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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电商市场规模

发布时间: 2021-02-23 17:33:39

1、互联网医药电商B2B平台将会是很好的趋势吗?

医药电商三种主要商业模式
现有医药电商模式包括B2B 模式、B2C模式、O2O模式。其中,B2C最多;截至2017年3月14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共有918张,其中A证(第三方平台)45张、B证(医药工业、流通企业自建的B2B网站)224张、C证(零售连锁申请的B2C网站)649张。随着今年政府全面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证(A、B、C证)审核,医药电商将进入了一个低门槛、严监管的时代。
B2B模式在医药电商中销售额占比较大,企业知名度仅限于B端,一般是第三方B2B平台或者自建B2B平台,有政府主导的大规模集采平台,也有药企及商业公司自建做产品流通业务的。
B2C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平台的售药模式,即卖方需要依托天猫、京东等平台进行销售活动;另一种是自建自采平台模式,如健客网、康爱多、好药师等,销售额基本上依赖于平台流量的大小。
O2O模式(即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目前比较常见的医药O2O模式是“送药上门”服务。除了O2O平台外,传统药店、药企、医药物流都纷纷进入送药“战场”,其中连锁药店是送药O2O 企业最大的竞争对手。
2017医药电商政策盘点
2017年国家出台涉及医药电商的政策法规或通知一共是6条。其中最重磅的也是对未来医药电商发展影响最大的当属医药电商“三证”的取消,以及年末发布的关于医药电商禁止展示及销售处方药的征求意见稿了。
1、“三证”取消。医药电商A、B、C三证均被取消审批了,表面看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大大降低,那种在以往只空有一个网站就可以在网上卖药的行为将不被允许了。医药电商网下必须有实体药店做承接,责任要明确,同时按照网上网下一致原则进行监管,必须做到网络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鼓励“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新型配送方式,培育新型服务和新业态。
这一系列措正说明,审批取消了,门槛降低了,但监管变得更加严格了。
2、网络禁止展示和销售处方药征求意见稿出台。首先必须先要明确一点,处方药在我国一直都是禁止网售的,国家规定现在网上销售的只能是乙类非处方药,因为乙类非处方药在实践中经过临床试验,相对比较安。
现实中很多医药电商打起了擦边球,在网上展示药品信息并通过电话成单,貌似没有了线上支付,添加购物车等典型网购行为特征,但是其核心也是一种网购行为,再加上配送环节做不到全程冷链运输或者选择不具备药品运输资质的物流进行配送,无法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如果可以变成现实,药品销售网站将无法再展示处方药的一切信息,从而把部分违规医药电商变相网售处方药的主阵地打掉。
2018医药电商的出路
随着2017医药零售新政策的推出以及新零售商业模式的越来越被行业认可,未来单纯的医药电商从市场面、政策面已经很难有存在的空间。医药电商将与其他商业形式相融合才有发展的出路。
一、与线下的连锁药店深度结合。随着国家对医药电商的监控趋于严格,很多医药电商纷纷收购下线药店,以及重新发展O2O业务,以符合政府主管机构关于互联网售药“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大趋势的要求。
零售药店自建O2O或者借助第三方O2O服务平台的价值都将重新引起行业重视,也将得到一个再发展期。目前在网上展示处方药还没有被正式禁止的情况下,一个医药电商名下挂着一到两家药店就可以把处方药利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偷偷”邮寄全国的现象还是存在的。
但是未来网上完全禁止展示处方药后,很大概率是处方药信息将出现在一些提供本地化服务的O2O平台的移动端或者药店自己的APP上,配送也将限于本城市内。通过定位技术,患者很可能都看不到其他城市的药店和处方药信息,而只能看到本城市或者周边的药店和药品信息,处方药购买将完全变成本地化服务,药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都将大大加强。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未来哪家连锁药店的覆盖面广,相应的市场也会更广阔。目前除去国大药房相对可以说做到全国覆盖以外,大部分连锁药店包含四大上市连锁,都还只能算是区域覆盖。
二、转移阵地,变化商业形态。最近一段时间,有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传统的医药电商如七乐康等转型向互联网医院发展,而比较老牌的做互联网医疗服务的企业如春雨医生、微医等又都纷纷试水电商,一时间真有点“围城”的感觉。
按照2017年一系列针对医药电商的相关政策趋势来看,已经对互联网医院转型布局的医药电商、以及与线下医药或互联网医院形成深度合作、获得稳定处方来源的医药电商在未来也将获得一席之地。
从企业性质和延伸路径看,移动医疗和医药电商的重合度最高,毕竟在整体医药销售中,处方药要占绝大部分份额,得处方者得天下。
医药电商本身是一个多边的市场。多边市场包括医药电商平台、制药企业、配送方、药店、消费者、医院、政府等。不管是什么模式的医药电商平台,在构建医药电商体系的同时,都要考虑到医药电商的多边市场。多边的市场就意味着在经营上会有太多的出路和变化了。
只有紧跟政府的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医药改革的大方向和主潮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趋势,同时真正握有企业的经营发展的核心优势,不要把目标短浅的放在钻钻政策空子、打打擦边球上才是医药电商未来发展的出路。

