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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面临问题

发布时间: 2021-01-22 04:50:06

1、跨境电商进口商品的区别

1、跨境商品和进口商品(一般贸易进口)的区别在于税率,一般进口的商品税率组成 :关税+增值税17%+(消费税)30%,而行邮税只有10% 20% 30% 50% 其税率正常都低于一般进口,且税额低于50元,免征,行邮税10%的商品,意味着500元以下订单免税
2、跨境进口电商的品类,主要行邮税税率 在中国普及程度 国际物流因素等有关,主要进口集中在日韩 北美 欧洲 澳洲几个发达国家为主,品类为母婴 化妆 保健 食品 日化等为主,目前跨境供应链企业很多,有优势货源可以给跨境电商供货

2、哪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不受税收新政策的影响

进口化妆品是海淘中的一项大品类,由于对这类商品由之前的按照商品价值不同而区别税率变为了统一税率,因此对于不同价位的化妆品影响也截然相反。

根据新税法,对于进口化妆品统一执行32.9%的税率,而在目前如果按照行邮税来算,对于100元以下的进口化妆品是可以免税的,但对于100元以上的则按50%的税率征税。因此,新政后利空最大的当属100元以下的低档进口化妆品,这其中以很多人最青睐的韩国化妆品受影响最大,届时电商网站涨价几乎不可避免。

以目前含税价格在99元的美迪惠尔针剂水库面膜为例,很多跨境电商目前可以利用行邮税享受免税待遇,但税改后则要按照32.9%的税率缴税,照此计算,税改后的含税价格应该在131.5元左右,上涨幅度还是相当大的。但对于100元以上的进口化妆品而言,税改后的税负其实还降低了。以目前含税价格588元的雅诗兰黛小棕瓶为例,目前的税率为50%,但新规定后反而降到了32.9%,这就意味着税负降低,照此推算其未来含税价格应在519元,下降了70元左右。

与化妆品类似的还有个人洗护用品,原来低于100元的进口洗护用品也是免除行邮税的,但新政后则要按11.9%缴税;而对于价格超过100元的个人洗护用品,目前要缴纳高达70%的税,新政后则按32.9%执行,降幅比高档化妆品更大。以菲利普B白松露特效滋润洗发水为例,目前的含税价格在298元左右,如果按照新税率,则有望降价到184元,降幅能接近四成!

来源于网络

3、买了跨境电商的进口产品退货怎么办?麻烦吗?

不好说,有的相对比较麻烦,看你在哪个买的了。之前在维他购的跨境商城购买了营养品,到货之后才发货自己买错了,沟通说明原因,没想态度很好,还告诉我退货的流程什么的,很快就办理好了,没有想象中的麻烦。

