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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業務單證流中合同的用途

發布時間: 2021-10-25 09:48:28

1、單證在外貿中的作用及其重要性

「單證員」 在外向型企業大多是一個介於「業務員」和車間之間的人物,單證員不是業務員,他沒有業務員「接單」的重壓;他不是經理,沒有生產任務的煩惱,在企業里幾乎算不上是一個什麼「官」,但是,「權力」卻大得很。 如果你現在做了單證員,你就偷著樂吧。 跑計劃、跑車間、跑銀行、跑運輸行、跑商檢、跑保險、跑商會、打單子等等一系列工作,都是單證員分內的活,聯絡的人又都不是單證員的「頂頭上司」,誰也「管」不了他——不用看別人的臉色行事,反而,「別人」卻要圍著你轉,這就是單證員自鳴得意的地方。 公司一切業務活動都是以「訂單」為核心運作的,而單證員在裡面起到「關鍵」作用。 拿破崙說:「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一個好士兵。」當好單證員正是當一個「好老闆」的開始,當你對合同、訂單、生產、運輸、結匯等一系列工作都了如指掌的時候,有誰還會說你不是當老闆的「料」呢?沒有當過業務員、沒有當過單證員的「老闆」是難以想像的,而單證員正是業務員的助理,他是「候補業務員」,真正的「老闆」從單證員開始,此話一點都不虛構。 廠里所謂的「核心機密」,其實也就是客戶資料、專項技術。對於多數人都會「保密」,但是,對單證員不會。因為,單證員每天都在經手客戶資料,公司里別人如果「跳槽」,老闆聳聳肩,會說:「再招一個進來。」但對於單證員,老闆不會說得那麼「輕松」,因為單證員不僅掌握著寶貴的「客戶資料」等公司「機密」,而且對於公司的整個運作「洞察一切」。 作為一個合格的單證員,他必須懂得英文;必須熟悉整個生產流程;必須頭腦機敏。多數單證員同時也是經理的助手,是老闆心目中的「能人」,是工人「崇拜」的偶像。別人看不懂的洋文單子,他卻「熟能成誦」,並且把這些「彎彎道道」、費解的外語文件、英文報表處理得頭頭是道。 轉自: http://bbs.easybizchina.com 說句實話,單證員是一種「綜合性」、「邊緣性」較強的工作,除了需要有業務員的素質和人際交流的本領;還要熟悉各個生產環節,必須干練、活絡,善於接受新生事物,工作尤其要細致耐心,對於信用證,哪怕是一個條文「理解」的錯誤,甚至幾個字母的拼錯,都可能給企業造成「滅頂之災」。因而,單證員又是一個謹小慎微、「如履薄冰」的崗位,「痛」並快樂著。 作為單證員,一定是訂單的執行者。因此,他必須下到車間去、下到倉庫去,去催促訂單的執行。同時,他又必須「浮」到上面來,與客戶談判,有時還要兼任「翻譯」的差使,磋商關於合同「裝效期」的修訂,關於產品質量的需求等等。說到底,生產的進度、產品的質量,仍然掌握在車間里,因此,單證員必須耐心地同各色各樣的人打交道,以保證合同和信用證的順利履行。 單證員又是一個非常辛苦的工作,從業務員接到單子的那一刻開始,單證員就開始忙碌了,一直忙到生產任務完成,貨物裝上了集裝箱,他還不能喘口氣。凌晨必須坐在集裝箱卡車的副座上,將貨物押送到碼頭倉庫,再匆匆趕回來,到報關行、到保險公司、到貿促會等等,直到單據送達銀行結匯為止。最後,等拿到了貨款,他才算完成使命。 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一個企業里,單證員這個崗位是彈性的、是能動性的、是管理性的。有的企業將「單證員」這個崗位設在業務科,有的企業將「單證員」設在經理室,有的企業設在儲運科,也有的單位「單證員」既是「跑單員」,又是「總經理助理」,還扮演著「秘書」的角色,使得他們常常以「雙重」身份,或者「多重」身份出現在客戶面前。 這里字數有限 要看更多的 去 http://bbs.easybizchina.com 北歐外貿論壇了解和提問吧參考資料: http://bbs.easybizchina.com/showtopic.aspx?topicid=665

2、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經濟合同,合同有哪些作用?

經紀人,按我國"辭海"說法,是買賣雙方介紹交易以獲取傭金的中間商人。1995年10月26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經紀人管理辦法》指出: "本辦法所稱經紀人,是指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在經濟活動中,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交易而從事居間,行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一般的講:經紀人系指為促成他人商品交易,在委託方和合同他方訂立合同時充當訂約居間人,為委託方提供訂立合同的信息、機會、條件,或者在隱名交易中代表委託方與合同方簽定合同的經紀行為而獲取傭金的依法設立的經紀組織和個人。

經紀人是如何工作的?

