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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電商有誰付匯

發布時間: 2021-02-26 15:23:42

1、誰能告訴我外匯管理局網上應用平台進口付匯的具體操作步驟?急。

修改密碼的事就不說了,如果不會的話再問吧
1. 先做合同登記
2.作付匯登記
不知道你付的版美元不是,一權般新辦下來資格的企業單筆付匯額度不超過5萬美元,如果你超過的話,可以去外匯局申請額度,不過這個辦下來的時間比較長20個工作日左右。你也可以拆分一下,拆成多筆,每筆低於5萬美元,這樣比較簡單,不過銀行會需要你提供一份你與供應商簽訂的補充協議。
不管你拆分成多少筆,每一筆都照樣先做合同登記,再做付匯登記。對與拆分過的,合同號都寫一個是沒問題的,只是每筆的付匯金額不一樣而已。
這樣都做完登記以後,第二天就可以登錄查看,如果你登記的沒問題的話,就會在付匯銀行指定裡面查到還沒有付款的各筆。
接下來只要把你要付款的那家銀行的12位國際收支代碼添上,確定就可以了。我們是用工行付的,如果你的開戶行不能辦理外匯業務的話,你就選擇它的上一級就可以了。有關信息你問下銀行就知道了。
如果你是第一次做的話,需要問的東西很多很多。

2、誰付匯 誰進口 跨境進口 委託

這個看協議,都可以。委託方A, 進口代理公司B。但要注意幾個一一對應的問題,
如:付外匯出境 -- 要有海關進口報關記錄,金額一一對應。由外匯局監控
要考慮海關關稅,海關增值稅誰交,誰認證的問題。
如果不從中國境內付出外匯,海關進口申報時最好不要通過正式報關,要不賬面難平衡。

3、跨境電商付匯問題

?

4、誰出口誰收匯 誰進口誰付匯

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

A公司出口貨物,則A公司收匯;
B公司進口貨物就由內B公司付匯。
進項容一致
「對方是一個主體進口,不同的主體付匯」是否指A進口,但非A公司付匯的情形,如果是,一般不允許這么操作。謝謝!

5、跨境電商和進出口有什麼區別?

你好,跨境電商和進出口貿易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

進出口貿易包含的范圍比較廣泛,交易的貨物不僅僅局限於實物,更多的是批發,並且在稅務申報上也比較復雜;
跨境電商相對來說,主要針對的是C端,也就是消費者,更多的是零售。

6、跨境電商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國跨境電子支付結算的方式主要有跨境支付購匯方式(含第三方購匯支付、境外電商接受人民幣支付、通過國內銀行購匯匯出等)、跨境收入結匯方式(含第三方收結匯、通過國內銀行匯款,以結匯或個人名義拆分結匯流入、通過地下錢庄實現資金跨境收結匯等)。

跨境電子支付業務發生的外匯資金流動,必然涉及資金結售匯與收付匯。



(6)跨境電商有誰付匯擴展資料

支付機構對參與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業務的客戶採取實名認證制,嚴格審核客戶身份信息的真實性。支付機構應通過有效方式核驗銀行支付賬戶開戶人信息與客戶身份信息的一致性者一致方完成支付。

支付機構僅對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跨境外匯支付服務,范圍包括貨物貿易交易和經國家外匯管理局審核同意的服務貿易交易交易背景的跨境,不得開展無外匯支付業務。客戶外匯備付金賬戶資金與支付機構自有外匯資金應嚴格區分管理,不得混用。自有外匯收支運用應遵循現行機構外匯管理規定。

支付機構可集中為客戶辦理收付匯和結售匯業務,但應實現交易信息的逐筆還原軋差收付匯和結售支付,不得匯。機構應在日內辦理結售匯業務據與戶約定或實際交易情況,及時向客戶支付,不得故意延遲支付。

支付機構在提供跨境電子商務外匯支付服務時,可接受客戶人民幣或自有外匯支付客戶向。支付機構劃轉外匯時,銀行應要求其提供包含有交易金額、支付機構名稱等信息的網上交易真實性證明材料,經核對金額和支付機構賬戶名稱後辦理,並在交易附言中標注「跨境外匯互聯網支付劃轉」字樣。

7、怎樣進口免稅設備,該由誰付匯?

首先,要免稅進口,要取得海關的免稅審批表,而海關的免稅審批表,是建立在內你們企業已經容取得了免稅項目認證的前提上的;所以你要先確認你們是否可以申請到免稅表;

貿易方式還是一般貿易,跟正常的一樣;

免稅進口,還是有付匯聯的,不會影響對我付款。

8、急急急,幫忙看下跨境電商的貨款和代付稅款怎麼做賬呀?