2、你对医药电商怎么看?

医药电商是指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医药生产商、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机构等以赢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主体,凭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医药产品交换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医药电商发展从2005年开始,当年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出台《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医药电商”这一名词正式开始出现,该法规对医药电商的分类、实施主体、操作办法等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从此开启了互联网售药。但其实在1988年,我国已经开设第一家医药网上商店。

先来看看医药电商的发展历程:

医药电商的萌芽期——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网上商店开设,可惜的是,因为没有相关政策依据被叫停;

医药电商被承认——2000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这也算是政府首次默认了药品电子商务的存在;

医药电商的早期发展——试点5年之后,2005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详细定义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交易范围、实施主体、监管标准等,医药电商终于能够从幕后走到台前;

医药电商的助力——2009年,“新医改”正式启动,医药分开、控制药占比、集中采购等医药改革正式启动,这一环境下给了医药电商继续发展的土壤;

医药电商急刹车——2016年7月,国家食药监局结束了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试点,收回了1号店、八百方等平台的试点;

医药电商爆发前夕——2017年1月,国办发文,取消了医药电商B、C证的审核,这意味对医药电商的监管政策放宽;同年9月,国务院接着取消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A证审批。放开了医药电商的准入门槛。

医药电商相关政策:

据商务部《2016年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分析报告》显示,2016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为612亿元,其中,B2B业务销售额576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94.2%;B2C业务销售额36亿元,仅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8%。平台定位为“专注于成为全国民营医院阳光采购平台暨健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普天药械网,在2017年提交了交易额突破50以元大关的成绩单,这是医药电商发展的一个积极信号,标志着医药电商超速发展的时机已经来临!

目前国家两票制、营改增、医药分开等政策已经在全面渗透,现代人又完全习惯了网购模式,所以电商模式很有可能是狙击传统药品流通模式的强劲对手。从体量来判断,医药B2B的发展可能会更早于医药B2C模式。并且有事实可以证明医药电商B2B的时代正在来临。

井喷式增长的交易额背后,折射出更多的是行业的需求。如普天药械网这样一个不仅能够帮助采购商会员优化采购需求,智能匹配最优商品,实现行业供应链的无缝贴合;还能为医药流通提供一个集产品发布、活动促销、渠道分销、客户关系管理、进销存管理于一体的第三方药械B2B电商平台。有行业分析认为,全国范围内已经是医药B2B的发展高潮,看来这一次医药电商化的时代真的来了!