經紀人最基本的工作就是通過中介業務來促成交易。那麼他們是如何工作的呢?
首先:對委託方的業務進行有效的、正確的評估。通常委託方在出售一項業務時,對業務的定價都會有一定的情緒化,而不能真正的反映出該項業務的實際價值和價格。而經紀人都是某一行業的專家,他們能夠理性的評估一項業務。
第二:與委託方簽定經紀人合同,確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根據委託方的具體要求,以及合同規定,為委託方尋找買家。
第四:促成雙方交易的成功。
第五:獲得傭金。

在國際經紀業中,一個業務的成功一般需要十步,需要委託人和經紀人共同合作完成。 成功業務十步驟:
1,擁有一個好的理由來銷售您的業務。例如:糟糕的一天或雇員怠工並不是好的理由。同時,也不要輕易的說出一個價格,決定銷售您的業務。聚焦您的真正的目的,首先要防止買家知道您出售業務的原因,找到更多的正當的理由和合理的原因,認真的對待您的買家是為上策。
2,不要等到您不得不出售的時候才出售您的業務,也不要等到您非常忙的時候來銷售您的業務,最好的銷售時間是你比較忙的時候,讓買家能夠看到您的活力。
3,要對外出的人員保密您的銷售過程,一個經紀人將排除情緒上的東西,做出可靠的商業決定,這樣做將能為您的業務得到一個更高的價格,您的經紀人也將堅決的保守機密,以保護您和您的業務。您的經紀人將在以下幾個方面給以您最大的幫助:
** 建立一個公正的市場調查結果;
** 聯系並說服買家;
** 大概的市場策略;
** 在不同的買家面前有區別的顯示您的業務及特徵;
** 顯示您的談判技巧;
4,當您決定把您的決定告訴您的經紀人之後,您還要將市場的一些信息和您的業務,盡可能多的告訴您的經紀人,要正確的對待您的經紀人,要知道您有什麼和將要透露什麼。
5,牢記您的市場目標,協助您的經紀人按照原有的步驟一天一天的去實現,並及時的回答您的經紀人的問題;
6,工作當中要精誠合作,在買家面前保守好商業機密;
7,要經常一一個旁觀者的身份出現在您的場所,這將有利於您的銷售目標的實現;
8,盡可能的將您要出售的業務包裝的更好一些;
9,價格是最敏感的,一個機敏的買家通常會以一個更低的價格和出價更低的賣家來為他自己獲得一個更低的價格,此時您千萬不要去刺激出價低的賣家,您應該學會如何接近他。
10,記住最成功的交易是創造了一個雙贏的局面,交易的任何一方都感到滿意才是成功的交易。

經紀人如何獲得經紀人資格?

(1)必須通過經紀人資格認定:即確認是否具有成為經紀人的資格。根據經紀人管理辦法" 第六條申請從事經紀活動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掌握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五,申請經紀資格之前連續三年沒有犯罪和經濟違法行為。具備以上條件的人員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考核批准,取得經紀資格證書後,方可申請從事經紀活動。
(2)必須通過考核。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的《經紀人管理辦法》和有關省市的具體規定,經紀人培訓考核發證由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組織實施,也可以委託有關單位進行。培訓考核的內容為從事經紀活動所需要的知識和技能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等。經培訓考核合格發給證明,憑考核合格證明,向發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經核准後發給《經紀人資格證書》 。申請科技,房地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特殊行業的專業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由省或市(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培訓,審核,考核發證。
(3)獲得《經紀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可以依法申請設立經紀企業,合夥的經紀組織,申請登記注冊為獨立經紀人。

