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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

发布时间: 2021-12-04 01:56:37

1、我国常见的国际货运代理人有哪几种?各有什么特点?

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对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定义是:国际货运代理人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并不是承运人。货运代理也可以依这些条件,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货(也含寄存)、报关、验收、收款。
(一)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货代公司作为代理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作用,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时候,货主可以直接向承运人索赔。
(二)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1、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
2、在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
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
以上这三种情况,对于托运人来说,货运代理则是作为承运人,应当承运人的责任。
(三)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理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律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
(四)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理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时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MTO),被看作是法律上的承运人。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有关运输的主要交易条件是

F

3、fiata 标准交易条件范本对我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

理论上是有强制约束力的,尤其是涉及到国际海运、空运提单及国际联运方面。但是这要看我国国际货代企业的从业素质的。

4、货运代理投保责任险时,主要有哪些方式可供选择

一)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
国际货运代理仅按其本身规定的责任范围对其有限责任投保,国际货运代理的有限责任保险主要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根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确定的国际货运代理责任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可选择只对其有限责任投保;第二类,国际货运代理也可接受保险公司的免赔额,这将意味着,免赔额部分的损失须由国际货运代理承担。保单中订立免赔额条款的目的是:一方面,使投保人在增强责任心、减少事故发生的同时,从中享受到缴纳较低保险费的好处;另一方面,保险人可避免处理大量的小额赔款案件,节省双方的保险理赔费用,这对双方均有益。免赔部分越大,保险险费越低,但对投保人来说却存在下述风险,即对低于免赔额的索赔,均由国际货运代理支付,这样当它面对多起小额索赔时,就会承担总额非常大的损失,而且有可能根本无法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第三类,国际货运代理还可通过缩小保险范围来降低其保险费,只要过去的理赔处理经验证明这是合理的。但意料之外的超出范围的大额索赔可能会使其蒙受巨大损失。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完全法律责任保险
国际货运代理按其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应承担的法津责任进行投保。根据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确定的国际货运代理责任范围,国际货运代理可以选择有限责任投保,也可以选择完全责任投保。但有的国家的法院对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标准交易条件中有关责任的规定不予认定,所以,国际货运代理进行完全法律责任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最高责任保险
在某些欧洲国家,一种被称为 SVS 和 AREX 的特种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体制被广泛采用。在这种体制下,对于超过确定范围以外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必须为客户提供“最高”保险,即向货物保险人支付一笔额外的保险费用。这种体制尽管对国际货运代理及客户都有利,但目前仅在欧洲流行。
(四)国际货运代理的集体保险制度
在某些国家,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设立了集体保险制度,向其会员组织提供责任保险。这种集体保险制度既有利也有弊。其优点是使该协会能够代表其成员协商而得到一个有利的保险费率;并使该协会避免要求其成员进行一个标准的、最小限度的保险,并依此标准进行规范的文档记录。这种制度的缺点是,一旦推行一个标准的保险费率,就等于高效率的国际货运代理对其低效率的同行进行补贴,从而影响其改进风险管理、索赔控制的积极性;同时使其成员失去协会的内部信息,而该信息可能为竞争者所利用。

5、做国际货运代理需要了解些什么呢?

国际货运代理:包含于物流管理范畴中,是客户要往其他城市或国家发送货物,自己直接找不到运输单位,只有委托代理发运,而代理接受委托后,为客户向运输单位申请,并办理手续,将货物通过运输单位的运输工具送到客户要求的目的地.