在当前医疗改革的大环境下,医药分开、控制药占比、多层次医疗体系建设、医疗支付改革、集中采购、新版GSP、飞检、一致性评价、两票制等政策逐步推进,涉及药品研发、生产、流通、销售、使用各个环节,对医药电商的发展也是牵一发动全身。

医药电商的未来发展可能有以下几个方向:

一是解决可接触的目标群体的需求,比如避孕用具、年轻态保健品、家用器械等。

二是以战略布点和分级策略向线下延伸,构建仓储式大药房,对接医保,大规模抢夺实体连锁药店的市场。

三是成为医院药房的托管者,协助政府完成医药分离。

四是和社区卫生对接,配合线下完成对消费者的疾病预防和慢性病用药。

五是通过获得、分析和运用大数据,通过专业部门,利用品牌推广和医疗专家群体讲座等方式直接面对消费者,构建健康管理体系。

六是帮助制药企业完成区域或者全国的销售布局。

未来医药市场的竞争格局或将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这种线上、线下会包括医药电商、医院、药店、门诊等,所以在未来医药电商将迎来更大的机遇和挑战。

3、相比其他行业,医药电商明显滞后,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原标题:2019年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信息化+大数据技术带来发展机遇

医药电商黄金时代已经到来

随着新医改、互联网+、医药新零售等因素正深入影响医药电商行业,近年来中国医药电商市场开始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有业内人士表示,2018年是医药电商危机与机遇并存的一年,多种形式的创新将有利于医药电商发展,或将为行业创造发展的良机。可以说,医药电商的黄金时代已经到来。

医药电商的本质

其实医药电商与普通的电商并无本质区别,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医药领域:一是受到严格的监管;二是对于服务的要求比其他领域的电商要求更高。近年来,就像其他大多数朝阳产业的行业一样,医药电商发展极为迅速。其实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国家2014年颁布的《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松绑了医药电商的限制。

医药电商呈现四大关键词分析

历经多年的发展沉淀后,医药电商发展不论是从政策鼓励、行业热捧、终端需求,还是从整体医药产业链来说,万亿级规模的医药电商迎来了最佳的发展窗口。我们不难发现,医药电商开始呈现以下四大关键词:

关键词一:合规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医药电商的监管政策与监管趋势每年都有变化。如2016年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结束,2017年取消“B、C”两证审批,更是改变了医药电商的运营基础与准入门槛。而医药分开、互联网+医疗、医药新零售等政策及新趋势让行业面临着新的发展环境。

关键词二:流量

药品是特殊商品,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药电商销售的增长空间。从医药电商诞生之初起,各企业都在想方设法,谋求通过业务创新,以最低的运营成本获取最高效的用户流量,促进销售规模快速增长。

早期医药电商的运营模式与引流途径,主要是在第三方平台上开展价格战、促销战,以低价吸引用户,做大规模。然而随着行业逐步走向成熟,不少商家已经认识到价格战并不能培养忠诚用户。更为重要的是,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的结束,及阿里健康、京东的转变经营模式,都促使医药电商企业开始寻找性价比更高的运营模式与流量渠道。

随着行业监管环境的改变,如医药电商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亦有更多第三方企业,如普天药械网、360健康等,为医药电商提供业务创新机会与流量帮助。

关键词三:专业

虽然医药电商的出现时间不短,但不少行业人士认为,其只是实现了渠道的开拓与价格的透明,未能为消费者带来真正有价值的专业服务。

随着近几年来零售药店回归专业化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要让医药电商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就必须展现医药电商的真正价值,才能创造自身的蓝海市场。在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的环境下,借助技术的力量,包括全维度信息化系统、大数据、远程视频诊疗等技术,让医药电商从过往的药品销售升级到专业服务,亦成为可能。

关键词四:模式

在全球电子商务中,B2B模式是最具潜力和发展前景的。普天药械网作为第三方药械B2B电商平台,不断挖掘客户真实需求,研发最新技术系统,夯实运营服务能力,创建了颇具普天特色的运营模式,不但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还得到了诸如鱼跃医疗、康达医疗、西门子等众多大牌供应商和医疗集团客户的高度认可,更得到软银资本、新希望基金等风投机构的高度青睐。2017年更是以总交易额50亿元的好成绩华丽收官,迅速跻身全国医药电商第一阵营。难怪IDG全球常务副总裁熊晓鸽会说,下一代的BAT会将B2B领域里产生。