經紀人的分類

經紀人可劃分為一般經紀人和特殊行業經紀人。特殊行業經紀人是指從事金融、保險、證券、期貨、科技、房地產等行業的專業經紀人,必須通過專業培訓,經考核合格獲得專業經紀人員資格證書後才能上崗。
一般經紀人:所謂一般經紀人,是指從事國家允許公開交易,又不屬於特殊行業的商品交易的中間商。一般經紀人的主要經濟活動,就是為商品的買方尋求賣方,為賣方尋求買方,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從而促使買賣雙方成交。一般經紀人在國外經紀業發達地區,亦稱為商業經紀人,就其意而言,就是為用戶提供商品交易提供中介服務,包括房地產買賣、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交易、轉讓、閑置設備出租或出售、運輸等方面的中介服務。一名優秀的商業經紀人(一般經紀人)或一家優秀的商業經紀公司,不僅擁有非常良好的社會關系,而且還具有非常好的信譽和社會公共形象,他們嚴格按照原則辦事,為委託方(用戶)積極尋找買家。同時,他們也是一個行業的專家,有著豐富的專業知識和對行業的了解。因此,對於一個用戶來說,發現並找到一家或一個好的經紀公司或經紀人,無疑就是發現並找到了一坐"金山"。
期貨經紀人:由於期貨交易的特點,期貨經紀人一般分為兩類:經紀公司和經紀人。
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紀人是指以收取傭金為目的,為促成他人技術交易而從事居間,經紀或者代理等經紀業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
勞動力經紀人:以獲取傭金為目的,從事勞務中介的機構,公司,個人等。
房地產經紀人:房地產經紀人是代表客戶進行房地產投資或交易,以取得傭金收入的中介人。房地產經紀人一般分為兩類:法人房地產經紀人和個人房地產經紀人。專家房地產經紀人和一般房地產經紀人。
文體經紀人:文體經紀人是指文化藝術經紀人和體育經紀人。文化藝術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是文化藝術界的人。體育經紀人的服務對象是體育界的人。

經紀人的作用

經紀人是市場經濟的產物。在發展經濟,促進流通,繁榮市場等方面發揮著明顯的積極作用。經紀人有別於其他商家的生存方式,以及信息來源的多樣性,使經紀人在解決商品供求矛盾具有獨特的功能。具體的講:
(1)社會關系多,市場信息靈,辦事效率高,幫助企業解決供求矛盾,打開市場銷路。
(2)市場體系包括生產資料市場、生活資料市場、科技、人才、勞務、資金、房地產等市場,都需要一大批經紀人員,從中居間,提供信息,介紹客戶,撮合成交。
(3)幫助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資金和管理經驗,擴大出口貿易。
(4)促進文化體育事業的繁榮,培育文化市場,豐富人民的生活。

我國經紀人歷史發展及現況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古國,在兩千多年前就出現了經紀活動。在西漢,經紀人被稱為 "駒儈" ;唐代,稱經紀人為牙人,牙郎;到了宋,元時期,出現了外貿經紀人,宋代稱 "牙儈" ,元代稱" 舶牙"明清時期,經紀人稱 "牙人" ,明代還把牙人分為官牙和私牙,同時還出現了牙行,即細指代客商撮合買賣的店鋪。清代,在對外貿易中,經紀人被稱為 "外洋行" 。清代後期還出現了專門的對外貿易的經紀人 "買辦" 。到了民國時期,隨著經營股票和債卷買賣的出現,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了債卷經紀人。解放初,我國對經紀人採取限制,取締政策,同時規定經紀人在指定的場所,設立了全民和集體所有制的信託,經紀機構,兼營購銷雙方的居間業務。1958年,取締經紀人。但在農村的集市貿易當中,允許公民個人為促成農副產品交易而進行居間活動。1980年以後,經紀活動開始復甦,但經紀人活動僅為處在不公開的 "地下" 居間活動。1985年後,經紀人由" 地下"走到地上,以公開,合法的身份從事經紀活動。1992年以來,經紀人處在逐步發展階段,國家對經紀人採取 "支持,管理,引導 "的方針,使經紀活動逐步走上了正規。
另外,站長團上有產品團購,便宜有保證

3、保稅物流一日游業務的單證中的出口和進口合同的簽訂雙方都是誰?中間一定需要一個中間商嗎?

是的,要有中間商的,一般是在國外注冊的中間商,香港等地注冊的都可以;中間商不一定要是手冊上的外商;錢是中間商先付給出口方,然後進口方付給中間商。

4、出口合同履行過程(單證流程) 涉及的單據

單證涉及很多的,合同簽下了,就會有信用證/裝箱單/發票等等,根據出單的時間不同,單據的製作時間也不同

5、在外貿公司單據填寫、業務流程、合同簽訂與課堂教學的不同?

書面的東西有時不能被現實所接受。
現實生活中的最合理。

6、單證在進出口貿易中有哪些具體的要求和作用?

