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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企业跨境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 2021-03-01 12:24:09

1、如何定制企业跨境资金管理方案

“走出去”的公司要能够管好自己的资金,也需要充分了解各国跨境资金流动的相应政策法规,尽可能实现集团内部资金自给自足,降低集团外部融资成本。目前,跨境流动性管理主要有跨币种虚拟资金池、跨境资金划拨、跨行资金归集三种方式。

一是跨币种虚拟资金池。当企业的资金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分支机构中,各机构资金需求有盈有缺,且存在大量不同货币的情况下,就可以考虑采用跨币种虚拟资金池进行虚拟冲抵。此举可以提高企业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以便及时采取单币种的投资或融资策略,实现双赢。这种方案比较适合已经有财务公司或者有设立内部银行架构的跨国公司采用。

二是跨行资金归集。这在财资管理中是一个具有挑战的难点。一家大型企业无论是在境内经营业务,还是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不可避免地要和不同的银行打交道。在不同的银行开立账户也是维护与发展银行关系的方式。目前,境内跨行资金归集需要借助第三方平台,在境外则可借助SWIFT。通过相应的客户授权安排,不同银行之间可以通过SWIFT的MT940/MT942格式获取客户在开户行的账户余额及交易明细。通过MT101格式也可以代表客户向开户行发起付款指令。有了这些基础性的安排,一些国际性的银行就可以为企业提供自动化的跨行资金归集方案,自动查询他行账户余额,并且发起划账指令将余额归集到指定银行,实现自动归集。

三是跨境资金划拨。这种方案主要应用于已经在一些国际金融中心设立了财资管理中心或区域财资管理中心的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主要采用国际主流货币进行跨境结算。公司需要将不同币种的资金归集在一个流动性较好的市场。这就需要其合作银行配合安排跨境、跨时区的自动资金划拨,将子账户和母账户之间按预定要求实现日终的实际资金划拨且保证即日起息。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在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整合以及优化不同地区的资金流。目前国内逐步放开的人民币和外币跨境双向资金池就可以归类为这一种。

全球化的资金管理,只着眼于银行的资金管理技术方案是完全不够的。有效的资金管理必然要倚重于合作银行对于境外政策法规的把握和深度理解。首先是法规限制。主要体现在跨境资金的流动,管制严格的国家和地区(例如印度)通常会对资金的进出有限制性条款,对于资金进出的金额、资金流入和流出的目的有明确的要求。有一些国家相对管制较宽松,例如韩国和马来西亚等对外币的跨境流动管制较松,但对本币的管制较严。这些不同国家地区的政策法规都会直接影响到资金管理方案能否实施。因此在全球范围内搭建资金管理架构要充分考虑合规性。其次是外汇风险。全球业务的开展必然会带来不同货币的资金流。在一些新兴市场开展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多的非自由兑换货币。频繁的货币转换可能会降低非自由兑换货币的持有量,但也会增加汇兑的成本。面对可能汇率变动风险,在考量资金管理架构的同时,也须兼顾多货币操作上的灵活性。再者公司架构及税制差异会影响现金管理实施的成本效益。很多国家对于设立资金池的公司架构也会有不同的限制。例如2013年印度颁布的公司法就限制了有股权关系的不同法律实体之间发生公司借贷。这给跨国公司在当地搭建资金池带来了许多障碍。此外,税务负担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根据纳税主体的不同,非居民在跨境的资金转移中可能需要承担较高的预提税。这会要求企业就内部借贷利息收入缴纳税项,繁重的税率可将现金管理的效益大大削弱。对于“走出去”的公司来说,寻找具备国际视野和深厚跨境资金运营经验的合作银行以及税务顾问无疑是一个事半功倍的选择。

2、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结清退(免)税款或者补缴税款的备案和证明事项,可通过预约办税等方式,分时分批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第六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第七条规定: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税。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第八条规定:疫情防控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3、企业资金如何进行跨境安排?

鉴于外汇监管制度,母公司的资金是不能直接通过换汇的方式给到子公司的,但可以通过“内保外贷”的方式,解决企业的跨境资金流动需求。所谓“内保外贷”就是由子公司在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并存入保证金,然后由代理银行出具保函给境外子公司的合作银行,由于保函具有很强的还款约束力,外方银行可以毫无顾虑地放款给子公司。具体可以HI我!