未来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将达到1660亿元

面对“互联网“的发展机遇,药品流通企业以及行业外的互联网企业均表现出极大的信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医药行业电子商务市场竞争与投资分析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规模已达476亿元,同比增长32.5%。截止至2017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规模增长至736亿元,同比增长20.3%。初步测算2018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规模达到了859亿元左右,同比增长16.7%左右。不过,在监管政策的影响下,行业发展增速持续放缓。

2015-2018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规模统计及增长情况预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据相关机构数据显示,预测2019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将突破千亿元,达到1020亿元,2022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将接近1500亿元,并预测在2023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将增长至1660亿元左右,2019-2023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12.95%。

2019-2023年中国医药电商市场规模统计情况及预测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发展难点亟待解决

——药品管控及处方药网售政策的限制

一方面,我国药品管理主要由政府主导,药品的生产、流通、消费都受到政府的严格管控,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的采购中占比在70%以上,药品的消费主要通过患者到医院就医拿药实现。药品管控的行政垄断,限制了药品市场化水平。

另一方面,2017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经营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等,由于处方药占整个医药市场规模的85%左右,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医药电商的销售规模。

2、医保支付受限

医保支付制度的不完善,线上消费不能使用医保支付,医保统筹账不能用于零售端支付等限制了医药电商的发展。由于受到药品医保严格监管的限制,网上购药无法使用医保支付,尽管目前我国医保覆盖率已提升到95%以上,但是医保结算仅授权于线下实体药店,限制了部分消费者的线上消费,不利于提升消费者线上购物体验,阻碍了医药电商的发展。

目前沈阳和杭州等城市在网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开放方面进行试点,尽管医保个人账户线上支付的开放,促使医药电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但是医药电商的大幅发展,还需要将线上药品消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消费者对网购药品存在质疑

近年来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层出不穷,毒奶粉、假疫苗、假化妆品事件频发,消费者对于网上购物慎之又慎。消费者对网购药品最大的担忧就是药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部分有网上购药经历的消费者由于自己无法辨识药品的真伪,会使其对所购药物的真假、品质产生质疑。

一些网店在平台上打着卖保健品的幌子卖假药,也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消费权益造成侵害,让消费者对网上药店产生不信任心理。消费者对网上药店药品质量的不信任,再加上线下药店在政策上有很多的利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消费者网上购药的积极性,直接或间接导致了消费者选择去医院和社会药房购药代替网上购药,限制了医药电商的发展。

4、医药电商供应链有待创新发展

我国医药供应链创新的最主要途径在于紧密结合互联网,以信息化为主要推动,高度整合各类医用资源,促进多要素集成创新,实现医药供应链协调。但是,目前我国医药电商发展模式还处于摸索阶段,其供应链模式虽多种多样,但依然存在行业集中度低,供应链各节点之间信息不对称,企业运营成本高等问题。

政府相关部门需要积极采取措施,通过促进形成医药电商发展的利好政策、强化互联网药品质量和价格双重监管、鼓励医药电商有效结合医疗服务机构、加快构建医药供应链信息共享机制等创新发展思路,指导医药电商供应链模式创新、协调健康发展。

中国医药电商行业发展趋势分析

——政策利好持续推动

2017年初,国务院公布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B证、C证的审批;2017年9月,国务院又公布了新一批取消行政许可的事项,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医药电商A证)审批,医药电商门槛进一步降低。

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释放了一系列利好互联网医疗的政策。与医药电商最直接相关的是在“完善‘互联网+’药品供应保障服务”节里提到要“促进药品网络销售和医疗物流配送等规范发展”,给医药电商发展“互联网+医疗”处方药配送业务带来了契机。

2018年9月,卫健委连续印发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三个政策,其中落实了以实体医院为主体开展线上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的复诊,并进一步说明了处方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这实际上是一种基于互联网医院或者医疗的医药电商,医药电商与互联网医疗的边界的逐渐模糊、联系的逐渐加强,或将利好医药电商的发展。