單證的一般作用:
1.企業進出口收、付匯的需要。實際業務中不管合同的交易條件是什麼,交易標的是什麼,交易的當事人是誰,各方追求的目的(貨物和貨款)都與金錢/貨幣有關,如何實現貨幣的轉移,怎樣支付貨款、如何收取貨物,實踐中多通過單據加以實現,因為國際貿易中常用的貿易條件為FOB、CFR、CIF等,而這些交易最重要的特點之一就是「象徵性交貨」(當事人買賣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等於買賣貨物)。

2.合同履行的手段和證明。在業務活動中提交相應單據是當事人履行合同的手段,也是當事人完成合同義務的證明。合同訂立後,履行階段可概括為「貨、證、船、款」四環節,無論是哪個環節,進出口商及合同有關的相應各方只有在履行了約定義務的情況下才能取得相關單據,沒有提交應交付的單據就意味著沒有按規定履約。

3.避免和解決爭端的依據。國際貿易各方訂立合同的目的是為了實現各自的利益,在訂立合同之初就認為自己在買官司、買爭議的人是不存在的。但因為從事國際貿易活動的人分處異國,市場經常發生變化、有利和不利因素在不斷的轉換、新情況時有出現,貿易活動中發生爭議、矛盾也是正常的。關鍵是要做好自己的「功課」,防患於未然。因為國際貿易是單據貿易,所以在合同訂立之前、之中和之後都要對相關單據嚴格把關,不然就可能造成因單據的不規范、不確切、存在授人以柄的漏洞而引發麻煩或在發生有關爭議後無法利用合法的手段(出示合格的單據)保護自己,更談不上對對方的不合理要求據理力爭、成竹在胸地說「不」。

4.直接影響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形象和利益。做好國際貿易單證工作對整個國家、每個企業和每個從業員工的形象和利益都有重大影響。一般而言,發達國家商人製作的單據具有規范、標准、符合業務發展趨勢的特點,我國因2004年7月修訂後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允許個人從事國際貿易活動,所以涌現了一批新的公司,新公司的單證從業人員制單水平參差不齊,難免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據銀行有關部門的統計,新成立的公司在裝運完畢後所提交的單據中,不合格或有不符點的佔80%,這樣勢必影響公司的效益和形象,從業人員的日子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實踐中,美觀、整潔、清晰和正確的單據會像一部愛不釋手的作品那樣為各方所認可、接受、欣賞,粗略、雜亂、含糊、錯誤的單據毫無疑問會大大增加公司的副面效應。為此,培養、招聘經驗豐富、能力嫻熟、知識全面的單證人員就成為企業的「必修課」了。

5.單證工作是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環節。企業對整個貿易環節都應進行有效的監管,單證管理又是最後一個環節,即使洽談、訂合同、備貨、報檢、報關、保險、裝運等環節沒有任何問題,在製作、提交單證方面出了問題,也會致使業務前功盡棄。所以所有企業都應加強、重視單證工作,力爭為每筆業務畫上圓滿的句號。

由於在進出口中單證種類很多,這得看具體情況,每一種單證的作用都不相同
的。例如原產地證、報檢證書等。
檢驗證書的作用
檢驗證書是證明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數量、包裝以及衛生條件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規定的依據;檢驗證書是海關驗關放行的依據;檢驗證書是辦理索賠和理賠的依據。
檢驗證書的簽發日期一般不晚於運輸單據的出單日期。

附加:
(一)匯票(Draft: Bill of Exchange)

它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簽發的要求在見票時或在指定的或可以確定的將來時間向特定的人或其持票人無條件支持一定金額的書面命令。

國際貿易中的貨款結算,絕大多數使用跟單匯票(即附有提單等貨運單據的匯票)。

在繕制匯票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必須列明出標根據,在信用證收付方式下,須說明是根據哪家銀行在何日開立的哪一份信用證出具的。

(2)在信用證方式下,應按信用證的規定填寫付款人;在托收方式時,付款人的名稱一般應為進口方。

(3)信用證方式下的匯票受款人通常應為議付行;托收方式下的受款人應為托收行。

(4)匯票一般開具一式兩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任何一份付訖,另一份自動失效。

(二)提單(Bill of Landing,B/L)

它是由船長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簽發的、證明已收到特定貨物,允諾將貨物運至特定目的地,並交付給收貨人的憑證。提單是代表貨物所有權的憑證,因而也是賣方提供的各項單據中最重要的一種,所以在製作提單時須注意提單的各項內容(如提單的種類、收貨人、貨物的名稱和件數、目的港、有關收取運費的記載、提單的份數等)一定要與信用證相符。

在我國出口業務中、國外來證通常要求提供「全套清潔已裝船作成憑指示和空白背書的提單」。對此要求,當貨物裝船時應十分注意,如果大副收據上有「貨物受損」或「包裝不良」等批註,憑此換取的提單中,也將均有同樣的批註,即成為「不清潔提單」,而銀行一般都不接受"不清潔提單"。提單一般是一式兩份,在托運人要求下,也可簽發三份或更多份。份正本提單具有相同效力,但是只要憑其中一份提了貨,其餘各份即失效。需要注意的是,倒簽提單和預借單中是托運人和承運人串通弄虛作假的行為,一旦暴露,後果嚴重。我國出口貿易中應避免這些做法。