4、在抗击疫情期间,未实施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的纳税人应该如何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

疫情抄防控期间,所有纳税袭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包括四类出口企业、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等),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即可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暂无需报送相关纸质资料。税务机关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且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按规定为纳税人办理退(免)税。

5、我想知道疫情对跨境电商有多严重呢?

目前全国疫情肆虐,很多行业都不同程度的受到疫情的影响,跨境电商当然也不可避免的成为了受灾行业之一。在讲到当前疫情对跨境电商的影响之前,我们必须先盘点一下目前跨境电商的一些真实现状!

跨境电商

首先,大多数跨境电商卖家对这次疫情并没有外行想象的那么悲观。

目前来说疫情对业务开展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并不严重。本来正常情况下,跨境电商的小伙伴们就会在年前完成一次长时间的备货。以应对春节工厂放假无法生产这样的空档期。切这些货物大多的备货量都能持续1一个月以上的销售。至于自发货,本来也会在春节期间暂停。正常情况下,跨境电商企业大多会在正月初五至初八之间复工。到目前为止的话,只是少做了几天生意而已,所以更多的还需要继续观望,且事态的发展取决于疫情的控制情况。

针对海外仓的卖家,如果备货数量不足,可以适当的提高的售价,以此来降低订单量,提高单均利润,来弥补损失。如果能在未来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发货,那么部分紧急的(处于断货或者即将断货的)货物采用运费成本更高的空运甚至快递之类的方式补货。

持续时间

其次,2-3月本来就是销售淡季,疫情能够造成的损失有限。

跨境电商下半年才是销售旺季,且旺季和淡季有非常明显的销量差别。旺季的时候,通常可以达到翻倍甚至几倍于淡季的销售额。所以在淡季的当下,疫情所能造成的损失有限。这段时间正是卖家朋友调整产品,优化店铺的时候。卖家朋友可以乘这段时间完成这些工作,只要2月份工厂能复工,那么此次疫情对跨境电商的影响就不大。

再次,疫情会对跨境电商公司本身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

因为疫情的肆虐,目前很多跨境电商公司采用在家办公的方式复工。这会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同时企业的各项开始和成本却不见少。另外因为订单的积压,物流的时效也会变长,同时航班减少,运费成本会上涨。针对这样的情况,作为跨境电商企业没有太好的应对办法。实际上采用在家办公这种方式已经算是尽可能的降低损失了。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好对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远程办公

接着,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公开抵制中国发出的跨境电商的包裹。

目前虽然有大面积的国际航班取消,但其实基本上都是客机。虽然也有部分货机停飞,但其实这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很多企业都无法拿到产品(工厂还没有开工,无法生产),所以货物量本身就小了很多,自然而然就有很多货机停飞。目前老陈自己合作的物流服务商,也基本上都能在10号之后开始正常发货,据他们提供的消息,目前专线类的清关并没有收到影响。邮政类的小包也是正常可以发出去的。

6、疫情发生以来,企业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并进口口罩等防疫物资,该业务对外付汇时也需要办理税务备案吗?

进口口罩等防疫物资对外付汇属于货物贸易项下,不需要办理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0号)规定,外汇资金涉及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进口贸易项下境外机构获得的国际运输费用的,无需办理和提交税务备案表。因此,向境外供应商采购口罩等防疫物资过程中产生的境外佣金、国际运输费也无需对外支付办理税务备案。

7、中国银行全球现金管理业务的跨境现金管理是什么意思

跨境现金管理是利复用中国银制行遍布全球的分支网络和代理行网络,为跨国企业提供全球现金管理服务,协助客户及时准确获得海内外资金信息,统一调配境内外资金,统筹管理全球账户,满足客户跨境、跨银行、多币种资金集约化管理的需求。
跨境现金管理服务包括:全球账户信息报告,通过网上银行或收发SWIFT报文等方式帮助客户查询遍布全球的账户余额及交易情况,实现账户信息的统一管理;跨境资金归集下拨,对于无外汇管制的国家和地区,中行可以实现行内境外资金归集下拨和跨境自动划汇;代理行资金归集下拨,通过收发SWIFT报文将客户境外代理行账户的资金归集至指定中行账户。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8、疫情防控期间,境外投资者用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是否有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专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属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的规定,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境内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可以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3号)进一步明确了相应条件。因此,境外投资者用境内企业分配的利润再投资于境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照上述规定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