物流管理:指的是对物在流通中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流通加工,包装,配送,信息处理七大功能进行协调,控制,指挥.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运输服务的不断延伸,集装箱的拼箱运输被广泛地采用,但拼箱运输不同于整箱运输,它的运输要求有其特殊性,独立性,现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在这里提出和大家共商讨。
1、拼箱货一般不能接受指定某具体船公司,船公司只接受整箱货物的订舱,而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只有通过货运代理(个别实力雄厚的船公司通过其物流公司)将拼箱货拼整后才能向船公司订舱,几乎所有的拼箱货都是通过货代公司“集中办托,集中分拨”来实现运输的,华东地区的拼箱集散港基本上为上海港。一般的货运代理由于货源的局限性,只能集中向几家船公司订舱,很少能满足指定船公司的需求,因此在成交拼箱货时,尽量不要接受指定船公司,以免在办理托运时无法满足要求。
2、在与客户洽谈成交时,应特别注意相关运输条款,以免对方的信用证开出后在办理托运时才发现无法满足运输条款。日常操作中我们时常遇到L/C规定拼箱货运输不接受货运代理的提单,因船公司不直接接受拼箱货的订舱,船公司的海运提单是出给货代的,而由货代再签发HOUSE B/L给发货人,如果L/C规定不接受货代B/L,那么实际运输办理时就无选择空间,就会造成 L/C的不符。又如,我们在办理运输时,发现一份托单注明:Goods must be shipped in container on LCL basis and Bill of Lading to evidence he same and to show that all LCL. handling charges,THC and delivery order charges at thd port of discharges are prepaid. 从上面这段L/C的原文可以看出,收货人将本应由他承担的费用统统转嫁到了发货人身上,这是贸易洽谈时发货人与客户并未就运输条款详细磋商所致。
3、拼箱货的计费吨力求做到准确。拼箱货交货前,应要求工厂对货物重量和尺码的测量要尽可能地准确,送货到货代指定的仓库存放时,仓库一般会重新测量,并会以重新测量的尺码及重量为收费标准。如遇工厂更改包装,应要求工厂及时通知,不要等到货送到货代仓库时,通过货代将信息反馈回来,往往时间已经很紧,再更改报关单据,很容易耽误报关,或产生加急报关费和冲港费等。
4、有些港口因拼箱货源不足、成本偏高等原因,专做拼箱的货代公司对货量较少的货物采取最低收费标准,如最低起算为2个运费吨,即不足2个运费吨,一律按2个运费吨计价收费。因此对货量较小,港口较偏的货物在成交时要多考虑到一些这样的因素,以免日后被动。
5、对于一些航线及港口较偏僻,并且客户提出要交货到内陆点的拼箱货物,成交签约前最好先咨询,确认有船公司及货代公司可以承接办理这些偏僻港口、内陆点交货及相关费用后再签约。
6、眼下为配合“入世”,各地海关对敏感性和受商标产权保护的商品将重点查验。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货物,应提前填妥“知识产权申报表”,无论有无品牌,也无论是本公司或工厂注册的商标,还是客户定牌.都应事前准备妥相关的注册商标的资料或客户的授权书;对于货物品种繁多,一票托单中有多种不同类型的商品,制单时应详尽罗列各种货名及货号,不要笼统用一个大类商品编码代替,报关时会引起海关的疑问,被查验时发现与实际货物不符,带来不予放行的麻烦。
7、留有费用成本核算的余地。经营拼箱业务的货代公司通常将货物集拼或40'或40'高柜出运,海关对拼箱货又实行货物装箱完毕,集装箱进港后方可接受报关的做法,万一发生查验,相关查验费一般要在人民币 600元以上,因此对这部分费用最好能考虑进成本。

6、国际货运代理资格申请

依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1998]外经贸运发第20号货代企业国际贷代经营权审批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货代企业国际贷代条件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物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2、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取得外经贸部颁发的资格证书;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4、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5、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6、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二、申请企业需报送文件资料
1、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
3、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企业章程(或草案);
6、主要业务人员简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
7、资信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各投资者的验资报告);
8、投资者出资协议'
9、法定代表人简历;
10、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运单)样式;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函(影印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
1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见附表);
13、交易条款。

三、申请报批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
2、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报批或不批意见;
3、市外经贸局对企业申请审核下发呈请文件,并上报省外经贸厅;
4、省外经贸审核后,上报国家外经贸部审批。
5、申请人接到外经贸部同意批复后,应于批复60天内持修改的企业章程(正本),并凭市外经贸局的介绍信到外经贸部领取批准证书;
6、申请企业持外经贸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工商、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7、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范围