4、哪些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不受税收新政策的影响

4月8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实施。没想到,一个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却掀起了阵阵涟漪,各种说法瞬间刷爆“朋友圈”。微信和网络上流传的一些个人出境购物的说法靠谱吗?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不变,超过部分按新行邮税标准征税
“今天竟然被税了,海关告诉我领队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块钱东西也要缴税。”9日,微信“朋友圈”里这条消息被广泛转发,发布者表示,饼干、面膜、口红等随身携带的商品清点下来,货值6000元被缴税1916元。由于发布者以“亲身经历”叙述事情经过,令很多人深信不疑。
“有缺化妆品的吗?去机场航站楼捡吧,现在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新规实施的首日,网上还曝出了有人在入境时扔化妆品的事件,而且“有图有真相”。这些传言,引发了很多人的担心:以后出国还要不要买买买?回国入境时会不会被高额征税?
那么,4月8日以后是不是个人出境购物没有免税额度?买一元钱的东西真的也要缴税?
“这个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无论是到境外旅游、出差还是探亲访友,回国时个人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5000元并没有变化。”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这次调整的主要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如购买的物品价值超过5000元人民币,则对超出部分按行邮税征税。”这位人士解释说,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具体按照自4月8日起实施的新的行邮税税目税率征收。
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10%、20%、30%、50%调成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15%这档税率,商品包括计算机、照相机、食品、饮料、玩具、游戏品等;30%这档税率,商品则包含衣服、自行车、摄像机等;60%这档,商品包括眼影、香水、高档手表等。
由此来看,按照那位“发布者”情况,随身物品6000元,如果个人自用、数量合理,扣除5000元免税额剩下1000元才需缴税,税款肯定到不了1916元。还有,化妆品中的护肤品行邮税税率30%,也是按随身携带物品5000元以上才征税。几百元一瓶的护肤品“宁可扔了也不愿被税”的说法,可信度也不是很高。
当然,如果这位“发布者”携带大量不是自用的化妆品入境,可能也要面临高额缴税。去年10月,就有媒体拍到中国游客在韩国机场购买大量化妆品的照片,照片中化妆品成堆地放在地上,旁边还摆放着不少包装箱和包装袋,数量之大令人咋舌。这显然已经超过了“自用”范围,如果像现在海关查得这么严,当事人需缴的税款不是个小数。
跨境电商单次交易限额2000元、个人全年2万元,可享零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打七折
还有传言说,“居民旅客回国携带行李单次2000全年2万以上全额交税”。这个可能是以讹传讹,把针对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跟个人入境的税收政策“混为一谈”了。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的内容主要有两点:一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行邮税征收,而是在购物限值内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税率可以享受七折优惠。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二是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不再设免征额。
新政实施后,市场影响有多大?
记者调查发现,这两天不少跨境电商的促销手段,已经开始从以前的“包邮”扩展到了“包税”,力图在新一轮税收政策调整面前吸引顾客、抢得先机。
在新政实施之前,很多跨境电商平台都借此大打“税收牌”进行促销,吸引消费者提前囤货,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平台上的商铺纷纷打出“再不买就涨价了”等“甩货”标语。
蜜芽宝贝是一家专门从事母婴用品的综合性跨境电商平台,4月8日蜜芽宣布从上午10点起,平台上所有在售的跨境品牌奶粉将全部上线,且推出“奶粉包税专场”“纸尿裤包税专场”“服装满199减60”等促销政策,吸引消费者购买。另一家跨境电商波罗蜜也在8日宣布对用户提供过渡期补贴政策,所有用户通过保税区下单后即可获得一张“包税券”,该券可对税金进行全额减免,且单笔减免金额不设上限。
综合性的跨境电商平台网易考拉海购,则在首页推出了专门针对奶粉的“考拉不涨价”活动,针对不同品牌的奶粉发放不同额度的“省税补贴券”,如在海外版的美赞臣专场,用户可领取“满299减40”和“满399减50”的补贴券,一些销售更火爆的奶粉品牌如爱他美等,没有提供补贴券,却明确标明“本商品价格已含税”,同时要求“单次限购2件”。
不过,虽然4月8日后不少网站宣传有“包税”的政策,但商品价格还是出现了一定的上涨,有些商品价格虽然没变,但原有的优惠券等促销手段不能再用了。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杨女士平时主要在网上购买母婴用品,奶粉和纸尿裤是她主要的采购商品。“4月1号,我给宝宝买的日本产花王纸尿裤3包一件的价格是309元,9号到网上一看,虽然不用缴税,但价格变成了330元。幸好上个月提前买了15包纸尿裤,够孩子用上几个月了。”
“当前我国对一般进口消费品只征收17%的增值税,打七折后的最终税率等于11.9%,略高于之前10%的行邮税税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斌认为,此次跨境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对普通居民影响不大,不会给消费者增加太大负担。但由于取消了免征税额, 500元以下的商品税负有所增加。像食品、保健品、奶粉、纸尿裤等,增加的税负是体现在价格上,还是会被跨境电商自行消化,仍有待观察。
也有一些“剁手党”可能觉得额度不够用:个人年度交易限值才2万元,买一个包包就好几万元,“超标”了怎么办?实际上,超过这个限额消费者仍可以购买,只不过要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缴税,不能再享七折优惠。

5、代购,海淘,跨境电商,一般贸易,进口商品的区别?

代购,海淘,跨境电商,一般贸易,进口商品的区别如下

代购,海淘,跨境电商的商品是直接购买,多数是零售为主,多数不向国家机关交税,没法正常在国内流通。一般贸易的商品是通过报关完税后的商品,国家要求必须有中文标贴,可以在国内流通。

代购,海淘,跨境电商多数是以零售的价格买入,无税进入国内,有一定的优势。一般贸易的产品多数是批量批发价格进入国内,报关交税,在国内流通,价格上不同的销售渠道差别很大。各有优势!

近年来跨境电商的概念越来越火,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商自然分为出口和进口跨境电商两种,今天我们主要来讲讲进口跨境电商。

6、个人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一年限制多少次

最新的政策规定:跨境进口购买次数没有限制,但是限制每单不超过5000元,每人每年不超过26000元。
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7、我国居民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购买商品限额是多少

1、年度交易限值由每人每年20000元调整至26000元,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相机调整;同时,将单次交易限值由每人每次2000元调整至5000元。

2、明确完税价格超过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3、明确已经购买的电商进口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政策解读

2019年1月1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正式实施,在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70%征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商品范围,

新增群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商品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

《通知》在现行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将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北京等22个新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进一步完善区域布局,促进行业发展,也更好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通知》对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跨境电商企业承担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跨境电商平台须在境内办理工商登记、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境内服务商受托承担如实申报责任;消费者承担纳税义务;政府部门需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实施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

(7)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面临问题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1、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2、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3、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 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4、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5、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6、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8、跨境电商平行进口的几个问题