不能做庫存商品或原材料可做物資采購

9、跨境電商代扣代繳消費稅如何支付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征稅的方式變更

新政後:分為關稅、增值稅、消費稅三稅分離。但從稅種上看,沒感覺。一會再來仔細算一下,到底區別在哪裡。

2.試用范圍是B2C企業

通知明確規定,適用范圍為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那就是說,個人海淘,即C2C不適用。

3.征稅主體到消費者

這個征稅的主體是針對購買這個商品的個人,電商平台僅僅是代收代繳。至於大家最關心的2000和20000也是針對這個購買者個人,而不是之前的納稅申報人(即電商)。這個變化的作用是什麼呢?之前,納稅人是電商,就是說,不論誰買,都是一樣的價格。但是對個人主體以後,每單小於2000元以及每年海淘在20000元以下的消費者,即可以享受零關稅的優惠。那麼會有多少人會超出這個范圍呢?根據統計,每單在2000元以下的佔到目前海淘比例的86.9%,月均海淘2000元以下(每年24000)的佔到61.7%。也就是說,大多數人都可以享受零關稅。又有人說了,那我化整為零,用別人的名義買,不就是可以提高到20000、40000,或者更多?是這樣,但是要保證購買人和付款人一致。

4.新政下如何納稅?

對於免交消費稅的一般商品來說,是這樣的(以奶粉為例):

每單2000元以下(差不多4-5罐)

關稅=0 消費稅=0

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1-消費稅率)*增值稅率*7折=(2000+0)/(1-0)*17%*70%=238

消費稅=0

稅後價格=2000+238=2238

對於需要繳納消費稅的商品來說,是這樣的(以化妝品為例):

化妝品消費稅率適用30%

每單價格在2000元以下的,免徵消費稅。

增值稅=(2000+0)/(1-30%)*17%*70%=340消費稅=完稅價格*(1+關稅率)/(1-消費稅率)*消費稅率*7折=2000*(1+0)/(1-0.3)*30%*70%=600

稅後價格=2000+340+600=2940

註:完稅價格是指海關根據有關規定對進出口貨物進行審定或估定後通過股價確定的價格,是海關徵收關稅的依據。海關的股價一般是參考商家銷售給買方的銷售價格,含運費、含保費的。

5.最關鍵的來了——到底稅是多了還是少了?

這個就要提到之前的海關政策了,之前針對單個包裹1000元以下的執行行郵稅,超出部分按照一般貿易納稅,但對應納稅額度在50元以下免徵。要說影響比較大的就是這部分了,50元額度對應的一般商品也就是500元以內的,下面對不同的額度內不同商品做個比較。

單個不可分割商品超過2000元或者個人全年超過20000元以後,完全按照一般貿易征稅,取消7折優惠。

6.新政的影響是什麼?

對於小買家來說,影響不大,對土豪影響巨大:

此次新政調整最大的變化是針對不同的人群進行稅率的調整。對於平時購買量不是特別大的網友來說,單個包裹1000元特別是500元以下的低值包裹成本會高了很多,1000-2000元的包裹影響不大。影響最大的是每年海淘量特別大以及奢侈品購買比較多的群體,2萬元,不過是一個包包的價格而已。這部分土豪還是建議自行出國爆買。

海淘頭疼的通關速度會有提高:

有數據表明,僅2015年1-11月份跨境電子商務B2C模式進口規模是22.3億美元,驗放的清單總數是9598.89萬票,海淘們最為頭疼的通關速度慢,主要原因就在這里,動輒十幾天甚至一兩個月的通關也是時有發生。採取交易、支付、物流三單對照管理之後,通關速度會有提高,這裡面有一個電商的信用在,對數據完整、信用好的電商會更加有利。

附: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2016〕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企業對消費者,即B2C)進口稅收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照貨物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購買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個人作為納稅義務人,實際交易價格(包括貨物零售價格、運費和保險費)作為完稅價格,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企業或物流企業可作為代收代繳義務人。

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適用於從其他國家或地區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范圍內的以下商品:

(一)所有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能夠實現交易、支付、物流電子信息「三單」比對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二)未通過與海關聯網的電子商務交易平台交易,但快遞、郵政企業能夠統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並承諾承擔相應法律責任進境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

不屬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個人物品以及無法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電子信息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按現行規定執行。

三、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元,個人年度交易限值為人民幣20000元。在限值以內進口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暫設為0%;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取消免徵稅額,暫按法定應納稅額的70%徵收。超過單次限值、累加後超過個人年度限值的單次交易,以及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限值的單個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貿易方式全額征稅。

四、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自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退貨的,可申請退稅,並相應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總額。

五、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購買人(訂購人)的身份信息應進行認證;未進行認證的,購買人(訂購人)身份信息應與付款人一致。

六、《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將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另行公布。

七、本通知自2016年4月8日起執行。

關於稅務的有關問題我們就介紹到這里,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10、誰出口誰收匯,誰進口誰付匯

行內6年回復僅供參考

你這句話雖簡練 但是也對

因為出口涉及到退稅結匯 還有稅務局年審、外匯管理局都會審查。

所以在你不買單的情況下 誰貿易抬頭出口,誰就要負責收匯 誰貿易抬頭進口誰就要付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