1、为发货人服务

安排货物的计重和计量,办理货物保险,货物的拼装,装运前或在目的地分拨货物之前把货物存仓等。

2、为海关服务

当货运代理作为海关代理办理有关进出口商品的海关手续时,它不仅代表他的客户,而且代表海关当局。事实上,在许多国家,他得到了这些当局的许可,办理海关手续,并对海关负责,负责早发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品名,以使政府在这些方面不受损失。

3、为承运人服务

货运代理向承运人及时定舱,议定对发货人、承运人都公平合理的费用,安排适当时间交货,以及以发货人的名义解决和承运人的运费账目等问题。

4、为航空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在空运业上,充当航空公司的代理。在这种关系上,它利用航空公司的货运手段为货主服务,并由航空公司付给佣金。同时,作为一个货运代理,它通过提供适于空运程度的服务方式,继续为发货人或收货人服务。

5、为班轮公司服务

货运代理与班轮公司的关系,随业务的不同而不同,由货代提供的拼箱服务,即拼箱货的集运服务已建立了他们与班轮公司及其它承运人(如铁路)之间的较为密切的联系,然而一些国家却拒绝给货运代理支付佣金,所以他们世界范围内争取对佣金的要求。

6、提供拼箱服务

随着国际贸易中级装运输的增长,引进集运和拼箱的服务,在提供这种服务中,货代担负起委托人的作用。承运人给货代签发的是全程提单或货运单。如果发货人或收货人有特殊要求的话,货代也可以在出运地和目的地从事提货和交付的服务,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7、多式联运服务

在货代作用上,集装箱化的一个更深远的影响是他介入了多式联运这是他充当了主要承运人并承担了组织一个单一合同下,通过多种运输方式进行门到门的货物运输。它可以以当事人的身份,与其他承运人或其他服务提供者分别谈判并签约。

(7)3国际货运代理标准交易条件扩展资料:

责任分类

1、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货代公司作为代理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作用,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时候,货主可以直接向承运人索赔。

2、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

3、以合同条款为准的责任划分

在不同国家的标准交易条件中,往往详细订明了货运代理的责任。通常,这些标准交易条件被结合在收货证明或由货运代理签发给托运人的类似单证里。

8、如何申请国际货运一级代理

依据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1998]外经贸运发第20号货代企业国际贷代经营权审批工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货代企业国际贷代条件
1、国际货运代理业务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进出口贸易或国际货物物运输有关,并有稳定货源的单位。符合以上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在申请项目中占大股;
2、具有至少5名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业务人员。其资格由业务人员原所在企业证明,或者取得外经贸部颁发的资格证书;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自有房屋、场地须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房屋、场地须提供租赁契约;
4、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一定数量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短途运输工具、装卸设备、包装设备等;
5、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市场,是指在本地区进出口货物运量较大,货运代理行业具备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和潜力,并且申报企业可以揽收到足够的货源;
6、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的注册资本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经营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2)经营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国际快递业务,最低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二、申请企业需报送文件资料
1、申请书,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请资格说明、申请的业务项目;
2、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格说明、现有条件、市场分析、业务预测、组建方案、经济预算及发展预算;
3、投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影印件);
4、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5、企业章程(或草案);
6、主要业务人员简况(包括学历、所学专业、业务简历、资格证书);
7、资信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各投资者的验资报告);
8、投资者出资协议'
9、法定代表人简历;
10、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运单)样式;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函(影印件、工商管理部门出具);
1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申请表(见附表);
13、交易条款。

三、申请报批程序:
1、企业提出申请;
2、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报批或不批意见;
3、市外经贸局对企业申请审核下发呈请文件,并上报省外经贸厅;
4、省外经贸审核后,上报国家外经贸部审批。
5、申请人接到外经贸部同意批复后,应于批复60天内持修改的企业章程(正本),并凭市外经贸局的介绍信到外经贸部领取批准证书;
6、申请企业持外经贸部颁发的批准证书到工商、海关、税务、外管局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