或者追求好的物资生活条件,这种婚姻往往不能长久。”沈永锋对记者说。

理性看待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随着社会交流的频繁,肯定会越来越多,没必要大惊小怪。但在肯定这种趋势的同时,作为当事人,一定要考虑到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和文化观念之间的不同差异。”巫昌帧教授说,“像韦唯,结婚这么多年后分手,估计与文化差异有关系。而大山在中国多年,除了肤色不同,已经和中国人没什么分别。不同情况要不同对待。”

她认为,如果为了特别功利性的目的而牺牲自己,倒未必可取。比如部分人为了出国而嫁到日本去,结果因为不适应日本的传统文化,生活不幸福者不在少数。

相比巫昌帧,沈永锋观点更为明确:要非常谨慎。理由是按照中国传统婚姻的理想模式:夫妻双方比翼双飞,白头偕老。因为文化和生活习惯不同,涉外婚姻往往都很难长久,痛苦多于欢乐。

5、为什么越来越多中国人会选择跨国婚姻?

据报道,以目前来看,跨国婚姻可占所有婚姻的50%或20%, 近些年来,尤其是2005年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崛起,全球移民的来源国大部分都来自中国,而且都是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人士。

很多年轻的华人都跟随父母远渡重洋开始新的移民生活,也有一部分年轻人是随着留学的大潮先到国外读书,后定居拿绿卡,再帮父母申请绿卡的。但不管怎样,也不能让他们割舍掉中国的传统文化,尤其海外的华人男士,基本都倾向选择中国女性或者亚洲女性为妻,他们会通过一些专业的跨国婚介平台来找自己心仪的女士。他们的性格中既有中国人传统的文化,传统低调,又有西方男士的幽默和开放的心态,因此,他们会经常往来中国和海外。



那么为什么多人会选择跨国婚姻?我想,绝大部分人的第一选择还是国内的男同胞,毕竟跨国婚姻要克服很多障碍,比如语言,比如文化,比如怎样融入另外一个不同的社会,很多人还要放弃自己稳定的工作在异乡一切从头开始。

但年纪轻的在国内的恋爱市场上是很容易找到比较理想的伴侣的,但是三十多岁,四十多岁,离了婚,又不漂亮,还带着孩子的女性会发现自己几乎被挤出了婚姻的市场。40岁的成功男士(或者只是工作好点的)如果再婚,大多数会希望找30岁以下的,如果女方条件好(长得漂亮)就是不在意对方是否结过婚的,大都也会要求对方没有小孩。

而西方的男士更欣赏成熟的年纪偏大的性,对方有无小孩皆可,很多人还喜欢对方带着孩子,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轻易就能当了父亲,那是多好的事。

6、云南省跨境婚姻群体怎样加入中国国籍

本着对人权的尊重,可以借鉴大陆新娘嫁台湾的做法。四至六年给予完全的大陆身份证。因为不给予她们身份证。我们大陆法理何在?人家的孩子是大陆。老公也是大陆。家也在大陆。难道连基本人权也不给吗?天理何在。

7、中国可以受理跨国婚姻离婚吗

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如遇到跨国婚姻离婚,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丈夫,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异国夫妇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

8、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跨国婚姻指婚姻超越了国界以及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所结成的婚姻关系。如遇到跨国婚姻离婚,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夫妻,因各种原因一方出国后,在国外不能回国,如何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夫妻两人就离婚已能达成一致意见,也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婚姻关系。中国夫妇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法院起诉。如国外的丈夫,向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妻子根据情况准备采取必要的法律步骤时,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给予必要的协助。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国有关法院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予以处理: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异国夫妇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双方要求在我国境外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法决定。

9、历史上有哪些跨国婚姻?

跨国婚姻在现代指结婚的男女双方分别属于两个国家,这样的婚姻被称为跨过婚姻。

跨国婚姻这种情况最早可追溯到奴隶社会,而真正意义上的跨国婚姻则产生在奴隶社会。

这个时期的跨国婚姻的最大特征是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合国之间为了达到某些政治目的,各皇室之间进行联姻;在亚洲有中国、大食、扶桑、波斯等国因为贸易,炫扬国威等进行通婚,如唐朝时西藏的松赞干布同时娶了文成公主,尼泊尔公主,金成公主等等。

随着世界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在全球一体化的声潮中,婚姻也明显的出现了全球化,中国的跨国婚姻也日益增多。

例如在上海涉外婚姻的境外人士,媳妇几乎遍布全世界,涉及世界上所有大陆。据调查,日本在上海涉外婚姻比例中占据着39.6%。这一情况让我们明白跨国婚姻的数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