跨境电商本质上是商品的跨境流通交易,必然触及到商品的平行进口问题。

平行进口是未经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授权的进口商,将由权利人自己或经其同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投放市场的产品,向知识产权人或独占被许可人所在国或地区的进口。跨境电商平行进口指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未经本国商标权人的许可,从境外进口经合法授权生产的标有相同商标的同类商品的行为。

商标平行进口行为包括如下构成要件:平行进口的商品为正品,不是假冒商品;进口商品上标注的商标与本国商标权人的商标来源于同一商标权人;进口商的行为未得到本国商标权人的许可。

在平台与自营两种模式下,商品的跨境方式迥异。

在平台模式下,商品由境外卖家直接邮递给境内买家,平台提供的只是信息、支付等服务,买卖双方主体是境外卖家与境内买家。是“个人自用物品的跨境零售,在境内无销售行为,本质上类似消费者跑到国外旅游将商品带回来”,这种模式无关平行进口问题。

在自营模式下,商品由跨境电商进口到境内保税区,然后分售给买家,买卖双方主体是电商与境内买家,在境内存在商品销售行为。这种模式本质上是商品的平行进口。

跨境电商平行进口的几个问题如下:

一、商标权用尽原则

谈及平行进口问题,一般会涉及商标权的地域性、权利用尽(首次销售)原则。地域性是包括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一大特征,商标权的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依照其本国的商标法或本地区的商标条约所授予的商标权,仅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对他国或该地区以外的国家没有约束力。

平行进口商在出口国购买商品,出口到进口国,基于商标权的地域性,其在进口国的商标使用(如商品进口、销售等)行为并不当然合法。权利耗尽原则是对权利人行使知识产权的限制。依据该原则,权利人依据知识产权控制知识产权产品的生产、使用以及销售的权利,将随着这些产品首次合法进入流通领域而丧失殆尽。即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权利人控制这些产品的权利已经被“用尽”或者“耗尽”。权利耗尽原则包括国内耗尽和国际耗尽,一旦认可国际耗尽原则,则处于灰色地带的平行进口即具有合法性。

二、平行进口的合法性

在维多利亚的秘密商店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锦天服饰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中((2012)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86号),法院认为:根据商标权利用尽原则,在非典型性平行进口的国际贸易中,由于买家销售正牌商品的行为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虽有超出授权范围销售的违约行为,但该行为本身不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被告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系来源于原告的母公司LBI公司。被告向百货公司内零售商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来源于原告的母公司LBI公司。被告不存在以特许加盟形式授权他人销售“维多利亚的秘密”品牌内衣商品的行为,被告与上述零售商之间仍属于购销关系。根据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在本案中,被告销售的商品是正牌商品,不属于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不存在会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情形,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

2016年5月,北京高院民三庭归纳整理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关于平行进口是否构成侵害商标权的问题。商标法虽未将‘指示性使用’明确列为不侵权的抗辩事由,但是考虑到商标法所保护的是标志与商品来源的对应性,而商标禁用权也是为此而设置的,绝非是为商标权人垄断商品的流通环节所创设,即商标权利用尽规则应当是市场自由竞争所必需存在的基本规则之一。在此基础上,若被控侵权商品确实来源于商标权人或其授权主体,此时商标权人已经从‘第一次’销售中实现了商标的商业价值,而不能再阻止他人进行‘二次’销售或合理的商业营销,否则将阻碍市场的正常自由竞争秩序建立的进程,因此‘平行进口’应被司法所接受,不认定构成侵害商标权”。

9、跨境电商模式进口产品不需要检验检疫吗

准入备案
对在快件办辖内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电商企业、电商平台、物流仓储企业实施检验检疫审核、备案;对申报进境的跨境电商商品进行“商品大类备案”。通过事前备案,要求电商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风险主动报告和召回制度”、“监督管理和责任追溯机制”、“质量安全消费风险提示”以及“消费者权益保障、质量问题投诉处理制度”等,规范对跨境电商企业和商品的管理,设立准入门槛。
清单管理
将跨境电商商品按不同类别划入:负面清单、限制类清单、高风险类清单、一般类清单,借助“跨境电商电子监管系统”,实行清单“全申报”,对不同清单实施差别化监管。
线上检测
事中监测,在“跨境电商电子监管系统”上进行电子审单,实现订单信息、物流信息和支付信息三单对碰,并通过电子布控实现自动拦截,通过χ光机和人工抽查进行线上查验,对“高风险类清单”物品设定抽检目录,由电商企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或“线上购样”送样检测。
风险监控
对“线上检测”结果进行风险分析,对电商企业的诚信指数进行监控,动态调整查验比例和抽样频率。通过发布消费风险提示、约谈企业、下架和限制入境处理等方式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溯、召回,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完善事后追溯机制。另外还有跨境电商产品禁止入境清单。
如果要进口肉类、水果等部分动植物产品只能以保税备货的模式(BBC)进口,需要提供各类文件进行检验检疫,青岛西海岸跨境电商产业园,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