2、政策市场双重驱动,向市场上游发力

第一,“两票制”带来药品流通管控严格,企业将注意力转向暂不受流通管控的零售端;而医院药占比规定压缩药企院内市场,迫使企业寻找院外零售药店或医药电商市场。第二,分级诊疗政策下,基层医疗机构和零售药房众多,分散企业营销落点,增加传统营销推广,药企投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数字营销逐渐成为主流。第三,电子处方的成熟与处方外流趋势促进DTP药房快速发展,为医药电商从O2O角度切入处方药市场提供了良好机会。

3、医药电商O2O模式

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医药行业O2O(onlinetooffline)电子商务模式、移动APP客户端、微商城的发展等,已经成为各大医药电商的未来。当前,医药电商还不能解决消费者购买药品的及时性问题,尤其当发生较为紧急情况急需用药或医药器械时,网上药店就无法解决问题。

但O2O模式的出现,使消费者线上下单线下享受商品和服务成为现实,将药学服务落到实处,从而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及时、便捷和人性化的全新服务,满足顾客对于用药健康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尽管B2B、B2C是当前主流的医药电商模式,但医药电商O2O的发展趋势已经十分明显,传统医药电商行业将向现代化服务的方向发展。

4、信息化与大数据带来的机遇

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正在悄悄改变着传统的电商模式。当消费者出现身体不适时,大多数人会上网搜索相关信息,获得治疗建议,人们对互联网已经产生了非常大的依赖性。互联网以及大数据和药品行业的深度融合,将成为未来医药电商发展的关键。未来,不仅可以利用信息化以及大数据实现网络视频会诊,达到网上看病的目的,还可以通过移动客户端储存大量就医、购药信息及患者健康信息等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和比对,发现患者的购药特点及需求,以便提供针对性的药学服务。

在互联网、大数据、医药电商的融合发展与支持下,企业通过日常药品交易以及消费者的浏览信息,根据当前的需求导向,定期更新药品种类和信息,甚至进一步连接药品生产企业,实现智慧化生产等均有望成为未来医药电商发展的契机,改变现有医药互联网交易模式。

4、什么是医药电商?

第三方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是独立于买卖双方的中立服务组织,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所需的各种服务的数字化平台。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95095、八百方为互联网第三方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平台。

5、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与现状???

2007年6月21-22日,我有幸以一个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的身份参加由国家药监局信息中心在北京中苑宾馆主办召开的首届“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会上通过国家药品监管最高部门的政策解读和国内外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相关数据的披露,使我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行业发展有了新的看法,并对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发展模式有了深入探究的兴趣。

医药行业是一个国家监管比较严格的行业,药品质量、用药安全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所以药品的流通监管显得尤为重要。互联网的、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打破了药品的传统流通渠道限制,药品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流通已经绕过了传统的监管体系,使原有的监管体系在互联网环境下起不到作用,所以互联网的发展也迫切要求医药行业进行电子商务化。

医药领域引进电子商务,是国际上的大趋势。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欧洲,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90%以上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美国有1000多家网上药店,市场规模将近1700亿美元。而在中国,由于网络药品交易刚刚放开,医药企业还处于犹豫不决阶段。但也正是因此,中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中蕴藏了巨大的商机。

医药电子商务的应用,可划分为3个层次:第一个层次,通过互联网进行医药信息的发布和获取;第二个层次,进行药品价格信息的发布和交易的撮合;第三个层次,完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

市场有了需求,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也相继诞生。我在GOOGLE,百度等搜索引擎输入“网上药店”进行搜索,就能搜到大量的卖药信息,但这是否就是所说的医药电子商务、医药电子商务网站呢?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医药网站分类如下:

一、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包括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和非经营性药品信息服务网站)。

二、药品交易服务类网站(包括药品交易服务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交易服务B2B网站和药品交易服务B2C网站)