(三)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和保險憑證(Insruance Certificate)

它們是保險人(即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即投保人,一般為進出口商)之間訂立的保險合同,當被保險貨物遭受保險合同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時,它們是被保險人索賠、保險人理賠的依據。

保險單(俗稱「大保單」),是一種正規的保險合同,它一般包括下列內容:被保險人的名稱,被保險貨物的名稱、數量或重量、嘜頭、運輸工具的種類和名稱,承保險別,起訖地點,保險期限和保險金額,還列有保險人的責任范圍以及保險人與被保險人各自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

保險憑證(俗稱「小保單」),是一種簡化的保險合同,除對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權利、義務等方面的詳細條款不予載明外,其餘的內容與保險單相同,並且與保險單有同等的效力。但在實際業務中,我國保險公司大都簽發保險單,較少使用保險憑證。

(四)商業發票(Commercial Invoice)

簡稱發票。它是出口企業開立的憑此向買方收款的發貨價目清單,是供買賣雙方憑此發貨、收貨、記帳、收付貨款和報關納稅的依據。發票並無統一格式,但其內容大致相同,主要包括:發票編號、開立日期、有關出口合同號碼、信用證號碼、收貨人名稱地址、運輸標志以及商品的名稱、規格、數量、包裝方法、單價、總值和裝運地、目的地等。發票內容必須符合買賣合同規定,在採用信用證付款方式時,則應與信用證的規定嚴格相符,絕不能有絲毫差異。另外,發票必須有發貨人的正式簽字方為有效。

(五)產地證明書(Certificate of Origin)

它是一種證明貨物原產地或製造地的證件,主要用途是提供給進口國海關憑此確定貨物的生產國別,從而核定進口貨物應徵收的稅率,有的國家限制從某些國家或地區進口貨物,也要求以產地證明書來證明貨物的來源。產地證明書一般由出口地公證行或工商團體簽發。在我國,它由進出口商品檢驗局或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簽發。

(六)檢驗證書(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

各種檢驗證書是分別用以證明貨物的品質、數量、重量或衛生條件。在我國,這類證明一般由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出具,如合同或信用證無特別規定,也可區分不同情況,由進出口公司或生產企業出具,但應注意證書的名稱及所列項目或檢驗結果,應與合同及信用證規定相同。

(七)包裝單(Packing List)和重量單(Weight Memo)

包裝單和重量單是商業發票的補充單據。包裝單主要用於工業品,對每件包裝內的貨物名稱、規格、花色等逐一作詳細說明,以便進口地的海關檢驗和進口商核對。重量單多用於以重量計價的初級產品,載明每件商品的重量,有的還分別列明每件商品毛重、凈重,其作用與包裝單相同。

(八)普惠制單據(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G.S.P.)

普惠制是工業發達國家對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某些產品,特別是工業製成品和半製成品給予的一種普遍的關稅減免優惠制度。目前,已有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和歐共體成員國等19個國家給予我國普惠制待遇,向這些國家出口貨物,須提供普惠制單據,作為進口國海關減免關稅的依據.

希望有所幫助。

7、中國銀行跨境匯款中的「匯款用途詳細說明」填寫什麼?

中國銀行個人網銀跨境匯款中的「匯款用途詳細說明」為櫃台交易中的「交易附言」欄位,為外管申報信息,需要客戶填寫中文,且客戶應根據實際匯款情況准確填寫,應與「匯款用途」在性質上相符,但不可與「匯款用途」內容在文字上完全或部分相同;「給收款人的匯款附言」為匯款附言,由客戶填寫輸入,需要填寫英文或拼音大寫,隨匯款信息發送,收款方可見。溫馨提示:「匯款用途詳細說明」及「給收款人的匯款附言」均為必輸項。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8、在外貿業務中出口合同的履約環節有哪些要點?

客戶方,供應方的詳細公司名稱,電話地址,采購商品的名稱、數量、單價、合計金額(數字和大寫)、件數、包裝、貿易條款CIF 或FOB 、港口名稱等。
付款方式、交貨日期、貨物嘜頭、FCL 還是LCL、雙方簽字蓋章等等。
以上是主要的了,至於在外貿出口合同中還要提到的環節取決於客戶了,有些比較叼,有些比較隨意,具體是要和客戶協商的,畢竟合同是雙方要簽字認可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