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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貨運禁止運輸物品

發布時間: 2021-02-26 17:37:24

1、火車上攜帶違禁品怎麼處理啊

火車上攜帶違禁品會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三條 旅客違章攜帶物品按下列規定處理:

1、在發站禁止進站上車。

2、在車內或下車站,對超過免費重量的物品,其超重部分應補收四類包裹運費。對不可分拆的整件超重、超大物品、動物,按該件全部重量補收上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

3、發現危險品或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的物品,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按該件全部重量加倍補收乘車站至下車站四類包裹運費。危險物品交前方停車站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對有必要就地銷毀的危險品應就地銷毀,使之不能為害並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沒收危險品時,應向被沒收人出具書面證明。

4、如旅客超重、超大的物品價值低於運費時,可按物品價值的50%核收運費。

5、補收運費時,不得超過本次列車的始發和終點站。

(1)鐵路貨運禁止運輸物品擴展資料: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六十七條 不能按包裹運輸的物品:

1、屍體、屍骨、骨灰、靈柩及易於污染、損壞車輛的物品;

2、蛇、猛獸和每頭超過20千克的活動物(警犬和運輸命令指定運輸的動物除外);

3、國務院及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危險品管理規定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葯以及承運人不明性質的化工產品;

4、國家禁止運輸的物品和不適於裝入行李車的物品。

2、動車嚴禁攜帶的物品

一、請勿攜帶以下槍支、子彈類(含主要零部件):  

手槍、步槍、沖鋒槍、機槍、防暴槍等軍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含空包彈、戰斗彈、檢驗彈、教練彈);氣槍、獵槍、運動槍、麻醉注射槍等民用槍以及各類配用子彈;道具槍、模擬槍、發令槍、鋼珠槍、消防滅火槍等其他槍支;上述物品的樣品、仿製品。  

軍人、武警、公安人員、民兵、射擊運動員等人員攜帶槍支子彈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並嚴格執行槍彈分離等有關槍支管理規定。  

二、請勿攜帶以下爆炸物品類:  

炸彈、照明彈、燃燒彈、煙幕彈、信號彈、催淚彈、毒氣彈、手雷、手榴彈等彈葯;炸葯、雷管、導火索、導爆索、爆破劑、發爆器等爆破器材;禮花彈、煙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發令紙等各類煙花爆竹以及黑火葯、煙火葯、引火線等煙火製品;上述物品的仿製品。  

三、請勿攜帶以下器具:  

匕首、三棱刀(包括機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帶有自鎖裝置的彈簧刀以及其他類似的單刃、雙刃刀等管制刀具;管制刀具以外的,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菜刀、餐刀、屠宰刀、斧子等利器、鈍器;警棍、催淚器、催淚槍、電擊器、電擊槍、射釘槍、防衛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四、請勿攜帶以下易燃易爆物品:  

氫氣、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氣、乙烯、丙烯、乙炔(溶於介質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氣、氟利昂、氧氣(供病人吸氧的袋裝醫用氧氣除外)、水煤氣等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劑的製品等易燃液體;

紅磷、閃光粉、固體酒精、賽璐珞、發泡劑H等易燃固體;黃磷、白磷、硝化纖維(含膠片)、油紙及其製品等自燃物品;金屬鉀、鈉、鋰、碳化鈣(電石)、鎂鋁粉等遇濕易燃物品;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過氧化鉀、過氧化鉛、過醋酸、雙氧水等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  

五、請勿攜帶以下劇毒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性、危險性物品。  

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劇毒化學品以及毒鼠強等劇毒農葯(含滅鼠葯、殺蟲葯);硫酸、鹽酸、硝酸、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蓄電池(含氫氧化鉀固體、注有酸液或鹼液的)、汞(水銀)等腐蝕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乙肝病毒、炭疽桿菌、結核桿菌、艾滋病病毒等傳染病病原體;《鐵路危險貨物品名表》所列除上述物品以外的其他危險物品以及不能判明性質可能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六、請勿攜帶以下危害列車運行安全或公共衛生的物品:  

可能幹擾列車信號的強磁化物,有強烈刺激性氣味的物品,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活動物(導盲犬除外),可能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能夠損壞或者污染車站、列車服務設施、設備、備品的物品。  

七、限量攜帶以下物品: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2小盒;普通打火機2個。  

八、其他禁止和限制旅客攜帶物品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辦理。

(2)鐵路貨運禁止運輸物品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規定:

第十四條旅客乘車應當持有效車票。對無票乘車或者持失效車票乘車的,應當補收票款,並按照規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鐵路運輸企業可以責令下車。

第十六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將貨物、包裹、行李運到目的站;逾期運到的,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支付違約金。

鐵路運輸企業逾期三十日仍未將貨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貨人或者旅客的,托運人、收貨人或者旅客有權按貨物、包裹、行李滅失向鐵路運輸企業要求賠償。

第十七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承運的貨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承擔賠償責任:

(一)托運人或者旅客根據自願申請辦理保價運輸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價額。

(二)未按保價運輸承運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規定的賠償限額;如果損失是由於鐵路運輸企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不適用賠償限額的規定,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托運人或者旅客根據自願可以向保險公司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或者旅客根據自願,可以辦理保價運輸,也可以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還可以既不辦理保價運輸,也不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辦理保價運輸或者貨物運輸保險。

第十八條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貨物、包裹、行李損失的,鐵路運輸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或者包裹、行李中的物品本身的自然屬性,或者合理損耗。

(三)托運人、收貨人或者旅客的過錯。

第十九條托運人應當如實填報托運單,鐵路運輸企業有權對填報的貨物和包裹的品名、重量、數量進行檢查。經檢查,申報與實際不符的,檢查費用由托運人承擔;申報與實際相符的,檢查費用由鐵路運輸企業承擔,因檢查對貨物和包裹中的物品造成的損壞由鐵路運輸企業賠償。

托運人因申報不實而少交的運費和其他費用應當補交,鐵路運輸企業按照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的規定加收運費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托運貨物需要包裝的,托運人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准或者行業包裝標准包裝;沒有國家包裝標准或者行業包裝標準的,應當妥善包裝,使貨物在運輸途中不因包裝原因而受損壞。

鐵路運輸企業對承運的容易腐爛變質的貨物和活動物,應當按照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的規定和合同的約定,採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3、有關火車隨身攜帶及托運物品的規定

行李是指旅客自用的被褥、衣服、個人閱讀的書籍、殘疾人車和其他內旅行必需品容。火車旅客在乘車區間內憑有效客票,每張可托運一次行李,殘疾人車不限次數。
行李每件的最大重量為50千克。體積以適於裝入行李車為限,但最小不得小於0.01立方米。涉及國家限制運輸的物品,請在辦理托運時提供有關主管部門的運輸證明。行李中不得夾帶貨幣、證券、珍貴文物、金銀珠寶、檔案材料等貴重物品和國家禁止、限制運輸物品、危險品。

4、鐵路運輸<危規>隔離表的707一級、707二級,指的是什麼東西?

707一級、707二級,指的是尖端保密物資,沒有幾個人知道具體是什麼東東,也沒有必要知道是什麼東東。

5、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督管理規定規定鐵路運輸危險貨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國家公布的《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和《危險貨物品名表》(版GB12268),結合鐵路運權輸實際情況,鐵路運輸危險貨物按其主要危險性和運輸要求劃分類項和品名表如下: 第1類 爆炸品 第2類 氣體 第3類 易燃液體 第4類 易燃固體、易於自燃的物質、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 第5類 氧化性物質和有機過氧化物 第6類 毒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 第7類 放射性物質 第8類 腐蝕性物質 第9類 雜項危險物質和物品

6、鐵路違禁運輸貨物范圍。

1:易燃易爆的危險品,比如鞭炮,汽油,酒精,雷管,炸葯等等。
2:有腐蝕性,放射性的回物品,比如硫酸答。
3:容易破壞公共衛生,可能引起各種傳染疾病,污染空氣和公共環境的物品,比如各種新鮮容易變質的食品,肉類,各種諸如狗,貓,雞等活的動物。
4:其它法律法規明令禁止攜帶的物品,比如各種槍支,彈葯,管制刀具等。
以上物品都嚴禁帶入火車車廂內。

7、有哪些物品在坐高鐵時不能攜帶?

‍‍高鐵是大眾化交通工具,保護高鐵運輸和旅客生命財產安全人人有責。所以在大家坐高鐵的時候也要做注意坐高鐵不能攜帶的物品有哪些,這也是為我們自己的安全負責,關於坐高鐵不能攜帶的物品有哪些不知大家知道多少?
一)坐高鐵不能攜帶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及槍支、彈葯、管制刀具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進站乘車。
二)坐高鐵不能攜帶管制刀具以外的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藝品刀、剪刀、鋼(鐵)銼、斧子、錘子等利器、鈍器,一律托運,不得隨身攜帶。
三)坐高鐵旅客應自覺接受、配合鐵路部門在車站、列車實施安全檢查。經檢查發現可疑物品的,旅客應自行取出並接受進一步檢查。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堅持攜帶上述物品的旅客,鐵路安檢工作人員依法禁止其進站乘車。
四)坐高鐵嚴禁在托運的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物品,不得將危險物品匿報或者謊報為普通貨物托運。行李包裹托運人應自覺接受鐵路部門的安全檢查,並實行實名登記。對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虛報品名登記的托運人,鐵路部門依法拒絕其托運行李包裹。行李包裹收貨人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領取,否則鐵路部門有權拒絕交付。
五)坐高鐵旅客已攜帶上述物品進站上車的,應主動交鐵路工作人員妥善處置。坐高鐵不能攜帶以上物品,在車站及列車上隨便拋棄危險物品。
六)坐高鐵旅客或者托運人違反上述規定的,由公安機關、鐵路管理機構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旅客要自覺遵守本通告事項,發現危害公共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報告鐵路工作人員。坐高鐵不能攜帶的物品我們堅決要做到,這樣才是對自己、公眾的負責。‍‍