在“互联网药品信息与交易服务高峰论坛”会上,从国家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到2007.6.18,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总共1178家,占申请企业数的50.09%,其中经营性385家,非经营性793家,获得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企业数前六位省份为:北京、上海、广东、陕西、江苏、浙江。同样截至到2007.6.26,全国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有9家,其中第三方平台五家:

1: 北京先锋环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 海南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 合肥徽之堂医药信息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天驰医药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B2C经营模式四家:

1: 北京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2: 北京京卫元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3: 辽宁盛生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4: 上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至于B2B经营模式目前还没有企业获得证书,但也有少数企业打算提出申请。从总体上来看,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尚属起步阶段。

站在电子商务的角度,我所关心的、并要探究的是关于“第三个层次,完整的电子商务,即通过互联网完成从药品信息发布和获取到在线交易、在线支付的全过程。”的医药电子商务网站。从以上数据显示,我国目前(数据截至到2007年6月22日)合法的医药电子商务交易网站仅仅9家(第三方交易平台5家,B2C网上药店4家),而且网上药店经营的药品必须是OTC类药品(非处方药),这无论从数量上汉或是从经营范围上,都跟美国形成了巨大的差距,也不符合我国的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通过搜索引擎搜索,我搜到大量的违法网站经营药品,这些网站的存在说明市场存在巨大的需求。

经过分析研究,我对我国医药电子商务也有了新的看法,本人观点如下:

1.我国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水平低。从医药电子商务类网站的数量和经营范围、发展模式来看就知道医药电子商务的价值链条并未得到有效的开发,药品作为一种高度标准化的商品,是最适合从事网上交易的。从药品的生产到流通上市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来执行,所以在药品质量、包装规格、主要成分、主要功能、适用范围等等都可以用具体的量化数据来衡量,消费者如果能够通过互联网这种透明、开放的环境对比挑选药品,买卖双方信息就比较对称,操作过程也比较透明,可以很好的减少药品流通过程中的暴利行为,给药品最终消费者最大的实惠,也能有效的促进行业的发展和国家的医疗改革。

2.监管部门监管手段、水平跟不上互联网技术和市场需求。目前国家药监部门对互联网药品交易设置的门槛这么高,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监管技术跟不上,生怕互联网这种新的形式会带来难以解决新的问题和麻烦,但行业的发展和改革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而停滞,所以药监部门也在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探索。

3.医药电子商务,发展潜力巨大。正由于目前是新的应用,正因为目前的市场不是很成熟,所以也给了企业很大的发展空间,竞争程度也没有那么激烈,但企业也应认识到,在发展的前期没有成功经验可循,政策的支持也少,反而更多的是限制和门槛,这就需要企业能够有前瞻性的战略规划和周密的市场计划,同时具备在这种环境中开拓市场的能力和决心。

4.医药电子商务市场化程度不高。目前就第三方交易平台来说,全国就是5家,而且这些平台主要是用于医疗系统药品及器械的采购招投标,特别是在目前国家对医药电子商务并未完全放开发展的情况下,药监部门的监管和干预必然会比较多,所以完全按照市场为导向恐怕很难做到。

5.政府、企业面临两难境地。政府也想推动医药行业的电子化,企业跟想在医药电子商务进程中赚得一桶金,但由于政策的不完善和发展模式的不成熟不清晰,造成了政府、企业双方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两难境地,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

以上是我以电子商务人的眼光来看待问题所提出的观点,对医药行业的电子商务发展问题还需要医药行业更加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深入的分析。(来源:艾瑞网)

6、怎样突破医药电商经营七大痛点

1、原有的部分经营优势已经成为“电商经营包袱”
突破方向在于:1)放大已有、可用的优质资源优势,优先优质的经营资源,根据线上用户的诊断咨询、用药服务等推进状况,科学评定品牌与用户的沟通频率、沟通内容等,实现有效、可用、无风险的线上线下联动,同时赋予优质终端(优质医药代理人等)以线下用药指导、诊断服务等多重功能;2)打造“新医药电商品牌”,将电商品牌与原有医药品牌区隔开来,采用科学的品牌架构,如果原有线下医药品牌拥有高品牌影响力、高品牌知名度等,可以采用由其背书的“母子品牌”架构;如果新电商品牌与原有线下医药品牌主攻人群相近、药理特性相近等,可以采用相互借势的“系列品牌”或是采用“明星产品品牌”战略,以更好的发挥线下市场的用户认知优势。
2、复杂的政商博弈、医药博弈使医药网络经营变数增大
突破方向在于:1)构建适于经营的“政商环境”,在持续向公众提供高品质、安全医药产品及服务的同时,更应强化对政府的公关行动,或举办“公众用药安全教育活动”,或举办关爱类慈善活动,或举办“医药电商开放日”等活动,让政府放心才能做好事情,同时积极推动医药电商经营的高效改革;2)适时植入医院的优质服务、专业诊断、良性护理等优势资源,结合已有品牌优势,与医药品牌的高知名度、高影响力、高价值感密切契合,真正建设“因病施药、药学良用、医药结合、用户互动、品牌互补”的良性循环,相互补充不替代,相互整合求突破。
3、用户网络购药的服务、安全、品质等亟须破局
突破方向在于:1)彰显医药品牌的力量,真正让用户感受到你的品牌是优秀的,是可以更好的解决患者病痛的,优秀的医药品牌可以解除用户的部分担心,医药品牌的力量在此充分显现;2)强化在线用药咨询服务,设置专职性的药学技师、药学客服等,必要时可以联合“轻诊疗软件”、“患者微社区”等,让用户通过相关患者病症、外在病象等自我先行诊断,提升网络诊断、远程诊疗等的准确性、有效性,全方位增强用户用药安全感。

7、电商医药仓储现状是怎样的?

现在医药电商增速很快,将来的互联网销售药品将占市场份额的30%。
2013年,药品版流通业销售总额为权1.3万亿元,如果按照2013年的药品销售额的30%来估算,医药电商的销售额还有3854亿元的市场空间。
到2020年,老年人口将达到2.48亿,老龄化水平将达到17.17%。
可以预期,2013年至2020年,中国药品市场规模将以年均12%的速度扩容。
到2020年,药品市场规模将达2.3万亿元,药品需求大增,医药电商市场未来会有爆发性增长。

8、我国医药电商发展现状如何?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与各行业的深度结合,我国网上销售药品的限制逐步减少,中国医药电商的到了巨大发展。2018年全国医药电商规模(含第三方即A证)达到2315亿元,其中B2B业务规模达到931亿元,维持着30%以上的行业增速,B2C业务保持稳定发展。未来,我国网售处方药有望解禁,将给我国医药电商带来更大的增长动力,行业整体发展向好。

医药电商规模整体扩大,B2B业务发展迅速

随着国家相继取消互联网药品A、B、C证的审批制度,改为监管制度,我国医药电商进一步放开,促进了我国医药电商规模的壮大。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我国医药电商销售总额612亿元,2017年我国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达到736亿元(不含A证),同比增长20.26%,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3.7%。

2018年,我国医药电商A、B、C证已经取消审批,同时第三方医药B2C模式发展迅速,如美团等在平台上开放药店接口,医药连锁零售企业可以将自身网上店铺接入美团,扩大营业收入,进而推动了我国医药电商交易规模的扩大。2018年,受审批制度改为监管制度的影响,政策放松下,我国医药电商交易规模迅速扩大,2018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不含A证,即不含第三方交易平台)销售额为978亿元,同比增长32.88%;而包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在内的销售总额达到2315亿元。

随着医改的不断推进,前瞻认为在本轮医改中,医药分开、优化医疗体系效率将成为政策推进的重点之一,医药电商有望成为监管层实现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目前处方药网络销售依然存在着一定的政策壁垒,但未来有望解禁。

同时,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提出,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部门具体制定网络销售药品管理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处方药的互联网销售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对中国医药行业的机遇挑战与应对策略专项咨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